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tssrmzfbgs/2025-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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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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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 2024-07-22
- 標題: [天政辦發〔2024〕32號]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渭河等河流防御洪水方案的通知
[天政辦發〔2024〕32號]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渭河等河流防御洪水方案的通知
秦州區、麥積區、甘谷縣、武山縣、秦安縣、清水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屬及駐市有關單位:
《天水市渭河防御洪水方案》《天水市葫蘆河防御洪水方案》《天水市藉河防御洪水方案》《天水市榜沙河防御洪水方案》《天水市散渡河防御洪水方案》《天水市牛頭河防御洪水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7月18日
天水市渭河防御洪水方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以及《甘肅省水利廳關于做好黃河(甘肅段)支流、水工程洪水調度方案編制工作的通知》(甘水防發〔2023〕232號)要求,為做好渭河防御洪水工作,使洪水處于可控狀態,保證防御洪水調度和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為全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提供有力保障,結合天水市渭河防御洪水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甘肅省河道管理條例》《甘肅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甘肅省防汛抗洪應急預案》《甘肅省水利廳水旱災害防御應急預案(試行)》《天水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天水市防汛抗洪應急預案》《天水市城區超標洪水防御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統一指揮,確保重點。統籌兼顧,因地制宜,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結合,區域服從流域,局部服從整體,確保重點防洪目標安全。
3.以防為主,常備不懈。對于標準內洪水,加強工程防守,確保防洪安全;對于標準以上洪水,充分發揮防洪工程體系的作用,采取必要措施,最大程度減小災害。
4.各司其職,科學防范。調動全社會各方面積極因素,自覺投入到防洪排澇搶險工作之中,武山縣、甘谷縣、麥積區及相關部門、單位既要做好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的防汛工作,又要按照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做好本方案中規定的準備和實施工作。
(四)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渭河干流天水段防御洪水和應急處置。
二、渭河基本情況
(一)河流概況
渭河發源于渭源縣鳥鼠山,由西向東流經定西市渭源縣、隴西縣,于武山縣樺林鎮牛莊村進入天水市境內,流經武山縣、甘谷縣、麥積區,于麥積區東岔鎮牛背村出甘肅省,繼而經陜西省,于陜、晉、豫交界處的潼關注入黃河。干流全長818km,流域總面積134766km2,其中甘肅境內面積25900km2,多年平均年徑流量92.50億m3。
渭河大致由西向東流動,天水段以上接納大小河流、溪溝50余條,北岸較大的一級支流有秦祁河、咸河、散渡河、葫蘆河、牛頭河、通關河,南岸較大一級支流有榜沙河、山丹河、聶河、大南河、藉河。
(二)氣象水文
渭河干流天水段從武山縣樺林鎮牛莊村進入武山縣境內,于武山縣洛門鎮旱坪村流出;在甘谷縣磐安鎮謝家坪村進入甘谷縣境內,于甘谷縣六峰鎮牛家灣村流出;在麥積區琥珀鎮琥珀新村進入麥積區境內,于麥積區東岔鎮牛背村出甘肅省界,流入陜西省寶雞市。在天水市依次經過武山縣、甘谷縣、麥積區。
渭河天水市境內干流自上而下設有武山(車家川)、北道(南河川)水文站,元龍水文站、東岔水文站,4個水文站均設在甘肅省境內。車家川和南河川水文站由黃河水利委員會1944年設立,由黃河水利委員會領導管理,1974年車家川水文站下移10.4km設武山水文站,1990年南河川水文站下移24km設北道水文站,2019年設東岔水文站。元龍水文站由甘肅省水文站設立。武山水文站位于武山縣城關鎮北街62號,地理坐標為東經104°53′11″,北緯34°43′33″,流域面積8080km2,距河口693km,于1974年7月1日由原車家川水文站下遷10.4km至此,至今已連續觀測40余年,該站屬于國家基本和重要水文站,承擔著搜集渭河流域水文基本資料、為黃河水資源管理與調度以及黃河下游地區防洪減災提供實時水情信息服務的重要任務。
武山水文站特征值表
水文站 | 地址 | 管理機關 | 隸屬機關 | 集水面積 (km2) | 建站時間 |
武山 | 甘肅省武山縣 城關鎮北街 | 天水水文水 資源勘測局 | 黃河水利委員會 | 8080 | 1974年7月 |
北道水文站位于甘肅省天水市麥積區渭濱南路,地理坐標為東經105°44′,北緯34°34′,1990年1月1日,黃河水利委員會將原南河川水文站(集水面積23385k㎡)下遷24km設立北道水文站,集水面積為24871k㎡,距河口564km。
北道水文站東岔水文站特征值表
水文站 | 地址 | 管理機關 | 隸屬機關 | 集水面積 (km2) | 建站時間 |
北道 | 甘肅省麥積區 渭濱南路 | 天水水文水 資源勘測局 | 黃河水利委員會 | 24871 | 1990年1月 |
東岔 | 甘肅省天水市 麥積區東岔鎮 碼頭村 | 天水水文水 資源勘測局 | 黃河水利委員會 | 29200 | 2019年1月 |
元龍水文站特征值表
水文站 | 地址 | 管理機關 | 隸屬機關 | 集水面積 (km2) | 建站時間 |
元龍 | 甘肅省天水市麥積區元龍鎮關峽村 | 甘肅省天水 水文站 | 甘肅省水文站 | 27600 | 2010年5月 |
(三)渭河洪水特性
渭河流域的洪水由暴雨形成,年最大洪水最早出現在5月,最遲出現在10月,以7、8月最為集中。流域地處黃土高原,降雨分布不均,突降暴雨多,局部暴雨偏多,流域內各支流河溝同步發生洪水的相應性較小,洪水陡漲陡落,峰值較高,多為單峰,歷時短,洪量主要集中在24小時以內,一場洪水歷時2~3天。
渭河干流天水段洪峰流量成果表
河名 | 位置 | F (km2) | QP(%)(m3/s) | |||||
P=1% | P=2% | P=5% | P=10% | P=20% | P=50% | |||
渭河 | 武山水文站 | 8080 | 4010 | 3300 | 2390 | 1740 | 1160 | 547 |
北道水文站 | 24871 | 6510 | 5270 | 3990 | 2827 | 2086 | 966 | |
三、防洪工程體系
(一)堤防工程
渭河干流天水段沿岸堤防建設起步較早,自20世紀七八十年代始建,至目前除個別峽谷區域或靠山體一側部分沒有堤防外,其余部分均有堤防,根據《甘肅省渭河治理工程總體可行性研究報告》,渭河干流武山縣和甘谷縣城區段防洪標準為20年一遇,麥積區城區段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其余河段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渭河干流修建的城區段防洪堤,基本能滿足防洪度汛要求,并充分利用。
