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工程造價管理相關規定,本行政區域內工程建設主體甲乙雙方及其他有關單位在執行我省工程計價依據和計價辦法的過程中存在爭議時,由工程所在地管理部門天水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以下簡稱市造價站)進行管理解釋并負責行政調解。具體事項如下:
一、辦理須知
市造價站調解爭議和造價解釋專業范圍:建筑與裝飾、仿古、園林綠化、安裝、市政、維修、城市綜合管廊、軌道交通等工程。
二、所需資料
紙質函件(函件應有甲乙雙方及有關單位的簽章)
三、辦理程序
1.受調解單位將書面函件交市造價站業務辦公室進行初審并登記相關信息。
2.業務辦公室及時轉交站長審查。
四、辦理時限
1.口頭答復的2-5個工作日內辦結。(復雜特殊情況除外)
2.書面答復的20個工作日內辦結。(復雜特殊情況除外)
3.現場召開調解會并書面答復的20個工作日內辦結。(復雜特殊情況除外)
4.申報一次性補充單位估價的,由市造價站依據最新發布的計價規則及相關文件政策規定程序審批后報省造價管理總站備案,具體時限另行約定。
五、說明
為保證調解過程公平公正,由市造價站和受調解甲乙雙方及有關單位在我市工程造價爭議調解專家庫中各自推薦一名專家,成立專家小組(單數)共同開展評審工作,最終的爭議調解結果及一次性補充單位估價由專家組進行簽字確認后,市造價站出具正式調解意見書并將一次性補充單位估價報省造價總站備案。
地址:天水市建筑科技中心10樓市造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