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tssrmzf/2025-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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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天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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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 2025-04-09
- 標題: [天政發〔2025〕7號]天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自然水域禁漁的通告
[天政發〔2025〕7號]天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自然水域禁漁的通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定不移推進長江十年禁漁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4〕12號)及《天水市渭河流域生態保護條例》有關精神,持續鞏固全市自然水域禁漁成果,切實維護長江、黃河流域禁漁管理秩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有關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市自然水域繼續實行全面禁漁。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漁區
全市轄區內所有自然水域。
二、禁漁期
2025年4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三、禁捕漁業資源物種
全市自然水域內所有漁業資源物種。
四、禁止事項
(一)禁止一切形式的天然漁業資源的捕撈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破壞漁業資源和漁業生態環境的活動;
(二)禁止販運、銷售、加工禁漁區漁獲物;
(三)禁漁期內,因特定資源的保護利用和科研調查、苗種繁育等,需要捕撈天然漁業資源的,由漁業主管部門根據管理權限和漁業資源變化與環境狀況,實行分級別專項管理。
五、法律責任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進行非法捕撈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舉報電話:0938—8223661、0938—8214260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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