根據統計,渭河干流天水段已建堤防長度為147.74km,其中左岸72.50km,右岸75.24km,其中武山縣渭河干流已建堤防長度為43.04km,其中左岸16.35km,右岸26.69km;甘谷縣渭河干流已建堤防長度為57.20km,其中左岸31.08km,右岸26.12km;麥積區渭河干流已建堤防長度為47.50km,其中左岸25.07km,右岸22.43km。
渭河干流堤防主要功能為保護河川耕地、城鎮防洪等。
(二)河段設防標準
渭河武山城區段河道防洪標準為20年一遇,設計洪峰流量為2390m3/s,其余河段為10年一遇,設計洪峰流量為1740m3/s。
渭河甘谷城區段河道防洪標準為20年一遇,設計洪峰流量為2790m3/s,其余河段為10年一遇,設計洪峰流量為2030m3/s。
渭河麥積城區段河道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設計洪峰流量為5270m3/s,其余河段為10年一遇,設計洪峰流量為2827m3/s。
(三)渭河灘區
渭河干流天水段無渭河灘區。
(四)其他工程
渭河干流天水段現已建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程1處,位于麥積區城區段。
四、預防預警
(一)防汛準備
武山縣、甘谷縣、麥積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要對渭河干流及所轄范圍內防汛準備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落實防汛責任和度汛措施。受洪水威脅的企業和單位,要做好各項防汛準備,落實防洪自保措施。
(二)洪水預警預報
各級氣象、水文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及時作出天氣形勢、降雨和洪水預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縣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按規定發布,并作為防洪調度的依據。
五、防御洪水安排
(一)武山~甘谷段
1.設計標準內洪水
武山站發生洪峰流量1740m3/s以下洪水,洪水為10年一遇以下,屬標準內洪水,做好堤防巡查防護,確保各河段堤防安全。
2.設計標準以上洪水
武山站發生洪峰流量1740m3/s~2390m3/s洪水,洪水為10年一遇至20年一遇,農防河段洪水超標,及時組織農防河段保護區內人員轉移,加強武山、甘谷縣城河段堤防巡查防護,確保縣城河段內堤防安全,視情做好影響區域人員轉移準備工作。
武山站發生洪峰流量超過2390m3/s洪水,洪水超過20年一遇,縣城河段洪水超標,全力做好縣城重點河段堤防加高加固,利用河道強迫行洪,同時組織人員轉移,最大程度減輕災害損失。
(二)麥積段
1.設計標準內洪水
北道站發生洪峰流量2827m3/s以下洪水,洪水為10年一遇以下,屬標準內洪水,做好堤防巡查防護,確保各河段堤防安全。
2.設計標準以上洪水
北道站發生洪峰流量2827~5270m3/s洪水,洪水為10年一遇至50年一遇,農防河段洪水超標,及時組織農防河段保護區內人員轉移,加強麥積城區段堤防巡查防護,確保縣城河段內堤防安全,視情做好影響區域人員轉移準備工作。
北道站發生洪峰流量超過5270m3/s洪水,超過50年一遇,麥積城區段洪水超標,全力做好城區重點河段堤防加高加固,利用河道強迫行洪,同時組織影響范圍內人員轉移,最大程度減輕災害損失。
六、搶險救災
(一)抗洪搶險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部門指導、協調、監督渭河干流天水段抗洪搶險工作。
武山縣、甘谷縣、麥積區人民政府要按照防汛責任制的規定,組織做好行政區域內的抗洪搶險工作。
交通、電力、電信、供水等部門和單位做好各自管轄范圍內設施的抗洪搶險工作。
(二)救災
武山縣、甘谷縣、麥積區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受災人員轉移安置、生活保障、物資保障、衛生防疫、治安管理、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工作。
七、責任與權限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渭河干流天水段防御洪水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和重要防洪工程的調度運用。武山縣、甘谷縣、麥積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抗洪搶險、人員轉移安置、救災及災后恢復等工作。
交通、電力、電信、供水等部門和單位負責所屬設施的防洪安全。
自然資源、住建、交通、水務、應急管理等部門要建立專業齊全、結構合理的專家庫,做好防御洪水技術支撐工作。
八、附則
(一)方案評估與修訂
天水市水務局組織有關縣區水務局負責本方案的評估與修訂工作,報天水市人民政府批準印發。
(二)方案解釋
本方案由天水市水務局負責解釋。
(三)方案實施時間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天水市葫蘆河防御洪水方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以及《甘肅省水利廳關于做好黃河(甘肅段)支流、水工程洪水調度方案編制工作的通知》(甘水防發〔2023〕232號)要求,為做好葫蘆河防御洪水工作,使洪水處于可控狀態,保證防御洪水調度和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為全縣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提供有力保障,結合天水市葫蘆河防御洪水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甘肅省河道管理條例》《甘肅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甘肅省防汛抗洪應急預案》《甘肅省水利廳水旱災害防御應急預案(試行)》《天水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天水市防汛抗洪應急預案》《天水市城區超標洪水防御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統一指揮,確保重點。統籌兼顧,因地制宜,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結合,區域服從流域,局部服從整體,確保重點防洪目標安全。
(3)以防為主,常備不懈。對于標準內洪水,加強工程防守,確保防洪安全;對于標準以上洪水,充分發揮防洪工程體系的作用,采取必要措施,最大程度減小災害。
(4)各司其職,科學防范。調動全社會各方面積極因素,自覺投入到防洪排澇搶險工作之中,秦安縣、麥積區及相關部門、單位既要做好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的防汛工作,又要按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做好本方案中規定的準備和實施工作。
(四)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天水市葫蘆河防御洪水和應急處置。
二、葫蘆河基本情況
(一)河道概況
葫蘆河為渭河左岸最大的一級支流,發源于寧夏回族自治區月亮山南麓,由北向南流經寧夏西吉縣、隆德縣及甘肅省靜寧縣、莊浪縣、秦安縣,在麥積區三陽川匯入渭河,流域面積10730km2,干流總長301km,河道平均比降5.2‰,多年平均徑流量3.17億m3。
流域呈矩形,支流較為發育呈羽形分布,流域地形北高南低,按地貌特征可分為黃土丘陵溝壑和黃土高原溝壑區,由于受大氣環流和下墊面地形影響,流域降水基本符合全省東部大于西部、南部大于北部地理分布趨勢的一般特性。
(二)氣象水文
葫蘆河流域為隴中北部溫帶半干旱氣候區,屬大陸性半干旱、半濕潤過渡性氣候帶,具有冬寒少雨、春季氣溫變化大、夏季高溫、降水集中、秋季降溫快,初霜早的氣象特征。葫蘆河天水段從秦安縣安伏鎮李河村進入天水市秦安縣境內,于秦安縣興國鎮廟咀村流出進入麥積區境內,于麥積區石佛鎮峪口村處匯入渭河。
