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索引號: tsszjj/2024-00008
-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含住房)
- 發文機關: 天水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發布時間: 2024-01-15
天水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中心2024年單位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基本概況
一、 單位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三、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五、“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財政撥款情況
六、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十、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一、名詞解釋
第三部分2024年單位預算公開表及項目績效目標表(附件)
一、單位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單位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單位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情況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一、單位管理轉移支付表
十二、單位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前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財政部關于推進單位所屬單位預算公開的指導意見》《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辦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現將2024年單位預算公開如下:
一、單位職責
1、督促國家、省、市名城保護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負責全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項目的計劃編制、項目申報、組織實施;協助配合相關單位編制天水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并負責監督實施。
2、督促落實天水古城歷史文化街區管理工作。
3、負責全市歷史文化資源的調研及保護工作。
4、負責建設部《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天水市古樹名木保護條例》的貫徹落實;負責全市城市規劃區(含縣城)古樹名木資源的普查、調研及建檔及古樹名木復壯保護指導工作 。
5、負責城市規劃區(含縣城)古樹名木銘牌的制作及懸掛工作。
6、負責名城保護上訪接待等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天水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中心為副縣級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隸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管理,編制16人,年末實有人數15人。內設綜合科、名城保護科、古樹保護科3個職能科室。
三、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2024年單位收支包括機關預算和所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情況。
(一)收入預算
2024年單位收入預算275.21萬元(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1,2),比2023年預算增加78.32萬元,增長39.8%。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55.21萬元,占92.7%;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0萬元,占7.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預算
2024年單位支出預算275.21萬元(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3),比2023年預算增加78.32萬元,增長39.8%。其中:基本支出255.21萬元,占92.7%;項目支出20 萬元,占7.3%。按照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分類統計(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4),主要是: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4.64萬元;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2.41萬元;
3、城鄉社區支出219.91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18.25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55.21萬元(詳見單位預算公開表4,5,6,7),比2023年預算增加78.32萬元,增長44.3%,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經費預算增加。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本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55.21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27.1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撫恤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
日常公用經費28.0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項目支出
2024年本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20萬元,與2023年預算持平。共包含古樹名木復壯1個項目,項目預算20萬元。
五、單位“三公”經費、培訓費、會議費等財政撥款情況
1.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3年預算持平。
2.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2023年預算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2023年預算持平。
4.培訓費1.14萬元,與2023年預算持平。
5.會議費0萬元,與2023年預算持平。
六、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2024年單位本級及所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2.58萬元,比2023年預算增加了1.58萬元,增加14.3%,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經費預算增加。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2024年本單位無政府采購預算。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上年末本單位固定資產金額為2.9萬元。2024年擬采購固定資產0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24年本單位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支出20萬元,共包含古樹名木復壯1個項目,項目預算20萬元。
(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
2024年本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支出。
(三)非稅收入情況
2024年本單位不涉及非稅收入。
(四)單位管理轉移支付情況
2024年本單位無單位管理轉移支付支出,相關表格為空表。
十、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24年對單位預算項目支出全面實施績效目標管理,涉及財政預算撥款2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2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從項目績效管理入手,持續完善本單位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將績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貫穿于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等單位資金管理全過程。
十一、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指由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財政撥款數。
2、一般公共預算: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補助)資金、專項收入。
3、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包括專戶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主要是教育收費)、其他非稅收入。
4、其他資金:包括事業收入、事業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正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定額)。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7、“三公”經費:指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8、機關運行經費:指各單位(單位)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9、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10、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11、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12、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單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天水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中心
2024年1月15日
附件【名城中心績效2024年.xlsx】
附件【天水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中心2024年單位預算公開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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