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20230627-084340-005
- 組配分類: 天政辦發文件
- 發文機關: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發布時間: 2017-04-28
- 標題: [天政辦發〔2017〕59號]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天水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天政辦發〔2017〕59號]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天水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天水市危險化學品
安全綜合治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天政辦發〔2017〕59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駐市有關單位:
《天水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細則》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4月25日
天水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細則
為認真貫徹落實《甘肅省危險化學品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甘政辦發〔2017〕21號)精神,著力解決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基礎薄弱、監管體制機制和規章制度不完善、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等突出問題,有效遏制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發展,堅持標本兼治,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紅線,注重遠近結合,深化改革創新,健全體制機制,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夯實安全基礎,提升本質安全水平,為建設經濟發展、山川秀美幸福美好新天水創造良好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環境。
二、工作目標
全市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落實。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各行業安全風險和重大危險源底數清、情況明,重點管控措施得到落實。納入“十三五”規劃的城市建成區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搬遷工程全面啟動實施,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在線監控及事故預警系統建成并投入使用,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隱患整治攻堅戰成果得到鞏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進一步理順完善,監管隊伍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基礎進一步夯實,應急救援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安全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時間進度和工作安排
自2017年4月開始至2019年11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部署階段(2017年4月至5月)。各縣區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各有關部門按照全市實施細則總體要求,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明確職責,細化措施;認真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動員部署,進行廣泛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二)整治階段(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開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各縣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各有關部門要精心組織,認真實施,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市安委辦定期對各縣區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各有關部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三)總結階段(2019年11月)。各縣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經驗成果,于2019年11月10日前形成總結報告并報送市安委辦,市安委辦匯總后報省安委會辦公室。
四、治理內容、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
1.全面摸排風險。各縣區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的行業品種目錄〉的通知》(安委〔2016〕7號,以下簡稱《行業品種目錄》)要求,在本行政區域和本行業領域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摸排,重點摸排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以及機場和城鎮燃氣的使用等各環節、各領域的安全風險。各縣區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在本區域開展城市、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基礎上,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分布檔案,繪制區域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電子分布圖,有效防控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各縣區政府和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的行業安全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1月底前完成,2017年12月底,完成自查自驗工作,市安委辦將進行專項督查 )
2.重點排查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各有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照《行業品種目錄》分別開展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普查工作,建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市、縣二級以及企業的分布電子圖和數據庫。普查結果經各有關部門核實一致后報市安委辦。(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堅決防范遏制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
3.加強高危化學品管控。加強對列入高危化學品目錄的危險化學品監管,強化對硝酸銨、硝化棉、氰化納等高危化學品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全過程管控,完善措施,細化臺賬,加強監督檢查。(市安監局牽頭,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保局、市建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3月底前完成,每半年將進展情況報市安委辦)
4.加強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管控。督促各縣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在安全監管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和企業之間建立數據共享機制,加快建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在線監控及事故預警系統。督促有關企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監測監控設備設施,對重大危險源實施重點管控,嚴防重特大事故發生。(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按要求持續推進,市安委辦定期進行專項督查)
5.加強危險化學品罐區的風險管控。全面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罐區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摸清底數,建立臺賬、確定風險等級分級管理。(市安監局牽頭,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質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3月底完成)
6.全面啟動實施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工程。進一步摸清全市城市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底數,通過定量風險評估,于2017年上半年確定關閉、轉產和搬遷生產企業名單。積極爭取國家政策和資金支持,充分調動企業積極性和主動性,加快推進城市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工作。(市工信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政府國資委、市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2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7.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管控。健全安全監管責任體系,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等規定的危險貨物包裝、裝卸、運輸和管理要求,落實各部門、各企業和單位的責任,提高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準入門檻。開展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及車輛排查,完善監管臺賬,強化部門協作,做到信息共享。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積極建立許可信息通報制度、合法裝載登記制度、外籍道路危化品運輸車輛報備通報制度和非法托運、違法裝載聯合查處制度,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企業建立裝貨前“四必查”(查車輛合法經營證件,查人員從業資格證,查罐體檢驗合格證明,查銷售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件或證明文件)制度,嚴把裝卸關,聯合查處非法托運行為,加強日常監管。(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市環保局、市政府國資委、市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8.鞏固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隱患整治攻堅戰成果。明確縣級政府油氣輸送管道保護主管部門。按照國家要求,按時完成油氣輸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工作。構建油氣輸送管道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建立完善油氣輸送管道保護和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堅決杜絕新增占壓隱患。推動管道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開展管道完整性管理,強化油氣輸送管道巡護和管控,全面提升油氣輸送管道保護和安全管理水平。(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牽頭,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7年9月底前完成)