葫蘆河干流自上而下有北峽口、秦安兩座水文站。北峽口水文站設在靜寧段的北峽口,控制流域面積2811km2,北峽口水文站于2006年下遷至靜寧縣稱為靜寧站,控制流域面積2854km2。秦安水文站設在葫蘆河匯入口上游約37km處,控制流域面積9805km2。北峽口(靜寧站)、秦安水文站是本工程的主要參證站。葫蘆河秦安縣境內設有秦安水文站,該站是葫蘆河下游控制站,由黃河水利委員會1955年8月設站,坐落于甘肅省天水市秦安縣十里鋪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05°40",北緯34°54",距葫蘆河入渭河口37km,控制流域面積9805km2。
秦安水文站特征值表
水文站 | 地址 | 管理機關 | 隸屬機關 | 集水面積 (km2) | 建站時間 |
秦安 | 甘肅省秦安縣 十里鋪村 | 天水水文水 資源勘測局 | 黃河水利委員會 | 9805 | 1955年8月 |
(三)葫蘆河洪水特性
葫蘆河洪水由暴雨形成,流域暴雨中心多發生在六盤山西麓的靜寧縣一帶,葫蘆河流域暴雨最早發生在5月,最遲10月,但量級和強度較大的暴雨多集中在7、8月,該流域地處黃土溝壑區,以局部地區的突降性暴雨居多,形成的洪水過程尖瘦,陡漲陡落、峰高、歷時短、總量小。
葫蘆河干流天水段相關縣區洪峰流量成果表
河名 | 位 置 | F (km2) | QP(%)(m3/s) | ||||||
P=1% | P=2% | P=5% | P=10% | P=20% | P=50% | ||||
葫蘆河 | 秦安水文站 | 秦安縣 | 9805 | 3950 | 2780 | 1960 | 1220 | 481 | |
流域出口 | 麥積區 | 10730 | 4130 | 2910 | 2050 | 1280 | 504 | ||
三、防洪工程體系
(一)堤防工程
1.葫蘆河干流秦安段
葫蘆河干流秦安段已建堤防34.28km,堤防高度為10~13m不等,漿砌石迎水面坡比1:1、混凝土迎水面坡比1:1.5、生態混凝土迎水面坡比1:1.5,背水面坡比1:1.25,堤距為60~130m不等。城區段防洪標準為20年一遇,設計洪峰流量為2647m3/s,堤防等級為4級;鄉鎮段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設計洪峰流量為1840m3/s,堤防等級為5級。
2.葫蘆河干流麥積段
葫蘆河干流麥積段已建堤防15.48km,堤防高度為10~13m不等,漿砌石迎水面坡比1:1、混凝土迎水面坡比1:1.5、生態混凝土迎水面坡比1:1.5,背水面坡比1:1.25,堤距為60~130m不等。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設計洪峰流量為1840m3/s,堤防等級為5級。
葫蘆河干流堤防建設統計表
縣區名稱 | 河段 | 已修建堤防(單位:km) | ||
左岸 | 右岸 | 合計 | ||
秦安縣 | 李家河段 | 1.6 | 1.6 | 3.2 |
陳家河段 | 0.9 | / | 0.9 | |
溝門村段 | 1.75 | / | 1.75 | |
安伏至葉堡大橋段 | 3.9 | 4.3 | 8.2 | |
葉堡橋頭至安坪村段 | 5.5 | 5.5 | 11 | |
鄭川新城段 | 6.61 | 1.29 | 7.9 | |
大山溝至廟咀段 | 1.33 | / | 1.33 | |
麥積區 | 背灣大橋到渭河匯入口段 | 7.47 | 8.01 | 15.48 |
(二)河段設防標準
秦安縣安伏鎮李河村至安坪村段及大山溝至廟咀段及大山溝至廟咀段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設計洪峰流量為1960m3/s,秦安縣城區段防洪標準為20年一遇,設計洪峰流量為2780m3/s,秦安縣鄭川新城區段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設計洪峰流量為3950m3/s。
麥積區葫蘆河澤民渠渠首至葫蘆河渭河匯口段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設計洪峰流量為4130m3/s;其余段落為10年一遇,設計洪峰流量為2050m3/s。
(三)水庫工程
葫蘆河干流天水段無水庫工程。
(四)其他工程
葫蘆河秦安縣段現已建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程1處,位于秦安縣城區段。
(五)非工程措施
2010年以來,天水市葫蘆河流域已建立一套以暴雨監測、山洪預警、群測群防為主要措施的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體系,使暴雨山洪的可控率得到極大提升,在監測預報、臨災預警、群眾避險轉移等方面效益明顯。
四、預防預警
(一)防汛準備
秦安縣、麥積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要對葫蘆河干流及所轄范圍內防汛準備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落實防汛責任和度汛措施。受洪水威脅的企業和單位,要做好各項防汛準備,落實防洪自保措施。
(二)洪水預警預報
各級氣象、水文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及時作出天氣形勢、降雨和洪水預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縣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按規定發布,并作為防洪調度的依據。
五、防御洪水安排
(一)秦安縣段
1.設計標準內洪水
秦安水文站發生洪峰流量1960m3/s以下洪水,洪水為10年一遇,秦安縣安伏鎮李河村至安坪村段及大山溝至廟咀段屬標準內洪水,做好堤防巡查防護,確保各河段堤防安全。
秦安水文站發生洪峰流量2780m3/s以下洪水,洪水為20年一遇,秦安縣城區段屬標準內洪水,做好堤防巡查防護,確保各河段堤防安全。
秦安水文站發生洪峰流量3950m3/s以下洪水,洪水為50年一遇,秦安縣鄭川新城區段屬標準內洪水,做好堤防巡查防護,確保各河段堤防安全。
2.設計標準以上洪水
秦安水文站發生洪峰流量1960m3/s~2780m3/s,洪水為10年一遇至20年一遇,秦安縣安伏鎮李河村至安坪村段及大山溝至廟咀段農防河段洪水超標,及時組織農防河段保護區內人員轉移,加強秦安縣城區河段堤防巡查防護,確保城區河段內堤防安全,視情做好影響區域人員轉移準備工作。
秦安水文站發生洪峰流量超過2780m3/s~3950m3/s,洪水為20年一遇至50年一遇,秦安縣城區段城區河段洪水超標,全力做好城區重點河段堤防加高加固,利用河道強迫行洪,同時組織人員轉移,最大程度減輕災害損失。
秦安水文站發生洪峰流量3950m3/s以上洪水,洪水超過50年一遇,秦安縣鄭川新城區段洪水超標,全力做好城區重點河段堤防加高加固,利用河道強迫行洪,同時組織人員轉移,最大程度減輕災害損失。
(二)麥積區段
1.設計標準內洪水
葫蘆河麥積段發生洪峰流量2050m3/s以下洪水,洪水為10年一遇以下,屬標準內洪水,做好堤防巡查防護,確保各河段堤防安全。
2.設計標準以上洪水
葫蘆河麥積段發生洪峰流量2050~2910m3/s以下洪水,洪水為10年一遇至20年一遇,農防段洪水超標,及時組織農防河段保護區內人員轉移,加強澤民渠渠首至葫蘆河渭河匯口河段堤防巡查防護,確保城區河段內堤防安全,視情做好影響區域人員轉移準備工作。
葫蘆河麥積段發生洪峰流量4130m3/s,洪水超過50年一遇,葫蘆河澤民渠渠首至葫蘆河渭河匯口段洪水超標,全力做好重點河段堤防加高加固,利用河道強迫行洪,同時組織影響范圍內人員轉移,最大程度減輕災害損失。
六、搶險救災
(一)抗洪搶險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部門指導、協調、監督葫蘆河干流天水段抗洪搶險工作。
秦安縣、麥積區人民政府要按照防汛責任制的規定,組織做好行政區域內的抗洪搶險工作。
交通、電力、電信、供水等部門和單位做好各自管轄范圍內設施的抗洪搶險工作。
(二)救災
秦安縣、麥積區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受災人員轉移安置、生活保障、物資保障、衛生防疫、治安管理、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工作。
