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全省文化旅游行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根據《中共甘肅省委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以及省政府與省文化和旅游廳簽訂的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救援目標責任書有關要求,甘肅省文化和旅游廳結合機構改革后機構變化和處室職能調整情況,修訂完善了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制度進一步細化和明確提出了廳黨組、廳主要負責人、廳分管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負責人、廳其他負責人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職責,并根據新調整成立的各處室職責,研究提出了每個處室在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方面承擔的職責任務,明確了安全生產工作的獎懲措施。制度的修訂完善,構建形成了省文化和旅游廳完備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將有力指導和督促廳機關全體干部職工履行全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全面提高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文/甘肅省文化和旅游廳 蘇懷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