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20230627-084444-358
- 組配分類: 天政辦發文件
- 發文機關: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發布時間: 2017-12-28
- 標題: [天政辦發〔2017〕205號]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天水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天政辦發〔2017〕205號]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天水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天水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政辦天發〔2017〕 2005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17〕35號)精神,加快推進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市政府制定了《天水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25日
天水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17〕35號)精神,加快推進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公眾監督的生態環境監測新格局,切實提高全市生態環境管理系統化、科學化、法制化、精細化、信息化水平,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標
(一)總體目標
到2020年,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基本實現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生態環境狀況監測全覆蓋,各級各類監測數據系統資源共享,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顯提升,監測與監管協同聯動,初步建成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使生態環境監測數據準確反映生態環境質量及變化趨勢、污染源排放狀況及預警潛在生態環境風險,與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相適應。
(二)基本要求
1.點位布設全覆蓋。建成覆蓋全市、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工明確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實現空氣、水體、土壤監測點位100%覆蓋各縣區,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監測點位100%覆蓋各縣區和重點鄉鎮,噪聲監測點位覆蓋所有縣區,輻射環境監測點位基本實現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全覆蓋。
2.數據可靠能共享。建成全市生態環境監測信息傳輸網絡、大數據平臺和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整合并完善各部門數據,實現各級各部門生態環境質量和污染源監測數據聯網共享與統一發布。構建市級生態環境狀況監測業務化運行體系,實現全市重點排污企業自行監測(在線監測)與環保部門監督性監測數據采集與及時發布。加強數據資源的開發和應用。
3.預報預警成體系。完善環境質量預報預警系統,建成市級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警系統,2018年底前建成環境空氣質量預報子系統,基本具備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精確預報能力。逐步實施水體、土壤重污染與風險預警,實現主要水體水質變化趨勢預測和風險預警,初步掌握重點區域土壤污染變化趨勢和潛在風險。開展重點區域生態環境預警。實現重點監控企業污染物超標排放自動報警。
4.測管聯動可追責。建立健全環境監測與環境管理、環境監測與環境執法協同機制,使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與評價結果有效支撐環保督察、環境執法、領導干部環境損害責任追究以及生態補償等工作。
二、工作任務
(一)完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
1.建立全市統一的環境質量監測網絡。
(1)建立空氣環境監測網。2017年建成7個省級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形成覆蓋全市縣級以上城市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絡。2018年市級環境監測機構具備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監測能力,為VOCS減排考核提供技術支撐。2020年爭取在我市建成1個大氣環境監測超級站,基本掌握環境空氣污染物的立體分布及時空變化趨勢。完善全省沙塵暴監測網絡建設,在我市建設1個沙塵暴監測站。逐步開展顆粒物手工監測和大氣污染物來源解析工作。建成重點區域機動車尾氣以及城區道路、建筑工地揚塵和工業企業原(輔)料堆場揚塵監測系統。在重點化工區域開展VOCS等特征污染物在線監測,實現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的監測預警。(市環保局、市氣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2)建立水環境監測網。2018年在城市河段、重要湖庫、跨界(市、縣界)河流出入界處增設地表水監測斷面(點位),實現鄉鎮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監測點位全覆蓋。2018年市級環保系統監測機構具備水質全分析能力并開展監測;2020年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及重點市(縣)界地表水監測斷面(點位)建成水質自動監測站。國土部門于2018年建成覆蓋全市(秦州區、麥積區)的33個地下水監測點位。水利部門逐步完善地下水動態監測體系,2018年建成覆蓋全市站點的國家地下水資源監測工程項目;2020年實現全市國家級重要水功能區監測覆蓋率100%、省級水功能區監測覆蓋率80%以上、全省規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監測覆蓋率50%以上。畜牧部門2019年開展水生生物監測試點,為建設全市水生生物監測體系做準備。(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3)建立土壤環境監測網。2017年建成覆蓋全市的由基礎點位、背景點位和風險點位相結合的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在污染行業企業(含工業園區)、固廢集中處理(填埋、堆放、焚燒)場地、采礦(油田)區、歷史污染區域、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主要果蔬菜種植基地、規模化畜禽養殖基地及周邊等風險區域增設監測點位,建立重點區域土壤風險點位網絡,力爭客觀反映重點區域土壤污染風險狀態和變化趨勢。2018年市級環保系統監測機構具備土壤環境監測能力并開展監測,2020年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覆蓋全市所有縣區。(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市畜牧局等部門負責)
(4)建立聲環境監測網。2020年建成覆蓋全市縣級以上城市的區域聲環境、聲功能區、道路交通聲環境監測網絡。對交通、功能區、機場等重點環境噪聲源逐步實施自動監測。加強典型噪聲源預測與評估。對城市軌道交通沿線、鐵路沿線等環境振動重點污染源開展監測試點。(市環保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5)建立輻射環境監測網。到2020年,基本實現輻射環境質量、污染源監測全覆蓋,監測網絡立體化、自動化、智能化水平明顯提高。新增1套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市環保局負責)
2.健全覆蓋重點排污單位的污染源監測網絡。確定重點監控污染源名單,督導重點排污單位落實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法定責任,嚴格執行排放標準,開展自行監測和信息公開。加強對污染源監測網絡建設的指導,并對污染源監測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市環保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3.建成以自然保護區為重點的典型生態功能區生態狀況監測網絡。在全市自然保護區、秦嶺生物多樣性優先保護區、典型生態區建成地面生態定位監測站或定位觀測樣地,開展全天候生態監測,綜合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現狀及變化趨勢。(市環保局、市林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氣象局、秦州區、麥積區人民政府負責)