七、責任與權限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葫蘆河干流天水段防御洪水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和重要防洪工程的調度運用。秦安縣、麥積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抗洪搶險、人員轉移安置、救災及災后恢復等工作。
交通、電力、電信、供水等部門和單位負責所屬設施的防洪安全。
自然資源、住建、交通、水務、應急管理等部門要建立專業齊全、結構合理的專家庫,做好防御洪水技術支撐工作。
八、附則
(一)方案評估與修訂
天水市水務局組織有關縣區水務局負責本方案的評估與修訂工作,報天水市人民政府批準印發。
(二)方案解釋
本方案由天水市水務局負責解釋。
(三)方案實施時間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天水市藉河防御洪水方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以及《甘肅省水利廳關于做好黃河(甘肅段)支流、水工程洪水調度方案編制工作的通知》(甘水防發〔2023〕232號)要求,為做好藉河防御洪水工作,使洪水處于可控狀態,保證防御洪水調度和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為全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提供有力保障,結合天水市藉河防御洪水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甘肅省河道管理條例》《甘肅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甘肅省防汛抗洪應急預案》《甘肅省水利廳水旱災害防御應急預案(試行)》《天水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天水市防汛抗洪應急預案》《天水市城區超標洪水防御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統一指揮,確保重點。統籌兼顧,因地制宜,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結合,區域服從流域,局部服從整體,確保重點防洪目標安全。
3.以防為主,常備不懈。對于標準內洪水,加強工程防守,確保防洪安全;對于標準以上洪水,充分發揮防洪工程體系的作用,采取必要措施,最大程度減小災害。
4.各司其職,科學防范。調動全社會各方面積極因素,自覺投入到防洪排澇搶險工作之中,甘谷縣、秦州區、麥積區及相關部門、單位既要做好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的防汛工作,又要按照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做好本方案中規定的準備和實施工作。
(四)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藉河防御洪水和應急處置。
二、藉河基本情況
(一)河流概況
藉河是渭河右岸的一級支流,發源于甘谷縣南部海拔2472m的瘦驢嶺,由西向東徑流橫貫秦州區北部,經麥積區花牛鎮峽口村匯入渭河,流域面積1268km2,干流全長84km,平均比降9.75‰。藉河發源于天水市甘谷縣境內,于甘谷縣古坡鎮楊家坪村流出,進入秦州區境內,于秦州區玉泉鎮孫家坪村進入麥積區境內,于麥積區峽口村匯入渭河,其中,甘谷縣境內流域面積117km2,干流長20.7km;秦州區境內流域面積1140.6km2,干流長55.5km;麥積區流域面積10.4km2,干流長7.8km。藉河支流眾多,其中:左岸較大支流有羅峪溝,右岸較大支流有金家河、南溝河。
(二)氣象水文
藉河流域地處山地高原,屬大陸性氣候區,具有冬季雨雪少、寒冷時間長,春季升溫快、冷暖變化大,夏季氣溫高、降水集中,秋季降溫快、初霜來臨早的氣候特征。
藉河流域于1958年7月設立天水水文站,集水面積1019km2,位置坐標為:東經105°41’,北緯34°35’,測站進行徑流、洪水及泥沙觀測,1961年更名為天水(二)站,2008年斷面上遷約120m改為天水(三)站,沿用至今。
天水水文站特征值表
水文站 | 地址 | 管理機關 | 隸屬機關 | 集水面積(km2) | 建站時間 |
天水 | 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玉泉鎮 | 天水水文水 資源勘測局 | 黃河水利委員會 | 1019 | 1958年7月 |
(三)藉河洪水特性
藉河流域的洪水由暴雨形成,根據天水水文站實測資料分析,藉河流域的洪水最早出現在5月份,洪峰量級小,10月份由于受霖雨影響,亦有洪水發生,但量級較大的洪水一般出現在7-8月,因流域局部暴雨偏多,區域洪水亦偏多,具有峰高、量大、歷時短的特點。
藉河各控制段洪峰流量成果表
河名 | 位置 | F (km2) | QP(%)(m3/s) | |||||
P=1% | P=2% | P=5% | P=10% | P=20% | P=50% | |||
藉河 | 岸峪河匯口以上段 | 126 | 77.5 | 25.9 | ||||
西華溝匯口以上段 | 233 | 131 | 51.0 | |||||
金家河匯口以上段 | 302 | 345 | 252 | 148 | 61.0 | |||
南溝河匯口以上段 | 735 | 2440 | 1460 | 836 | 378 | 131 | ||
羅峪溝匯口以上段 | 1041 | 4080 | 3040 | 1820 | 1040 | 470 | 162 | |
流域出口 | 1267 | 4720 | 3510 | 2100 | 1200 | 543 | 188 | |
三、防洪工程體系
(一)堤防工程
經過多年的治理,藉河干流已形成藉河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一期、一期續建、二期、三期)堤防,關子~普岔溝~平峪溝~南溝河段堤防等,2023年秦州區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縣項目通過批復,對藉河藉口鎮至太京鎮段堤防進行生態改造。
藉河干流堤防主要分布在甘谷縣古坡鎮、秦州區全區、麥積區至渭河交匯段。
1.藉河甘谷段已建堤防1031m,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設計洪峰流量為126m3/s,堤防等級為5級,堤防高度為3.3m~4.7m。
2.藉河秦州段
藉河秦州段已建堤防56.55km,鄉鎮段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堤防等級為4~5級。城區段為藉河生態環境綜合治理(一期、一期續建、二期、三期)工程,防洪標準按50年一遇設計。
3.藉河麥積段
藉河麥積段已建堤防14.29km,其中左岸6869m,右岸7422m,右岸有天北高速公路路基護坡,左岸為藉河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二期堤防,防洪標準按50年一遇設計。
各段落設防標準
區域 | 設防流量(m3/s) |
甘谷段 | 126m(10年一遇) |
秦州區鄉鎮段 | 836(10年一遇) |
秦州區城區段~匯流口 | 3040(50年一遇) |
(二)其他工程
藉河現已建設天水市藉河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和天水有軌電車工程,位于秦州區天潤橋上游500米至麥積區藉河入渭口。
(三)蓄滯洪區、洪泛區
藉河無蓄滯洪區、洪泛區。
(四)非工程措施
