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天水市漁業工作站2019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 ||||||||||||
| 2020-09-15 作者: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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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概況 (一)主要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發展漁業的方針政策; 2.編制全市漁業發展規劃; 3.監督、檢查漁業資源的保護、增殖和合理開發利用,保護漁業生態環境,保護珍稀水生野生動物和主要水生動物; 4.維護漁業生產秩序,依法保護魚種場以及商品魚生產基地,協調有關部門處理漁業糾紛; 5.發放、查驗、吊銷養殖使用證和捕撈許可證; 6.依據《水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保護的水產資源監督管理,查處違禁水產品; 7.依照水生動物防疫法律、法規和規章,參與起草制訂我市水生動物防疫規劃、技術規范并組織實施; 8.指導縣區水生動物防疫機構的工作; 9.建立我市疫情報告體系,負責全市疫情調查、收集及上報和通報工作; 10.負責開展水生動物防疫、檢疫及實驗室檢疫、現場防疫檢疫工作; 11.組織對水生動物疫病預防的宣傳教育、技術咨詢、培訓和指導,組織開展相關的科研和技術推廣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1.機構情況:天水市漁業工作站隸屬于天水市畜牧獸醫局,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5名。 2.人員情況:2019年底我站共有在職職工16人,離退休職工8人。其中2019年8月調入1人,12月退休1人。 二、天水市漁業工作站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 2019年度,天水市漁業工作站收入總計為282.64萬元,較2018年度決算數據269.23萬元增加13.41萬元,增長4.98%。其中: 1.財政撥款收入282.59萬元,為基本支出收入178.90萬元,項目支出收入103.6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人員經費收入168.42萬元,基本支出公用經費收入10.48萬元,畜牧漁業病蟲害控制收入15.00萬元,農業資源保護修復與利用項目資金75萬元,“三區人才”支持計劃資金6.00萬元,匙吻鱘引進試驗示范項目資金3萬元,因公出國經費4.68萬元。財政撥款收入占收入總計的99.98%。較2018 年度決算數255.63增加26.98萬元,增長10.55%,主要是因業務需要,增加因公出國項目資金4.68萬元,增加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資金23.00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較2018 年度決算數減少13.60萬元,下降100%,原因是上級部門相關項目結束。 3.其他收入0.05萬元,較上年0萬元增加0.05萬元。主要是市場監管局撥入0.05萬元專利費補助。 4.上年結轉和結余23.05萬元,為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結轉到當年或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部上級補助收入結轉和結余。較2018年度決算增加4.99萬元,增長27.63%,主要是財政補助項目漁業資源保護修復與利用項目尚在實施階段的原因。 (二)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度,天水市漁業工作站支出277.65為萬元,較2018年度決算數據298.31減少20.66萬元,下降6.93%。其中: 基本支出178.90萬元,占64.43%,較2018年度決算數增加1.98萬元,增長1.12%。原因是: 因工作需要調入1人、3人職稱晉升、16人正常晉升、有毒有害津貼提標,人員經費增加 。 項目支出98.74萬元,占35.56%,較2018 年度決算數121.39減少22.65萬元,下降18.66%,主要是其他農業支出項目減少的原因。 (三)財政撥款收入決算情況。 2019年度,天水市漁業工作站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82.59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6.96萬元,增長10.55%。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82.593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6.96萬元,增長10.55%,原因是: 增加了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資金23萬元、匙吻鱘引進試驗示范項目資金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0萬元,增長0%。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度,天水市漁業工作站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263.75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1.89萬元,下降7.66%;完成年初預算146.4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發生未納入預算的中央、省、市級項目支出80.69萬元,二是決算中有上年結轉資金安排的支出4.17萬元。其中: 1.科學技術支出(類)10.63萬元。主要用于“三區人才”支持計劃和匙吻鱘引進試驗示范項目支出。比 2018 年度決算數減少 2.13 萬元,下降 16.69%,主要原因是池塘生態養殖水質調控技術研究與示范項目實施,結題驗收。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3.76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相關支出,比 2018年度決算數減少10.78萬元,下降 74.1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進社保,由社保局發放養老金,財政支付退休費減少。 3.農林水支出(類)258.57萬元。主要用于天水市漁業工作站正常運轉發生的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農業資源保護修復與利用、病蟲害控制、漁政執法監管等方面的支出,比 2018年度決算數減少12.44元,下降4.59%,主要原因是其他農業支出項目資金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天水市漁業工作站2019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78.90萬元,其中: 農業事業運行基本支出175.1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基本支出3.76萬元。 (一)人員經費支出168.42萬元,其中:基本工資 72.90 萬元、津貼補貼19.26萬元、績效工資43.09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其他社會保障繳費 1.38 萬元、退休費 2.99萬元、獎勵金28.82萬元。比 2018年度決算數168.53萬元減少0.11萬元,下降0.06 %,主要原因是調入1人,3人職務晉升,1人退休。 (二)日常公用經費支出10.48萬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務支出10.30萬元,辦公設備購置支出0.18萬元,其中: 辦公費 0.30萬元、水費0.24萬元、電費 0.40萬 元、郵電費 0.12萬元、物業管理費 0.51萬元、差旅費1.02萬元、培訓費 0.11 萬元、公務招待費 0.44萬元、勞務費 0.07萬元、工會經費 1.32萬元、福利費 2.29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2.0 萬元。比 2018年度決算數增加2.09萬元,增長24.91%,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公用取暖費1.49萬元,同時因工資基數增加,相應的工會費和福利費增加。 五、2019年“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說明 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2.70萬元,決算7.1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264.07%,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國追加支出4.68萬元,未列入預算。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56萬元,增長177.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業務需要,1人因公出國,增加因公出國(境)費用4.68萬元。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我單位因公出國(境)費用4.68萬元。較上年增加4.68萬元,增長100%。 因公出國(境)組團情況:本年度本單位使用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出國(境)團組織1個,共有1人;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出國(境)團組0個,增加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支出情況 2019年我單位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1輛,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較上年增加0萬元,增長0%。2019年本單位車均購置費0元。 2019年我單位公務用車運行費2萬元,較上年增加0萬元,增長0%,2018年本單位車均維護費2萬元。 3.公務接待費用支出情況 2019年本單位公務接待費0.44萬元,較上年減少0.13萬元,下降22.80%,變動原因為:接待人次減少,接待費用減少。 其中國內公務接待共12批次,接待人次84人,較上年下降22.80%,減少0.13萬元。國外公務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較上年增長0%,增加0萬元,2019年本單位人均接待費0.005萬元。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本單位2019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00萬元,比 2018年增加0.00萬元,增長0%。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單位2019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6.0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6.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1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 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九、預算績效情況 //(關于2019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如有,需另附績效評價報告,報告模板見附件3)。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應當按照如下格式說明:)// 無。 十、相關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6.上年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派駐派出機構(項):指由紀檢監察部門負擔的派駐各部門和單位的紀檢監察人員的專項業務支出。 8.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撥款結余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 9.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10.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業務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往返機票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購置公務用車支出及公務用車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4.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以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5.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16.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 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17.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18.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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