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發改價格〔2025〕310號
市民政局:
你局《關于申請調整市社會福利院收費標準的報告》(天市民發〔2025〕71號)收悉。近年來,隨著市社會福利院養護樓的建成投入使用,養老服務設施有效改善,服務質量大幅提升,服務成本發生較大變化,為保障養老服務的可持續發展,根據《甘肅省定價目錄(2022版)》、《甘肅省養老機構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甘發改服務〔2015〕684號)和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關于養老服務機構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甘發改收費〔2017〕1141號)等有關規定,在價格調查、成本監審、實地查勘的基礎上,經研究,現將天水市社會福利院社會休養老人服務收費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府定價的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
(一)收費項目:床位費、護理費。
(二)收費標準:具體收費標準詳見附件。
二、具體要求
1.伙食費、代辦服務費和特需服務收費等由市社會福利院按照非營利性原則據實收取。
2.你局要督促市社會福利院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制度,提供服務和收費前應與接受服務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簽訂書面服務合同,在合同中明確服務內容、收費項目和標準等事項,確保老年人知情權和選擇權,并定期提供費用清單和相關費用結算賬目。并不得違反老年人意愿強制服務,強制收費,不得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
3.床位費和護理費原則上按月收取,伙食費等項目根據服務對象的實際消費情況,據實結算。對合同期內退養的老人,收費結算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4.市社會福利院應做好明碼標價工作,在其服務窗口醒目位置公示有關基本設施與條件、服務等級、服務內容與規范、收費項目與標準、投訴電話等事項,接受價格、民政部門及入住老年人和社會監督。
5.市社會福利院應于每年3月底前,主動向你局和我委報送本單位上一年度財務收支情況,由你局通過適當形式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三、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執行。我委《關于天水市老年公寓收費標準的批復》(天發改收費〔2018〕231號)同時廢止。
附件:天水市社會福利院社會休養老人服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天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12月4日
附件
天水市社會福利院社會休養老人服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收費項目 | 床位和護理類別 | 收費標準 | 備 注 |
養老服務收費 | (一)床位費 | 1、三人間 | 360元/床·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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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雙人間 | 500元/床·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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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單人間 | 1000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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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護理費 | 1、一級(能力完好) | 360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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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級(輕度失能) | 600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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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級(中度失能) | 1200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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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級(重度失能) | 1500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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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級(完全失能) | 1800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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