藉河秦州區段建有天水水文站,距天水西大橋上游約100m。水務部門通過多年建設,在藉河建立了多個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監測預警站點及監測預警平臺,形成了專業監測預警與群防群測有機結合的監測預警體系。天水市藉河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程為了提高洪水預警預報能力,保證下游安全,建設有一套水情自動測報預報系統,在藉河上游共設立藉口、徐家店、太京、余家灣、黃家寨5個雨量遙測站,實行24小時水位監測。藉河流域建立了一套以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為核心,各涉及部門為成員的組織體系,面對各種類型自然災害,建立從預防預警信息報送、不同等級預警級別啟動、應急響應行動與措施、響應結束與善后措施的完整預警系統,在洪水防御及調度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四、預防預警
(一)防汛準備
甘谷縣、秦州區、麥積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要對藉河所轄范圍內防汛準備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落實防汛責任和度汛措施。受洪水威脅的企業和天水市藉河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天水有軌電車工程管理運行單位以及其他單位要做好各項防汛準備,落實防洪自保措施。
(二)洪水預警預報
各級氣象、水文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及時作出天氣形勢、降雨和洪水預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縣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按規定發布,并作為防洪調度的依據。
五、防御洪水安排
(一)甘谷段
1.設計標準內洪水
藉河甘谷段發生洪峰流量126m3/s以下洪水,洪水為10年一遇以下,屬標準內洪水,應做好堤防巡查防護,確保各河段堤防安全,視情做好影響區域人員轉移準備工作。
2.設計標準以上洪水
藉河甘谷段發生洪峰流量126m3/s洪水,并持續上漲,洪水超過10年一遇標準,甘谷段洪水超標,要及時組織甘谷河段保護區內人員轉移。
(二)秦州區鄉鎮段(藉河入秦至天潤橋上游500m處)
1.設計標準內洪水
秦州區鄉鎮段當天潤橋上游500m處發生洪峰流量836m3/s以下洪水,洪水為10年一遇以下,屬標準內洪水,全段應做好堤防巡查防護,確保各河段堤防安全,視情做好影響區域人員轉移準備工作。
2.設計標準以上洪水
秦州區鄉鎮段當天潤橋上游500m處發生洪峰流量836m3/s洪水,并持續上漲,洪水超過10年一遇,秦州區鄉鎮段洪水超標,要及時組織秦州區鄉鎮段保護區內人員轉移。
(三)秦州區城區~匯流口段
1.設計標準內洪水
天水站發生洪峰流量3040m3/s以下洪水,洪水為50年一遇以下,屬標準內洪水,全段應做好堤防巡查防護,確保各河段堤防安全,視情做好影響區域人員轉移準備工作。
2.設計標準以上洪水
天水站發生洪峰流量3040m3/s洪水,并持續上漲,洪水超過50年一遇,秦州區城區~匯流口段洪水超標,全力做好在城區重點河段堤防加高加固,利用河道強迫行洪,同時組織影響范圍內人員轉移,最大程度減輕災害損失。
六、搶險救災
(一)抗洪搶險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部門指導、協調、監督藉河抗洪搶險工作。
甘谷縣、秦州區、麥積區人民政府要按照防汛責任制的規定,組織做好行政區域內的抗洪搶險工作。
交通、電力、電信、供水等部門和單位做好各自管轄范圍內設施的抗洪搶險工作。
(二)救災
甘谷縣、秦州區、麥積區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受災人員轉移安置、生活保障、物資保障、衛生防疫、治安管理、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工作。
七、責任與權限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藉河防御洪水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和重要防洪工程的調度運用。甘谷縣、秦州區、麥積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抗洪搶險、人員轉移安置、救災及災后恢復等工作。
交通、電力、電信、供水等部門和單位負責所屬設施的防洪安全。
自然資源、住建、交通、水務、應急管理等部門要建立專業齊全、結構合理的專家庫,做好防御洪水技術支撐工作。
八、附則
(一)方案評估與修訂
天水市水務局組織有關縣區水務局負責本方案的評估與修訂工作,報天水市人民政府批準印發。
(二)方案解釋
本方案由天水市水務局負責解釋。
(三)方案實施時間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天水市榜沙河防御洪水方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以及《甘肅省水利廳關于做好黃河(甘肅段)支流、水工程洪水調度方案編制工作的通知》(甘水防發〔2023〕232號)要求,為做好榜沙河防御洪水工作,使洪水處于可控狀態,保證防御洪水調度和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為全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提供有力保障,結合天水市榜沙河防御洪水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甘肅省河道管理條例》《甘肅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甘肅省防汛抗洪應急預案》《甘肅省水利廳水旱災害防御應急預案(試行)》《天水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天水市防汛抗洪應急預案》《天水市城區超標洪水防御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統一指揮,確保重點。統籌兼顧,因地制宜,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結合,區域服從流域,局部服從整體,確保重點防洪目標安全。
3.以防為主,常備不懈。對于標準內洪水,加強工程防守,確保防洪安全;對于標準以上洪水,充分發揮防洪工程體系的作用,采取必要措施,最大程度減小災害。
4.各司其職,科學防范。調動全社會各方面積極因素,自覺投入到防洪排澇搶險工作之中,武山縣及相關部門、單位既要做好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的防汛工作,又要按照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做好本方案中規定的準備和實施工作。
(四)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榜沙河干流武山縣段防御洪水和應急處置。
二、榜沙河基本情況
(一)河流概況
榜沙河發源于岷縣境內東南部的岷峨山井,河源高3240m,由南向北西流,于武山鴛鴦鎮匯入渭河。主河道全長約95km,流域面積3597km2,河口高1532m,平均比降12.6‰,榜沙河多年平均徑流量5.33億m3。
榜沙河干流武山縣段兩條主要支流均來自左岸,發源于岷縣境內狼渡灘的龍川河,經漳縣于武山縣馬力鎮楊坪村注入榜沙河,發源于木寨嶺的漳河,經漳縣于武山縣丁家門注入榜沙河。
(二)氣象水文
榜沙河干流武山縣段部分地區屬隴中丘陵半濕潤氣候區,中上游屬高寒陰濕氣候,年降水量在550~750mm之間,該區地勢突起,氣候寒濕,冬多積雪,無霜期短;下游屬漳武丘陵溝壑區,年降水量450mm左右,雨量較少,蒸發量大,初霜期在9月下旬,終霜期為5月中旬;下游段在天水市武山縣境內,于武山縣馬力鎮榜沙村流入,于鴛鴦鎮匯入渭河。
(三)榜沙河洪水特性
榜沙河干流武山縣段的洪水主要由暴雨形成,暴雨一般發生在5~10月間,強度大的多集中在6~8月,鑒于榜沙河南北岸下墊面條件的差異,榜沙河上游為高原草地,部分地區有森林分布,植被良好,氣候濕潤,流域匯流歷時長,所形成的洪水總量大,峰型較矮胖,洪水緩漲緩落,年際變化較小。
