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和推進我市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根據《天水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天政發[2018]120號)和《天水市財政績效管理專家庫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天財辦〔2016〕814號)等文件要求,決定對天水市市級預算績效管理專家庫成員進行征集、更新,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專家
(一)征集范圍及條件
市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行業協會、社會咨詢等中介機構及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中,有意愿從事財政預算績效工作且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行業規范,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信譽,無違法、違規、違紀等不良記錄;
2.具有豐富的財政經濟管理、財務會計、法律法規、相關技術等某一方面的專業知識和管理經驗,并熟悉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3.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判斷能力和文字表述以及語言表達能力,身體健康,年齡在60周歲以下,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
4.從事相關領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備副高以上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對達不到學歷或職稱要求,但在相關專業領域有突出貢獻或熟悉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并具備國家承認的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經市財政局審核認定后,可納入專家庫;
5.本人愿意以獨立身份參與預算績效管理相關工作,并接受財政等部門考核、監督管理;
6.市財政部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征集申請程序
1.申報
申請入庫的專家學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天水市市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專家學者入庫申請表(從天水市財政門戶網站下載并填寫);
(2)本人身份證、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或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各1份;
(3)相關領域研究成果及獲獎證書復印件;
(4)從事過財政預算績效管理理論研究或績效評價工作的實例材料復印件;
申請人應將以上材料連同電子版,于7月30日前報送至天水市財政局績效監督科(1908室),同時提供佐證資料原件。
申請人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審核
市財政局收到申報材料后,對專家學者入庫資格進行審核,并將初步確定的入庫名單在天水市財政門戶網站公示。
3.入庫
公示結束后,市財政局將已通過入庫資格審核的專家學者信息錄入天水市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專家庫。
今后,市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專家的選用將從專家庫中抽取,報酬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二、更新專家
(一)更新范圍及條件
已在天水市市級預算績效管理專家庫的成員,有意愿從事財政預算績效工作且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行業規范,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信譽,無違法、違規、違紀等不良記錄;
2.具有豐富的財政經濟管理、財務會計、法律法規、相關技術等某一方面的專業知識和管理經驗,并熟悉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3.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判斷能力和文字表述以及語言表達能力,身體健康,年齡在60周歲以下,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
4.從事相關領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備副高以上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對達不到學歷或職稱要求,但在相關專業領域有突出貢獻或熟悉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并具備國家承認的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經市財政局審核認定后,可納入專家庫;
5.本人愿意以獨立身份參與預算績效管理相關工作,并接受財政等部門考核、監督管理;
6.市財政部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更新程序
1.申報
更新專家庫的專家學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天水市市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專家學者入庫申請表(從天水市財政門戶網站下載并填寫);
(2)本人身份證、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或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各1份;
(3)相關領域研究成果及獲獎證書復印件;
(4)從事過財政預算績效管理理論研究或績效評價工作的實例材料復印件;
申請人應將以上材料連同電子版,于7月30日前報送至天水市財政局績效監督科(1908室),同時提供佐證資料原件。
申請人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審核
市財政局收到申報材料后,對專家學者入庫資格進行審核,并將確定的入庫名單在天水市財政門戶網站公示。
3.入庫
公示結束后,市財政局將已通過入庫資格審核的專家學者信息錄入天水市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專家庫。
今后,市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專家的選用將從專家庫中抽取,報酬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三、主要工作
受市財政局和市直部門委托開展績效管理研究、咨詢和評價工作。
(一)參與財政預算績效管理政策研究、制定及咨詢;
(二)參與財政預算績效目標編制及評審,研究制定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三)參與財政預算績效評價方案的制定及評價工作的實施,撰寫績效評價報告等;
(四)參與市財政對市直部門及縣(區)財政預算績效管理的考核工作;
(五)參與評審第三方服務機構出具的評價方案和評價報告工作;
(六)參與財政預算績效管理相關的其他工作。
四、專家的權利義務
(一)專家在預算績效管理活動中享有以下權利:
1.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度規定等的知情權;
2.參與評價的部門、項目的基本情況的知情權;
3.對評價的部門、項目,提出評價范圍內的專業質詢;
4.評價過程中到部門、項目現場進行實地考評;
5.推薦評價方法、評價指標等;
6.接受參與評價活動的勞務報酬;
7.法律、行政法規和市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專家在預算績效管理活動中承擔以下義務:
1.按照科學、客觀、公正的原則評價項目的資金績效,保證評價結果的真實性,并按時完成評價任務;
2.自覺遵守評價工作保密紀律,對評價項目單位提供的材料和業務內容,評價的結果及相關結論等承擔保密的義務,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對外披露;
3.自覺遵守職業道德規范,不得在評價過程中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被評價單位及個人的好處;
4.對與本人有利害關系的部門、項目的評價應予回避;
5.自覺接受市財政部門的監督管理,參加市財政部門組織的有關培訓和資格復審,及時向市財政部門書面報備通訊、單位變動等情況;
6.法律、行政法規和市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義務。
聯系人:李錦春 陳 祺
電 話:0938-8226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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