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13914629N/2023-03754
- 組配分類: 天政發文件
- 發文機關: 天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3-02-27
- 發文字號:
- 發布時間: 2023-03-01
- 標題: [天政發〔2023〕9號]天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
[天政發〔2023〕9號]天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經開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屬及駐市有關單位:
為認真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甘政發〔2023〕5號)精神,切實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緊圍繞省第十四次黨代會和市第八次黨代會安排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依法普查、科學普查、為民普查,堅持實事求是、改革創新,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全面客觀反映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
二、普查目的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是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全面調查我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類單位基本情況,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掌握國民經濟行業間經濟聯系,客觀反映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創新驅動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生態文明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新進展。通過普查,進一步夯實統計基礎,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為加強和改善宏觀經濟治理、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全面推進天水現代化建設,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三、普查對象、內容和時間
(一)普查對象。普查對象是在我市行政轄區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具體范圍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
(二)普查內容。普查內容主要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和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以及投入結構、產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資產投資構成情況等。
(三)普查時間。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
四、組織實施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調查內容增多、技術要求提高、工作難度加大,各縣區、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統籌協調,優化方式,突出重點,創新手段,認真做好普查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將成立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實施過程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普查領導小組由市政府領導同志任組長,成員單位包括市政府辦公室、市統計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編辦、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組成人員名單另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負責普查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協調,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
(二)細化部門職責。市統計局、市委宣傳部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宣傳動員方面的事項,市財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經費方面的事項,市發改委負責和協調涉及數據處理能力建設方面的事項,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負責和協調涉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名錄方面的事項,市委編辦負責和協調涉及機關和事業單位名錄方面的事項,市民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基層自治組織名錄方面的事項,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和協調涉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共享方面的事項,市委政法委負責協調涉及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事項。
國家統計局天水調查隊負責落實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安排部署的相關任務;銀行、證券、保險、鐵路等部門和單位及有關方面,按照普查方案要求,負責組織開展本系統普查工作;天水海關負責組織開展普查工作中的進口貨物使用去向調查任務。掌握普查有關基礎資料的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及時準確提供部門行政記錄和數據信息。
(三)壓實屬地責任。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切實扛起主體責任,成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認真組織好本地區的普查實施工作,及時協調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配齊普查人員。普查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從有關單位商調符合條件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及時支付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保證商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變,穩定普查工作隊伍,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
(五)做好經費保障。普查所需經費,按現行資金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各縣區政府要根據普查工作實際需要,及時安排必要的普查經費,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及時撥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順利開展。
五、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員和普查對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相關規定,按時、如實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獎懲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個人信息,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發布普查數據。對在普查工作中的違紀違法等行為,依紀依法進行處理并通報曝光。
(二)確保數據質量。始終堅持數據質量第一原則,嚴格執行普查方案,規范普查工作流程,強化事前事中事后數據質量檢查核查,切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各級普查機構要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和崗位責任制,完善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嚴肅普查紀律,堅決杜絕各種人為干預普查數據的行為。要采用有效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確保普查數據采集、傳輸、存儲和使用的安全。適時開展普查工作和數據質量巡查、核查、抽查和統計執法檢查。
(三)創新工作方式。廣泛應用部門行政記錄,推進電子證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應用,采取網上填報與手持電子終端現場采集數據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普查,通過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數據處理效能。組織開展線上線下業務培訓,支持普查對象通過網絡自主報送普查數據,科學、規范、高效推進普查工作。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級普查機構要會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依托各類新聞媒體以及有關部門服務平臺等宣傳渠道,廣泛深入宣傳經濟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會積極參與普查,為全市普查工作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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