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15】180號)要求,結合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天水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職責的通知》(天政辦函〔2022〕28號)和《天水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的要求。為落實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系統化全域推進天水市中心城區海綿城市建設,現制定《天水市海綿城市建設年度目標考核辦法》并予以公布,敬請相關單位和個人于3月10日前對《天水市海綿城市建設年度目標考核辦法》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我們將仔細研究并合理采納。
聯系人:安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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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tsjsjhmcs@163.com
附件:《天水市海綿城市建設年度目標考核辦法》
天水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3月2日
天水市海綿城市建設年度目標考核辦法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5號)、《海綿城市建設評價標準》(GB/T51345-2018)、《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15〕180號)和《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天水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職責的通知》(天政辦函字〔2022〕28號)等文件精神,為有效落實全域海綿城市建設,建立全市海綿城市建設監督考評機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考評對象
本辦法適用于市轄兩區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及市直相關部門實施海綿城市建設年度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的年度考評。
對地區實施海綿城市建設的被考評單位:秦州區人民政府、麥積區人民政府、經開區管委會。
對市直部門實施海綿城市建設的被考評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林業草原局、市城市更新服務中心。
二、考評方式及考評內容
年度工作任務及工作目標考評實施項目督導檢查與年終工作落實情況考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項目督導檢查由天水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實施。督導工作以各地區及相關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建設項目實地檢查為重點,隨機抽取城市規劃中心城區范圍內新建、改(擴)建的建筑與小區、道路與廣場、公園和綠地、水務等建設項目,檢查其項目工程落實建設項目海綿建設規劃設計條件和規劃要求;檢查建設項目選址、可研編制、規劃方案編制、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是否將海綿建設措施、技術要求、建設投資納入項目整體,予以規劃、設計和建設;檢查建設項目海綿建設工程措施與主體工程,是否實施同步規劃、同步設計。
天水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督導檢查情況,對各地區及相關部門建設項目實施海綿城市建設的技術措施、管控措施、建設效果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作為年終考評的重要內容。對督導檢查中,各地區及相關部門建設項目實施海綿城市建設存在的問題,天水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整改要求,并督導落實。
(二)年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落實情況考核評價工作由天水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實施。天水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市轄兩區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及市直相關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綜合考評。
三、考評工作要求
(一)市轄兩區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年度海綿城市建設工作依據《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天水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職責的通知》(天政辦函字〔2022〕28號)中職能分工,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對職能部門考評表》開展自查自評,結合工作認真編制年度自評報告,匯總并整理相關佐證材料。(詳見附件1)
(二)市直相關部門年度海綿城市建設考評工作依據《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天水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職責的通知》(天政辦函字〔2022〕28號)中不同部門的職能分工,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對職能部門考評表》匯總并整理相關佐證材料。(詳見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附件9)
(三)參與項目督導檢查及年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考評組人員,要認真履行考評職責,對實施考評的各項指標及工作實效的客觀性、真實性負責。考評工作嚴格執行中央、省、市黨風廉政各項法規規章和制度規定,嚴格考評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切實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
四、考評分值、等次及結果應用
考評采用評分法,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督導檢查、年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落實情況滿分均為10分,分別進行評分。評價、考評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評分8分(含)以上為優秀、6分(含)至8分為合格、6分以下為不合格(即未通過評價或考評)。地區及部門年度考評分值及等次,由天水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總體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完善政策和改進管理的重要依據。
附件:天水市海綿城市建設考評表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