考慮到榜沙河干流武山縣段有較大支流龍川河、漳河匯入,因此,榜沙河干流段分為三段:第一段,龍川河以上段(不包括龍川河),控制流域面積1301km2;第二段,龍川河至漳河段(不包括漳河),控制流域面積2327km2;第三段,漳河至榜沙河匯入渭河口段,控制流域面積3597km2。經過計算各段落設計洪峰流量值如下表:
榜沙河干流武山縣段洪峰流量成果表
榜沙河段落 | F (km3) | P=10% (m3/s) | P=20% (m3/s) | P=50% (m3/s) | P=66.7% (m3/s) |
龍川河以上段(不包括龍川河) | 1301 | 525 | 360 | 183 | 132 |
龍川河至漳河段(不包括漳河) | 2327 | 711 | 487 | 249 | 214 |
漳河至榜沙河匯入渭河口段 | 3597 | 892 | 612 | 312 | 268 |
三、防洪工程體系
(一)堤防工程
榜沙河干流武山縣段堤防上起武山縣馬力鎮亥家川村,下至榜沙河與渭河匯流口,共建有堤防31.03km,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已建堤防基本能滿足防洪度汛要求,其中:榜沙河武山縣防洪治理工程(一期)治理河長24km,建設堤防長度25.6km,堤防等級5級,主、次要建筑物級別均按5級設計,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榜沙河武山縣防洪治理工程(二期)新修堤防5.43km,堤防工程級別為5級,主、次要建筑物級別均按5級設計,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榜沙河堤防主要功能為保護鄉村城鎮、河川耕地、基礎設施等。
(二)河段設防標準
榜沙河干流武山縣段龍川河以上段河道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設計洪峰流量為525m3/s。
榜沙河干流武山縣段龍川河至漳河段河道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設計洪峰流量為711m3/s。
榜沙河干流武山縣段漳河至榜沙河匯入渭河口段河道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設計洪峰流量為892m3/s。
(三)榜沙河灘區
榜沙河干流武山縣段無灘區。
(四)其他工程
榜沙河干流武山縣段涉及武山縣榜沙河中型灌區劉川干渠、榜沙河中型灌區馬力北順干渠、榜沙中型灌區馬力民武干渠、榜沙中型灌區馬力鴛鴦干渠等4座灌區渠首閘門。
四、預防預警
(一)防汛準備
武山縣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要對榜沙河干流所轄范圍內防汛準備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落實防汛責任和度汛措施。受洪水威脅的企業和單位,要做好各項防汛準備,落實防洪自保措施。
(二)洪水預警預報
各級氣象、水文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及時作出天氣形勢、降雨和洪水預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武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按規定發布,并作為防洪調度的依據。
五、防御洪水安排
(一)設計標準內洪水
當榜沙河渭河匯口段發生洪峰流量892m3/s以下洪水時,洪水為10年一遇以下,屬標準內洪水,做好堤防巡查防護,確保各河段堤防安全。
(二)設計標準以上洪水
當榜沙河渭河匯口段發生洪峰流量超過892m3/s洪水時,洪水超過10年一遇,榜沙河洪水超標,全力做好榜沙河重點河段堤防加高加固,利用河道強迫行洪,同時組織人員轉移,最大程度減輕災害損失。
(三)抗洪搶險
天水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部門指導、協調、監督榜沙河干流武山縣段抗洪搶險工作。
武山縣人民政府要按照防汛責任制的規定,組織做好行政區域內的抗洪搶險工作。
交通、電力、電信、供水等部門和單位做好各自管轄范圍內設施的抗洪搶險工作。
(四)救災
武山縣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受災人員轉移安置、生活保障、物資保障、衛生防疫、治安管理、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工作。
六、責任與權限
天水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榜沙河干流武山縣段防御洪水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和重要防洪工程的調度運用。武山縣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抗洪搶險、人員轉移安置、救災及災后恢復等工作。
交通、電力、電信、供水等部門和單位負責所屬設施的防洪安全。
自然資源、住建、交通、水務、應急管理等部門要建立專業齊全、結構合理的專家庫,做好防御洪水技術支撐工作。
七、附則
(一)方案評估與修訂
天水市水務局組織武山縣水務局負責本方案的評估與修訂工作,報天水市人民政府批準印發。
(二)方案解釋
本方案由天水市水務局負責解釋。
(三)方案實施時間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天水市散渡河防御洪水方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以及《甘肅省水利廳關于做好黃河(甘肅段)支流、水工程洪水調度方案編制工作的通知》(甘水防發〔2023〕232號)要求,為做好散渡河防御洪水工作,使洪水處于可控狀態,保證防御洪水調度和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為全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提供有力保障,結合天水市散渡河防御洪水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甘肅省河道管理條例》《甘肅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甘肅省防汛抗洪應急預案》《甘肅省水利廳水旱災害防御應急預案(試行)》《天水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天水市防汛抗洪應
急預案》《天水市城區超標洪水防御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統一指揮,確保重點。統籌兼顧,因地制宜,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結合,區域服從流域,局部服從整體,確保重點防洪目標安全。
(3)以防為主,常備不懈。對于標準內洪水,加強工程防守,確保防洪安全;對于標準以上洪水,充分發揮防洪工程體系的作用,采取必要措施,最大程度減小災害。
(4)各司其職,科學防范。調動全社會各方面積極因素,自覺投入到防洪排澇搶險工作之中,甘谷縣及相關部門、單位既要做好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的防汛工作,又要按照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做好本方案中規定的準備和實施工作。
(四)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散渡河甘谷段防御洪水和應急處置。
二、散渡河基本情況
(一)河流概況
散渡河為渭河左岸的一級支流,發源于通渭縣西北的牛營大山華家嶺,自西北向東南流經馬營、通渭、碧玉、安遠,于甘谷大王村附近注入渭河,主河道全長149km,流域面積2482km2,河道平均比降為5.28‰,甘谷縣境內長度43.8km,流域面積717.3km2。散渡河流域出口多年平均年徑流量8484.2萬m3,多年平均輸沙量2449.5萬t。
散渡河天水市境內主要支流有1條,散渡河右岸支流清溪河,左右支溝較小,且流域面積均很小,流域下墊面植被較差。
(二)氣象水文
