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天水市漁業工作站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 | ||||||||||||
| 2023-01-17 作者: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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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漁業工作站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 按照《預算法》《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現將天水市漁業工作站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部門職責 1.主要職能 ⑴貫徹執行國家發展漁業的方針政策; ⑵編制全市漁業發展規劃; ⑶監督、檢查漁業資源的保護、增殖和合理開發利用,保護漁業生態環境,保護珍稀水生野生動物和主要水生動物; ⑷負責開展水生動物防疫、檢疫及實驗室檢疫、現場防疫檢疫工作; ⑸編制我市水產養殖技術標準,技術規范,搞好新技術引進推廣工作; ⑹負責擬定天水市水生動物種質資源保護管理制度,設置和維護水產種質資源保護界碑、標志物及有關保護設施; ⑺開展水生動物資源及其生存環境的調查監測、資源養護、生態修復和監督管理工作,救護傷病、擱淺、誤捕的水生動物保護物種; ⑻實施自然水域水生動物禁捕工作; ⑼協助有關單位調查破壞水生動物種質資源和生態環境的違法事件。 二、機構及人員情況 天水市漁業工作站隸屬于天水市畜牧獸醫局,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單位編制16名,另1名為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屬周轉池編制。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天水市漁業工作站,天水市水產種質資源保護站)。 2022年9月底,我站共有在職職工17人,離退休職工7人,其中2022年9月引進急需緊缺人才1名。 三、部門預算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預算293.44萬元,比2022年預算205.50萬元增加87.94 萬元,增長42.79%。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93.44萬元,比2021年預算205.50萬元增加87.94萬元,增長42.79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將過渡期獎勵性補貼納入2023年部門預算,2022年9月引進急需緊缺人才1名、職工職務晉升及正常晉升相應的工資、配套的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等增加。 上年結轉資金0萬元。與2022年持平。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預算293.44萬元,比2022年預算205.50萬元增加87.94萬元,增長42.79 %。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293.44萬元,比2022年預算205.50萬元增加87.94萬元,增加42.79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將過渡期獎勵性補貼納入2023年部門預算,2022年9月引進急需緊缺人才1名、職工職務晉升及正常晉升相應的工資、配套的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等增加。 2023年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271.36萬元,公用經費22.08萬元。 2、項目支出 (1)項目支出增減情況 2023年項目支出0萬元,與2022年0萬元持平。 (2)項目分類分級情況(涉密項目不公開) 2023年市級財政預算項目0個,項目資金共計0萬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類指標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77萬元; 2.衛生健康支出12.87萬元; 3.農林水支出235.69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16.11萬元。 (四)非稅收入 2023年本單位無非稅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3年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門一般性支出、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一)三公經費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2.4萬元,比2022年2.4萬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2年預算數持平。 2.公務接待費0.4萬元,與2022年預算0.4萬元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萬元),與上年數相比持平。 (二)培訓費 培訓費2.01萬元,比2022年1.2萬元增加0.81萬元,增長67.50%。 (三)會議費 會議費0萬元,與2022年預算數相比持平。 (四)機關運行費 機關運行費22.08萬元,比2021年18.10萬元增加3.98萬元,增長21.9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職工職務晉升及正常晉升,相應的工資及配套的培訓費、工會費、福利費等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情況 本單位2023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 27.72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0.72萬元,服務預算17.00萬元。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本單位現有資產總額31.61萬元。其中:流動資產7.01萬元,占資產總額的22.18%;固定資產24.42萬元,占資產總額的77.25%;無形資產0.18萬元,占資產總額的0.57%;在建工程0.00萬元,占資產總額的0.00%。 (三)部門績效目標情況 本單位實行績效管理,2023年度對部門預算資金293.44萬元編制了相應的績效目標,涉及市級財政預算資金的100%。績效目標表詳見附表。 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基本支出:預算單位保障正常運轉,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事業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為支持特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6.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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