(三)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
9.健全完善政府監管責任體系。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的系統監管。在國家和省上進一步厘清各部門職責范圍、明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具體內容后,及時修訂我市有關部門職責,做到上下一致、權責對等,切實消除監管盲區。(市安監局、市編辦牽頭,市政府法制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10.強化統籌協調聯動機制。及時完善《天水市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強化統籌協調能力。(市安監局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18年3月底前完成)
11.強化行業主管部門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責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嚴格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管理責任,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依法履行安全監管責任。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遵照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定本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備案。(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2月底前完成)
(四)強化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的依法治理。
12.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管理體制。認真落實省上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規劃,積極推進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我市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化管理體制。(市質監局、市安監局牽頭,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按要求持續推進)
(五)加強源頭管控。
13.統籌規劃布局。各縣區編制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必須根據現有資源和條件統籌安排危險化學品產業布局,不得在人員密集區域及城鎮建成區內布局化工園區(含化工集中區);油氣輸送管道整體規劃應同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考慮,不得穿越人員密集區域及城鎮建成區。(各縣區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按要求持續推進)
14.規范產業布局。認真落實國家有關危險化學品產業發展布局規劃等,加強城市建設與危險化學品產業發展的規劃銜接,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所需的防護距離要求。規劃和新建的化工園區應當與普通工業園區分開設置,設置在一起時,化工企業應單獨成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建設局、市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15.嚴格安全準入。建立完善涉及公眾利益、影響公共安全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建設項目公眾參與機制。在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立項階段,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實施建設、發改、國土、工信、公安消防、環保、衛生、安全監管、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聯合審批。提高化工企業準入門檻,新建化工企業的裝置必須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裝置必須裝備安全儀表系統,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體系。各縣區結合實際制定本轄區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并予以公布。(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16.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工程設計、施工質量的管理。嚴格落實《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規要求,強化從事危險化學品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資質管理,落實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及儲存設施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依法嚴肅追究因設計、施工質量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責任。(市建設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2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3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六)依法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17.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持續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宣傳貫徹,督促企業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法治意識,并及時對照國家和地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進行符合性審核,修訂、完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和規章制度,提高企業依法生產經營的自覺性、主動性,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按要求持續推進)
18.認真落實“一書一簽”要求。把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執行“一書一簽”(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情況納入對企業安全檢查內容,督促企業認真落實有關要求,確保將危險特性和處置要求等安全信息及時、準確、全面地傳遞給下游企業、用戶、使用人員以及應急處置人員。(市安監局牽頭,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危險化學品(危險貨物)托運人應當熟知所托運危險化學品的屬性和應急處置措施,隨車附帶托運危險化學品的“一書一簽”,并及時將危險化學品(危險貨物)相關信息傳遞給相關部門和人員。(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按要求持續推進)
19.推進科技強安。推動化工企業加大安全投入,推廣應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預防措施。積極推動現有企業開展“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對自動化控制和安全儀表系統進行改造升級,減少危險崗位作業人員;推廣應用風險管理、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等先進管理方法手段,加強消防設施裝備的研發和配備,提升安全科技保障能力。(市安監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按要求持續推進)
20.嚴格規范執法檢查。推動依法治安,強化依法行政,進一步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執法檢查力度,規范執法程序,完善執法檢查內容和標準,依靠專家和技術服務力量提高對執法檢查的專業性、精準性、有效性,依法嚴厲處罰危險化學品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的曝光力度。(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21.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加大對發生事故的危險化學品企業的責任追究力度,除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外,還要依法嚴肅追究事故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有關管理人員的責任。對因非法違法行為導致人員傷亡的,以及遲報、瞞報事故或事故后逃逸等情節特別惡劣的,要依法從重處罰。對國有企業,還要按照“黨政同責”的要求,對黨委(組織)有關人員按照黨紀處分有關規定給予黨紀處分,不斷推動企業自覺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22.持續深入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和地方實際,加大政策支持,引導鼓勵危險化學品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3.完善并實施安全生產“黑名單”制度。推進企業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完善安全生產“黑名單”制度,將危險化學品失信企業列入全市誠信“紅黑榜”并及時公布,同時將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及時上報省安監局。發改、工信、質監等部門要在“信用中國”網站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作為企業工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率調整確定的重要依據;充分利用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進一步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市安監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人行天水中心支行、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3月底前完成)
