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應急部、國家民委、廣電總局辦公廳,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中國鐵路總公司辦公廳,中國歌劇舞劇院、中國東方演藝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交響樂團、中央歌劇院、中央民族樂團:
第十三屆全國聲樂展演暨全國優秀音樂劇展演遴選工作已經結束。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組織專家,以審看錄像的方式,從全國各地、各單位報送的490名聲樂人才和36部音樂劇中,遴選出40名優秀聲樂人才、6部優秀音樂劇參加展演。現將參演名單予以公布,并將展演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舉辦單位
本屆展演由文化和旅游部、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主辦,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哈爾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承辦。
二、時間、地點
本屆展演將于2018年8月6日至17日在哈爾濱市舉行。
三、展演安排
(一)第十三屆全國聲樂展演
1.為提升參演者的演唱水平,確保演出質量,展演前,主辦單位將組織具有代表性的聲樂專家、藝術家,對參演者進行集中指導。
2.展演期間,將組織2場美聲組音樂會、2場民族組音樂會、1場流行音樂組音樂會。
3.參演者的演唱曲目可與申報曲目不同,但曲目類型須符合要求。曲目類型詳見《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舉辦第十三屆全國聲樂展演暨全國優秀音樂劇展演的通知》(辦藝發〔2018〕35號)。
4.美聲組、民族組參演者須提供演唱曲目的鋼琴伴奏譜、交響樂隊總分譜;流行音樂組的參演者須提供演唱曲目的流行樂隊伴奏譜。
(二)全國優秀音樂劇展演
每部參演劇目演出2場,可使用劇場4天(2天裝臺、2天演出)。
四、專家研討
主辦單位將組織藝術界相關專家到現場觀看展演。聲樂展演將開展“一人一評”,由專家對每位參演者進行現場點評,并按組別召開研討會。音樂劇展演將開展“一劇一評”,圍繞參演劇目研討音樂劇的創作和發展。參演者和參演劇目主創人員可參會并與專家進行交流討論。
五、其他
(一)聲樂展演參演者在哈爾濱期間的食宿費用由主辦單位負責,其他費用自理。
(二)主辦單位將給予音樂劇參演單位一定的補貼并負責場租費用,其他費用自理(主辦單位可協助參演單位安排食宿)。
特此通知。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