甘谷縣項目區屬于溫帶半濕潤氣候,多年平均氣溫10.2℃,年極端最高氣溫36.3℃,極端最低溫-19.2℃。多年平均降水量473mm,多年平均水面蒸發量800mm,陸面蒸發量240.8mm,多年平均蒸發量1520mm,多年最大風18m/s,最大凍土深度46cm,多年平均日照時數2131.3h,初霜一般在10月中旬,終霜在4月中旬。散渡河天水段從甘谷縣安遠鎮魏家峽村進入甘谷縣境內,于甘谷縣新興鎮鎮區附近匯入渭河。
散渡河在甘谷河口附近設有散渡河甘谷水文站,控制全流域2484km2,1958年建站觀測至今,主要觀測有水位、流量、泥沙等資料。甘谷站于1958年8月15日設立,屬國家基本站網三類站,是散渡河的把口站,位于甘肅省甘谷縣新興鎮,地理坐標為東經105°20',北緯34°46',距流源距離89km,至河口距離1km,集水面積2484km2。基本斷面曾于1959年1月下遷5km至現鐵路橋上游160m處,1966年7月1日又下遷60m觀測至今。
甘谷水文站特征值表
水文站 | 地址 | 管理機關 | 隸屬機關 | 集水面積(km2) | 建站時間 |
甘谷 | 甘肅省甘谷縣新興鎮 | 天水水文水資源勘測局 | 黃河水利委員會 | 2484 | 1958年8月 |
(三)散渡河洪水特性
散渡河洪水主要由暴雨形成,每年的5~9月是暴雨期,強度較大的暴雨多集中在7~9月,降水大多為短歷時、范圍小的局部暴雨,形成的洪水過程尖瘦,且年際變化大。
散渡河流域各控制段洪峰流量成果表
河名 | 位置 | F (km2) | QP(%)(m3/s) | ||
P=10% | P=20% | P=50% | |||
散渡河 | 出口 | 2484 | 1170 | 763 | 328 |
三、防洪工程體系
(一)堤防工程
散渡河各段防洪堤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散渡河干流修建的堤防,基本能滿足防洪度汛要求,并充分利用。
根據各鄉鎮段堤防統計,甘谷縣散渡河干流已建堤防長度為27.45km,其中左岸11.66km,右岸15.79km。甘谷縣安遠鎮北城村至新興鎮謝家村段已建堤防長度為9.41km,其中左岸3.5km,右岸5.91km;甘谷縣新興鎮段已建堤防長度為10.64km,其中左岸4.06km,右岸6.58km;甘谷縣安遠鎮段已建堤防長度為7.4km,其中左岸4.1km,右岸3.3km。
散渡河干流堤防主要功能為保護河川耕地、城鎮防洪等。
(二)河段設防標準
散渡河甘谷縣段河道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設計洪峰流量為1170m3/s。
(三)散渡河灘區
散渡河甘谷段無灘區。
(四)其他工程
2010年以來,甘谷縣散渡河流域已經建立了一套以暴雨監測、山洪預警、群測群防為主要措施的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體系,使暴雨山洪的可控率得到極大提升,在監測預報、臨災預警、群眾避險轉移等方面效益明顯。
四、預防預警
(一)防汛準備
甘谷縣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要對散渡河及所轄范圍內防汛準備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落實防汛責任和度汛措施。受洪水威脅的企業和單位,要做好各項防汛準備,落實防洪自保措施。
(二)洪水預警預報
各級氣象、水文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及時作出天氣形勢、降雨和洪水預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甘谷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按規定發布,并作為防洪調度的依據。
五、防御洪水安排
(一)設計標準內洪水
甘谷水文站發生洪峰流量1170m3/s以下洪水,洪水為10年一遇以下,屬標準內洪水,做好堤防巡查防護,確保各河段堤防安全。
(二)設計標準以上洪水
甘谷水文站發生洪峰流量1170m3/s以上洪水,洪水超過10年一遇,散渡河甘谷段洪水超標,全力做好重點河段堤防加高加固,利用河道強迫行洪,同時組織影響范圍內人員轉移,最大程度減輕災害損失。
六、搶險救災
(一)抗洪搶險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部門指導、協調、監督散渡河甘谷段抗洪搶險工作。甘谷縣人民政府要按照防汛責任制的規定,組織做好行政區域內的抗洪搶險工作。
交通、電力、電信等部門和單位做好各自管轄范圍內設施的抗洪搶險工作。
(二)救災
甘谷縣區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受災人員轉移安置、生活保障、衛生防疫、治安管理、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工作。
七、職責權限
天水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散渡河防御洪水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和重要防洪工程的調度運用。甘谷縣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抗洪搶險、人員轉移安置、救災及災后恢復等工作。
交通、電力、電信、供水等部門和單位負責所屬設施的防洪安全。
自然資源、住建、交通、水務、應急管理等部門要建立專業齊全、結構合理的專家庫,做好防御洪水技術支撐工作。
八、附則
(一)方案評估與修訂
天水市水務局組織甘谷縣水務局負責本方案的評估與修訂工作,報市水務局審核,報天水市人民政府批準印發。
(二)方案解釋
本方案由天水市水務局負責解釋。
(三)方案實施時間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天水市牛頭河防御洪水方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以及《甘肅省水利廳關于做好黃河(甘肅段)支流、水工程洪水調度方案編制工作的通知》(甘水防發〔2023〕232號)要求,為做好牛頭河洪水防御工作,使洪水處于可控狀態,保證洪水防御調度和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為縣區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提供有力保障,結合天水市牛頭河洪水防御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甘肅省河道管理條例》《甘肅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甘肅省防汛抗洪應急預案》《甘肅省水利廳水旱災害防御應急預案(試行)》《天水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天水市防汛抗洪應急預案》《天水市城區超標洪水防御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統一指揮,確保重點。統籌兼顧,因地制宜,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結合,區域服從流域,局部服從整體,確保重點防洪目標安全。
3.以防為主,常備不懈。對于標準內洪水,加強工程防守,確保防洪安全;對于標準以上洪水,充分發揮防洪工程體系的作用,采取必要措施,最大程度減小災害。
4.各司其職,科學防范。調動全社會各方面積極因素,自覺投入到防洪排澇搶險工作之中,清水縣、麥積區及相關部門、單位既要做好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的防汛工作,又要按照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做好本方案中規定的準備和實施工作。
(四)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牛頭河干流段洪水防御和應急處置。
二、牛頭河基本情況
(一)河流概況