24.嚴格危險化學品廢棄處置。指導各縣區政府加強危險化學品廢棄處置能力建設,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并按照“誰產生、誰處置”的原則,推動企業加大投入、提高對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水平,及時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消除安全隱患。及時公示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企業名單,加強對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過程的環境安全管理。(市環保局牽頭負責,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配合,2018年3月底前完成)
(七)大力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保障能力。
25.不斷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加強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部門的監管能力建設,從人員配置、資金保障、執法裝備配備等各方面不斷加大投入,并不斷提高監管人員專業素質和技術裝備水平,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隊伍建設,實現專業監管人員配比不低于在職人員75%的要求,提高依法履職的能力水平。(各有關部門和縣區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3月底前完成)
26.積極利用社會力量,助力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創新監管方式,加強中介機構力量的培育,利用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充分發揮行業協會、注冊安全工程師事務所、安全生產服務機構、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的作用,持續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水平,增強監管效果。(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按要求持續推進)
(八)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
27.完善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督促企業加強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危險化學品企業信息數據庫,及時接入全省危險化學品企業信息數據庫,實現數據共享。(市安監局牽頭,市工信委、市環保局、市農業局、市衛生計生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28.建立全市危險化學品監管信息共享平臺。依托政府數據統一共享交換平臺,建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企業大數據庫,形成政府建設管理、企業申報信息、數據共建共享、部門分工監管的綜合信息平臺。鼓勵企業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平臺,提高企業自身安全管理能力。靈活運用各種方式,探索實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化學品電子追蹤標識制度,及時登記記錄全流向、閉環化的危險化學品信息數據,基本實現危險化學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市工信委牽頭,市安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質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29.應用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公共服務互聯網平臺。將全市生產、儲存、經營、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納入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公共服務互聯網平臺,為社會公眾、相關單位以及政府提供危險化學品安全咨詢和應急處置技術支持服務。(市安監局牽頭,市工信委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九)加強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工作。
30.進一步規范應急處置要求。制定更加規范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接處警和應急處置規程,完善現場處置程序,探索建立專業現場指揮官制度,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施救、安全施救、有序施救,有效防控應急處置過程風險,避免發生次生事故事件,推動實施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專業化的應急處置。(市安監局牽頭,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3月底前完成)
31.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國家安全生產預防及應急專項資金,積極引導各縣區政府加大危險化學品應急方面的投入。(市財政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安監局和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32.強化危險化學品專業應急能力建設。規范救援隊伍的指揮調度、裝備配備和訓練考核,建成統一指揮、快速反應、裝備精良、訓練有素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力量。完善優化應急力量布局和裝備設施配備,健全應急物資儲備與調運機制。開展環境應急監測及處理能力建設。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強化應急救援能力,將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納入統一調度體系。(市安監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33.加強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管理。簡化、完善危險化學品相關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演練要求,積極推行使用應急處置卡。定期組織開展聯合演練,根據演練評估結果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進一步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確保企業應急預案與地方政府及其部門相關預案銜接暢通。(市安監局牽頭,各縣區政府負責,各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部門配合,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十)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宣傳教育。
34.大力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宣傳普及。建立危險化學品企業公眾開放日制度(各縣區政府負責,2018年3月前完成)。創新方式方法,加強正面主動引導,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普及活動,不斷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意識與對危險化學品的科學認知水平。(市安監局牽頭,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其他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部門配合,按要求持續推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由市安委會組織領導,成立市安委會副主任任組長、各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相關部門的分管領導為成員的天水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安委會辦公室。(見附件)各縣區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有關部門要分別確定1名科級聯絡員和1名工作人員負責日常工作的聯系和協調。領導小組根據需要適時召開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會議,研究部署推動各項工作落實。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縣區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根據本工作方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制定工作計劃。相關實施細則和工作計劃,要于2017年5月底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備案。
(三)加強執法監管。各縣區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甘肅省安全生產條例》的規定,切實加強執法監管。市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督查檢查,市政府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和廢棄物處置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各縣區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政府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部門要按季度向市安委會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四)嚴格考核問責。市政府將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對市直有關單位和各縣區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年度實施情況進行考核。對未完成實施方案年度任務的進行通報批評和責任追究,并對有關責任人實施約談問責。各縣區政府要進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對不能履職盡責、工作推進不力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問效追責。
附件:天水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人員名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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