(一)建設期 (1)廢水:施工生產廢水禁止直接排放,設置臨時沉淀池處理后循環利用,生活清洗廢水用于潑灑降塵。 (2)廢氣:在施工作業帶兩側設置圍擋;施工場地定時灑水;施工機械作好清洗;對地表剝離物進行灑水、表層硬化或加蓋覆蓋物;對物料運輸車輛加蓋蓬布;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避開大風和雨天施工。 (3)噪聲:合理安排施工機械設備作業時間;禁止運輸車輛隨意鳴笛,運輸車輛經過敏感點時降低運行速度;施工場地周圍設置屏障。嚴格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中對建筑施工的有關管理規定和要求。 (4)固體廢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置;建筑垃圾清運至當地政府部門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場進行處理,在暫時堆存期間,設置臨時堆存點,定時灑水和加強管理,以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二)運行期 (1)廢水:納入工程的城鎮生活污水廠采取“預處理+A2/O生物池+高密度沉淀+反硝化深床濾池”,出水水質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氨氮為承諾標準)。 (2)廢氣:廠界廢氣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4二級,預處理工段、污泥處理工段產生廢氣經臭氣處理裝置+15米排氣筒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2中的排放標。 (3)噪聲:設備底座加設減震墊、墻壁加吸音板,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限值》(GB12348-2008)中2類標準。 (4)固體廢物:生產固廢主要為污泥,濕污泥經“重力濃縮+板框壓榨機械脫水”處理至含水率60%后運輸至廠外最終衛生填埋;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