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全市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和建筑保溫材料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專項整治工作專班統一部署,將動火作業?13項典型違法行為納入舉報投訴范圍,進一步強化全市動火作業安全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投訴舉報受理時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長期執行,受理時間為法定工作日。
二、投訴舉報范圍
動火作業13項典型違法行為如下:
1.在使用、營業期間違規進行動火作業;
2.未進行內部審批制度;
3.小型工程動火作業未按規定進行備案;
4.動火作業前未在顯著位置進行公告提示;
5.動火作業人員無證施工;
6.作業現場周邊存放大量可燃物或易燃易爆物質;
7.動火作業區域與其他區域未進行防火分隔;
8.作業現場沒有配備消防器材,沒有消防用水;
9.作業現場未設置警戒線、安全標識;
10.作業現場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11.動火作業與具有火災、爆炸風險的作業產生交叉;
12.作業現場沒有專門人員實施全過程監護;
13.動火作業結束后,未進行現場復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
三、投訴舉報方式
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可通過電話、來信、郵件等方式進行實名舉報或者匿名舉報。
(一)投訴舉報電話:0938-8623915(受理時間為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來信來訪地址:天水市秦州區春風路政務中心1號樓天水市應急管理局1805室。
四、投訴舉報須知
舉報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反映問題要客觀真實,對所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舉報人應留下姓名及聯系地址、電話,便于進一步溝通聯系及反饋處理結果。對于實名舉報事項,我們承諾將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對舉報人信息絕對保密。
特此公告。
天水市應急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