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原甘肅省國土資源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采礦權抵押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國土資礦發〔2016〕69號)要求,我局現就甘肅華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礦權人)將采礦權作為抵押物抵押給天水秦州農村合作銀行營業部(以下簡稱抵押權人)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 抵押物基本情況
采礦權人為“甘肅華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甘肅省天水市天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棠工業園轄區,其采礦許可證號為:C6205032019077100148389,采礦權權屬無爭議。
二、 本次抵押情況
本次抵押權人為天水秦州農村合作銀行營業部,2024年12月23日,經采礦權人和抵押權人友好協商,雙方簽訂了《抵押合同》(合同編號:100000510031號)和《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合同編號:090032412300006號),確定抵押貸款本金為人民幣壹億壹仟萬元整,抵押期限為三年(自2024年12月23日起至2027年12月22日)。
三、 有關說明
(一)抵押合同中認定的采礦權抵押金額為雙方當事人認可,非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認定。
(二)采礦權人應依法開采,如在抵押期間發生違反礦產資源違法行為,主管部門將依法處置(包括吊銷采礦權許可證的處罰),由此產生的后果由采礦權人承擔。
(三)采礦權人和抵押權人應當如實提供抵押材料,因提供虛假材料造成的糾紛,依法由采礦權人和抵押權人承擔責任。
天水市自然資源局麥積分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