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預算決算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部門預算調整公開說明
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天水市2024年政府債券新增額度安排計劃和市級財政預算調整方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有關規定,現將2024年部門預算調整公開如下:
一、單位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事業發展,擬訂全市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全市文化和旅游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全市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全市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旅游、廣播電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市重點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五)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六)擬定全市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產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重大項目建設。組織實施全市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全市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產業高質量發展。
(七)指導全市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市場發展,對全市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依法規范全市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市場。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八)指導、管理全市性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動。組織全市旅游整體形象推廣。指導旅游行業協會工作。
(九)指導推進全市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科技創新發展,推進全市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十)對全市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
(十一)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監督、管理、審査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引進、收錄和管理。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的評價工作。
(十二)指導推進全市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協調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
(十三)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推進全市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工作。
(十四)擬訂全市文物工作方針政策和管理制度,負責全市文物事業監管工作,做好區域內文物的普査、保護、研究、開發和利用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文化、旅游、廣播電視人才隊伍建設。
(十六)管理天水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廣播電視局、省文物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內設機構17個: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財務審計科、政策法規科、產業發展科、資源開發科、宣傳推介科、非遺科、市場監管科、科技信息科、公共服務科、藝術管理科、傳媒管理科、政務服務科、文物科、文物安全監管科。
核定行政編制52名,后勤服務事業編制5名;實有在職人員50人,退休人員69人。
三、部門預算調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調整。
2024年收入預算調整550.9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增加550.94萬元,主要是因為是2022年指標結轉1.89萬元,2023年指標結轉549.05萬元。
(二)支出預算調整。
2024年支出預算調整550.94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550.94萬元,主要用于以下項目:
(1)招商引資先進單位表彰獎勵金1.46萬元,用于招商引資相關工作
(2)2022年第二批省級旅游發展專項資金1.89萬元,用于本單位旅游發展工作剛需;
(3)2023年第一批省級旅游發展專項資金(文旅局)5萬元,用于鄉村旅游資源調查評價工作。
(4)2023年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資金50.48萬元,用于公祭伏羲大典籌備工作。
(5)2023年第一批省級旅游發展專項資金(文旅局)101.22萬元,本單位旅游發展工作剛需。
(6)2023年第一批重大項目前期費省級基建伏羲始祖文化傳承創新區346萬元,用于伏羲始祖文化傳承創新區規劃編制。
(7)2023年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非遺過大年文化進萬家”活動經費20萬元,用于“非遺過大年文化進萬家”活動開展。
(8)文化人才專項資金4.89萬元,用于文化人才培訓。
(9)2023年第二批省級旅游發展專項資金(文化產業園建設補助)20萬元,用于文化產業園建設補助。
四、預算調整后的收支總體情況
1. 調整后的收入預算總計1965.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965.3萬元。
2. 調整后的支出預算總計1965.3萬元,包括基本支出954.37萬元,項目支出1010.93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1. 本次預算調整嚴格遵循了相關法律法規和財政預算管理的規定,確保資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規范性。
2. 我們將加強預算執行的監督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
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基本支出:預算單位保障正常運轉,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附件:2023年第二批省級旅游發展專項資金(文化產業園建設補助)績效調整1725438923724
2022年第二批省級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績效調整1725438981065
2023年第一批重大項目前期費省級基建伏羲始祖文化傳承創新區績效調整1725438872701
2023年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非遺過大年文化進萬家”活動經費績效調整1725438964633
2023年第一批省級旅游發展專項資金(文旅局)績效調整1725438812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