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機構設置和人員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
天水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為副處級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全額財政撥款,人員編制14人。內設綜合科、檢查科,負責對秦州、麥積區法人單位違反城市規劃建筑的查處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天水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事業編制14人,實有12人。其中:工勤編制2人,實有2人。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7年預算收入104.7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04.71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預算支出104.71萬元。
三、支出預算說明
(一)基本支出預算104.71萬元,占總支出預算的100%,比上年87.5萬元,增加了17.21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71.7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0.0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1.05萬元。其中:城管執法辦案業務經費10元。本年度增長的主要原因是落實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調整與工資掛鉤的公用經費標準。
(二)項目支出
2017年部門預算項目支出未列入年初預算。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類指標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04.71萬元,其中:本年財政撥款安排104.71萬元,較2016年87.5萬元增加17.21萬元,增長16.43%,主要原因是:根據政策規定提高了在職職工工資標準,
四、部門“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機關運行費等重要事項說明
(一)編制范圍
天水市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17年“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共2.75萬元,機關運行經費11.05萬元,資金來源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
(二)分項情況
1.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于上年度無變化。
2.公務接待費0萬元,較上年度0.1萬元減少了100%。
3.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較2016年無變化。
4.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萬元,2016年2萬元,沒有變化。主要原因:公務用車2017年已全部上交公用事業管理局,留執法車輛1臺,從城管執法辦案業務費中安排2萬元車輛運行及維護費,保障執法工作,。
5.培訓費0.55萬元,較2016年0.50萬元,增加了0.05萬元,增長了9%。
6.會議費0.22萬元,2016年0萬元,本年度增長了0.22萬元,增長了100%。
7.機關運行費11.05萬元,轉2016年度8.08萬元,增長了2.97萬元,增長了26%。
(三)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無政府采購預算。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況
2017年天水市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無政府性基金支出。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一般公共服務:指天水市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財政管理活動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指天水市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用于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積金:指按照國家統一規定,依據省上確定的比例為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是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費。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表:
天水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17年部門預算公開表.xls
1.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2.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4.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安排情況表
5.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6.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7.部門收入總表
8.部門支出總表
9.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