牛頭河是清水縣最大的一條河流,發源于縣內東南部山門鎮牛頭山的蘆子灘,流經山門、白沙、永清、紅堡4鎮至麥積區社棠鎮匯入渭河,河流全長88km,河床平均比降7.49‰,總流域面積1846km2。清水縣境內河流長度80.6km,麥積區境內流域面積13.5km2,河道長度7.4km,多年平均徑流量為1.45億m3,多年平均懸移質輸沙量為220萬T。
牛頭河干流呈左拐灣馬蹄形,主要支流均來自右岸,自上游到下游依次有湯峪河、樊河、后川河、白駝河、稠泥河。
(二)氣象水文
牛頭河上游段均在天水市清水縣境內,于清水縣紅堡鎮李家灣村流出,從社棠鎮石嶺村進入麥積區境內,于麥積區社棠鎮柏林村匯入渭河。牛頭河主要流域位于清水縣,清水縣屬大陸季風性氣候,系隴中南中溫帶半濕潤氣候區,雨量適中,氣候溫涼。
牛頭河全流域只有社棠一處水文站,社棠水文站設于與渭河交匯的河口上游約1.5km處,控制流域面積1846km2,社棠水文站的前身是牛頭河石嶺寺水文站,1958年建站,控制流域面積1560km2,1972年下遷至社棠,觀測資料自1958年至今。社棠水文站原為1958年設立的石嶺寺水文站,1972年1月1日下遷5.7公里至現址,現位于甘肅省天水市麥積區社棠鎮,地理坐標為東經105°58′,北緯34°33′,該站是渭河一級支流牛頭河的把口站,屬區域代表站,集水面積1846km2,距河源距離83km,距河口距離1.5km,至今已連續觀測60余年。該站屬于國家基本和重要水文站,承擔著搜集牛頭河流域水文基本資料、為黃河水資源管理與調度以及黃河下游地區防洪減災提供實時水情信息服務的重要任務。
社棠水文站特征值表
水文站 | 地址 | 管理機關 | 隸屬機關 | 集水面積 (km2) | 建站時間 |
社棠 | 甘肅省天水市 麥積區社棠鎮 | 天水水文水 資源勘測局 | 黃河水利委員會 | 1846 | 1972年1月 |
(三)牛頭河洪水特性
牛頭河流域洪水為夏秋季節的暴雨形成,暴雨多發生在6~9月份,這一時段的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64.6%,汛期開始出現局部地區雷陣雨,有時伴有冰雹,洪水持續時間短,年際變化大,降水主要集中在中、上游地區。牛頭河流域暴雨在面上分布不很均勻,造成大洪水暴漲暴落,洪水具有峰型尖瘦、峰高量小的特點。
牛頭河干流各控制段洪峰流量成果表
河名 | 位 置 | F (km2) | QP(%)(m3/s) | ||||||
P=1% | P=2% | P=5% | P=10% | P=20% | P=50% | ||||
牛頭河 | 柳林河匯口以上段 | 清水縣 | 59.1 | 55.5 | 36.4 | 16.0 | |||
箭峽溝匯口以上段 | 203 | 213 | 126 | 47.0 | |||||
南道河匯口以上段 | 536 | 443 | 289 | 161 | 56.0 | ||||
后川河匯口以上段 | 885.6 | 531 | 395 | 205 | 86.1 | ||||
白駝河匯口以上段 | 1363 | 817 | 505 | 260 | 110 | ||||
流域出口 | 麥積區 | 1846 | 1010 | 620 | 320 | 130 | |||
三、防洪工程體系
(一)堤防工程
天水市清水縣牛頭河山門鎮大集至永清鎮柳灣段堤防治理工程治理河長29.8km,建設堤防長度27.1km,建設護岸0.25km。堤防等級5級,清水縣城區段防洪標準為20年一遇,堤防等級4級,其余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堤防等級5級。
天水市清水縣牛頭河紅堡大橋至白云石廠段堤防治理工程治理河長40km,建設堤防長度21.7km,加固堤防0.38km,堤防等級5級,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
天水市麥積區牛頭河石嶺至柏林段堤防工程建設堤防長度7.38km,堤防等級5級,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
(二)河段設防標準
牛頭河清水縣段清水縣城區河道防洪標準為20年一遇,設計洪峰流量為817m3/s,其余河段為10年一遇,設計洪峰流量為505m3/s。
牛頭河麥積段河道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設計洪峰流量為620m3/s。
(三)牛頭河灘區
牛頭河全段無灘區
(四)其他工程
清水縣牛頭河城區段水力自控翻板壩工程屬城區河道治理工程,共修建7座水力自控翻板閘壩,其中,東干河口至南道河口設置1-3級翻板閘壩,東干河口至西干河口設置4-7級翻板閘壩,蓄水深度達到0.3m時自動翻壩放水。
四、預防預警
(一)防汛準備
清水縣、麥積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要對牛頭河干流及所轄范圍內防汛準備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落實防汛責任和度汛措施。受洪水威脅的企業和單位,要做好各項防汛準備,落實防洪自保措施。
(二)洪水預警預報
各級氣象、水文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及時作出天氣形勢、降雨和洪水預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縣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按規定發布,并作為防洪調度的依據。
五、防御洪水安排
(一)清水縣段
1.設計標準內洪水
當牛頭河白駝河匯口以上段發生洪峰流量505m3/s以下洪水,洪水為10年一遇以下,屬標準內洪水,做好堤防巡查防護,確保各河段堤防安全。
2.設計標準以上洪水
當牛頭河白駝河匯口以上段發生洪峰流量505m3/s~817m3/s洪水,洪水為10年一遇至20年一遇,農防河段洪水超標,及時組織農防河段保護區內人員轉移,加強清水縣城河段堤防巡查防護,確保縣城河段內堤防安全,視情做好影響區域人員轉移準備工作。
當白駝河匯口以上段發生洪峰流量超過817m3/s洪水,洪水超過20年一遇,縣城段洪水超標,全力做好縣城重點河段加高加固堤防,利用河道強迫行洪,同時組織人員轉移,最大程度減輕災害損失。
(一)麥積區段
1.設計標準內洪水
當牛頭河社棠水文站發生洪峰流量620m3/s以下洪水,洪水為10年一遇以下,屬標準內洪水,做好堤防巡查防護,確保各河段堤防安全。
2.設計標準以上洪水
當牛頭河社棠水文站發生洪峰流量超過620m3/s洪水,洪水超過10年一遇,加強河段堤防巡查防護,確保河段內堤防安全,視情做好影響區域人員轉移準備工作。
六、搶險救災
(一)抗洪搶險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部門指導、協調、監督牛頭河干流抗洪搶險工作。
清水縣、麥積區人民政府要按照防汛責任制的規定,組織做好行政區域內的抗洪搶險工作。
交通、電力、電信、供水等部門和單位做好各自管轄范圍內設施的抗洪搶險工作。
(二)救災
清水縣、麥積區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受災人員轉移安置、生活保障、物資保障、衛生防疫、治安管理、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工作。
七、責任與權限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牛頭河干流防御洪水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和重要防洪工程的調度運用。清水縣、麥積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抗洪搶險、人員轉移安置、救災及災后恢復等工作。
交通、電力、電信、供水等部門和單位負責所屬設施的防洪安全。
自然資源、住建、交通、水務、應急管理等部門要建立專業齊全、結構合理的專家庫,做好防御洪水技術支撐工作。
八、附則
(一)方案評估與修訂
天水市水務局組織有關縣區水務局負責本方案的評估與修訂工作,報天水市人民政府批準印發。
(二)方案解釋
本方案由天水市水務局負責解釋。
(三)方案實施時間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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