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簡稱“四普”)工作相關精神,科學規范認定新發現不可移動文物價值。2月4日,張家川縣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邀請市、縣兩級文物專家組成認定小組,采取現場座談、聽取匯報、查驗資料、實地勘察等方式對縣域內普查新發現的63處不可移動文物線索開展全方位、高標準評審認定,并對認定后的價值較高的5處不可移動文物擬推薦為第五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認定期間,縣普查隊負責人詳細匯報了前期田野調查、線索梳理、初步勘查及資料整理、數據上傳等工作情況,重點介紹了新發現不可移動文物的地理位置、保存現狀及文化內涵。專家組分赴相關鄉鎮進行實地勘察,核實不可移動文物基礎信息,嚴格核查數據準確性與完整性,依據文物認定相關標準,從歷史、藝術、科學等多維度對每處不可移動文物進行嚴謹評估,明確認定意見并提出差異化保護建議。

經核實,39處不可移動文物被認定為新發現,進一步摸清了張家川縣不可移動文物的類型分布及保存狀況。
下一步,張家川縣將依據文物保護法相關規定公布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全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劃定“兩線”,明確安全管理責任,完善文物檔案。推動新發現文物納入常態化保護體系,為“十五五”期間全縣文物事業開好局,起好步,夯實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和有效利用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