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2022年度省級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突出省級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的科學性、規范性、先進性和時效性,發揮標準化在推動高質量發展中基礎性、戰略性和引領性作用,深入實施我省動物衛生標準化發展戰略,構建科學合理的動物衛生標準體系,助推全省動物衛生工作高質量發展,甘肅省動物衛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標準委員會)特制定以下地方標準報送流程,加強指導動物衛生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規范動物衛生地方標準報送程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階段
(一)標準起草單位提交材料
1.甘肅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書(附件1)。應填寫完整、內容詳實,正反雙面單頁打印。修訂項目應在《甘肅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書》的“主要技術內容”一欄中重點闡述技術內容的先進性、創新性和主要技術差異。在項目建議書的項目起草單位意見一欄由起草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標準第一起草單位公章;有關綠色、有機產品的標準,需提交甘肅省綠色食品辦公室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再報送甘肅省動物衛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2.地方標準草案。省級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單位和個人應認真起草標準草案,明確提出主要章節及各章節所規定的主要內容,格式應符合GB/T 1.1-2020的規定。
3.預研材料。省級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的調研分析報告(重點闡述調研范圍、標準化對象產業發展狀況、國內外標準情況、標準解決的問題、標準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協調性、標準實施效益評估等),試驗、驗證報告等。
4.申報材料簡況表。甘肅省動物衛生地方標準制(修)訂申報材料簡況表(附件2)。
5.項目匯總建議表。甘肅省地方標準項目匯總表(附件3)。
6.其他材料。與申報項目有關的科技項目或其他技術支撐材料。修訂標準還要提供被修訂標準原文本復印件,被修訂標準第一起草人簽字、第一起草單位蓋章同意修訂的書面材料。
紙質版項目建議書一式三份;項目建議匯總表、標準文本(草案)一式一份,同時報送電子文本;其他材料提供電子版文本,以上統一報送至甘肅省動物衛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
(二)初選
甘肅省動物衛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相關委員召開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初選會,對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初選的標準項目由專家對標準文本(草案)提出修改意見,反饋起草單位進行修改。起草單位根據專家意見將修改后的標準文本(草案)于5個工作日內報送甘肅省動物衛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
(三)報批
甘肅省動物衛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匯總審核后,報主任委員審批簽字并統一加蓋甘肅省動物衛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公章,報甘肅省農業農村廳審批并加蓋甘肅省農業農村廳公章。
(四)立項
甘肅省動物衛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統一上傳標準相關材料至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地方標準制(修)訂信息管理系統,經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查后確定是否立項。
二、征求意見階段
(一)征求意見
經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確定立項的標準項目,由起草單位將標準征求意見稿分送項目應用單位和相關專家廣泛征求社會意見,并在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開征求意見不少于30天。
(二)意見處理
起草單位對征求到的意見進行整理、分析和匯總處理,采納合理的意見,修改地方標準征求意見稿,形成地方標準送審稿。對不予采納的意見應進行說明,并在甘肅省地方標準征求意見匯總處理表(附件5)理由一欄中說明原因。
(三)上報審查
標準起草單位將地方標準送審稿報甘肅省動物衛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由甘肅省動物衛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統一上報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審查。報送地方標準送審稿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1.標準送審稿及電子文本;
2.甘肅省地方標準征求意見匯總處理表(附件5);
3.等同或修改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應附標準原文及譯文各一份;
4.編制說明;
5.主要的規范性引用文件及參考文獻的文本;
以上材料紙質文本一式一份,同時提供電子文本。
三、審查階段
甘肅省動物衛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進行會議審查。審查專家組由管理、科研、檢驗、教學、生產、使用、經銷等相關方面的專家組成,人數不少于5人。會議通過聽取起草工作組介紹標準起草過程、標準主要內容的確定依據、重大分歧意見的處理等情況,對地方標準的科學性、可操作性、準確性,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協調一致性,文本編寫的規范性等內容進行審查并表決,審查專家組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則為通過。會議形成會議紀要,如實記錄會議審查情況、審查結論意見及對地方標準送審稿的主要修改意見,并附專家簽名(附件6)。
四、批準階段
(一)修改審批
地方標準起草單位根據審查意見對標準進行修改,形成地方標準報批稿,經甘肅省動物衛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同意后報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批。
(二)報批材料
1.報批甘肅省地方標準的公文;
2.地方標準報批稿及其電子文本;
3.地方標準編制說明、甘肅省地方標準征求意見表(附件4)、甘肅省地方標準征求意見匯總處理表(附件5)及其電子文本;
4.審查會議紀要、甘肅省地方標準審查人員名單(附件6)和專家評審意見表及其掃描件(PDF);
5.如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制定的地方標準,應當有該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原文(復印件)和譯文。
五、工作要求
標準起草單位要認真開展編制工作,嚴格按照省級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立項計劃中明確的標準名稱編制標準,不得隨意變更標準名稱、標準適用范圍等。如發現標準技術內容與當前實際脫節等情況,甘肅省動物衛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將向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終止項目立項計劃的建議。
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省級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立項計劃中明確的期限完成標準制(修)訂工作。需要延期的應在原項目立項計劃期滿前1個月向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延期申請,經同意后可適當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未提出延期申請的,原立項計劃期滿后終止執行。
以上所有材料均一式一份。
六、報送地址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紅柳灘路41附1號
郵編:730046
聯系人:豆思遠?
聯系電話:13893626113
郵箱:3624292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