持續開展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與考核工作,將生態環境質量動態變化情況作為考核縣域生態環境保護成效的重要依據,考核結果為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財政轉移支付提供參考依據。(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二)實現生態環境監測信息集成共享
1.建立生態環境監測數據集成共享機制。建設常態化的數據匯聚和共享應用管理體系,實現各級各部門獲取的環境質量、污染源、生態狀況、氣象、水資源、水土流失、農村飲用水源、地下水、耕地、林業、地理信息、農田灌溉水等監測數據有效集成、互聯共享。(市環保局牽頭,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林業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氣象局等部門配合)
2.構建市級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平臺。建成匯集各級各部門數據的環境監測數據庫,形成縣、市貫通統一的數據傳輸網絡,建成能夠實時監控監測采樣、邏輯辨別數據質量、分析處理海量數據、自動生成監測報告、實時發布相關信息、有效滿足數據共享的大數據平臺。到2020年,實現全市各級各類環境監測數據的“一庫一網一平臺”,全面提升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資源運用水平。開展大數據關聯分析,為生態環境保護決策、管理和執法提供支撐。(市環保局牽頭,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林業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氣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等配合)
3.實現生態環境監測信息統一發布。制定生態環境監測信息發布管理規定,規范發布內容、流程、權限、渠道等,由環保部門及時統一發布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及生態狀況監測信息,提高環境信息發布的權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眾知情權。(市環保局牽頭,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林業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氣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等配合)
(三)科學引導環境管理與風險防范
1.加強環境質量監測預報預警。形成城市空氣質量預報預警系統體系,開展大氣污染物來源解析和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工作,加強大氣污染物溯源和污染治理成效評估研究。結合污染源分布和流域水質風險,構建流域水質預測預警模型,建立重點流域水質預警系統,逐步實現水質變化趨勢預測和風險預警,加強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風險監控。根據國家土壤環境質量風險評價指標體系和土壤環境質量風險識別系統,判別重點土壤環境質量風險區并確定主要污染指標,加強土壤中持久性長、生物富集性高和對人體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監測。(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氣象局等部門負責)
2.嚴密監控重點企業污染排放。建立和完善重點排污單位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與異常報警機制,加強重點排污單位污染物排放聯網監控,建成污染源監測綜合管理與分析預警平臺,實現污染物自動預警、超標排放告警以及追蹤定位,提高污染物超標排放、在線監測設備運行異常信息追蹤、捕獲、報警能力和企業排污狀況智能化監控水平。強化產業集聚區和工業園區環境風險預警與處置能力。(市環保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3.開展生態環境風險評估預警。定期開展全市生態狀況調查與評估,建設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對重要生態功能區人類干擾、生態破壞等活動進行監測、評估與預警。開展化學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險廢物等環境健康危害因素的監測。(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市衛生計生委等部門負責)
4.提升環境應急協同處置能力。全面提升市級環保部門監測機構現場應急監測、快速監測和移動監測能力建設。建立環境應急監測與決策支持系統,形成全市統一指揮、區域保障有力的應急監測網絡,為處置環境污染事故提供技術、數據與輔助決策支撐。(市環保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四)建立生態環境監測與監管聯動機制
1.支撐環保考核問責。持續優化環境監測業務體系設計,將環境監測點位布設、數據綜合分析與環境質量考核、評估、預警緊密掛鉤,加強環境監測需求與供給的協調、反饋,不斷提升環境監測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各級政府要加強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在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環保督察、目標考核、領導干部離任環境審計、環境損害賠償等領域的應用,使環境監測數據真正指導區域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服務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利局、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林業局、市審計局、市統計局、市氣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2.實現監測執法聯動。建立監測與監管執法聯動快速響應機制,有計劃地開展環境監察監測聯動執法。各級環境監測機構及時向同級環境執法部門通報監測結果,環境執法部門依托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數據開展執法監管,及時向同級監測部門通報執法檢查計劃并聯合開展執法檢查與監測,實現污染源監督性監測與監察執法同步。(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林業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3.加強監測機構監管。各級各部門所屬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環境監測設備運營維護機構、社會環境監測機構及其負責人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和技術規范開展監測,對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各級環保部門依法建立環境監測機構監管制度,加大監測質量核查巡查力度,建立黑名單制度和退出機制,嚴肅查處故意違反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行為。黨政領導干部指使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林業局、市質監局等部門負責)
(五)加強環境監測質量管理
市級環保部門制定環境監測質量管理計劃,建立環境監測質量考核體系,組織開展監測質量專項檢查工作。(市環保局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部門分工協作機制。各相關部門根據各自工作職能,按照統一的監測網絡規劃、監測技術標準、質量管理體系,開展各環境要素監測工作,增強各部門生態環境監測數據的可比性。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工作由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住建局組織實施。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由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組織實施。空氣質量監測由市環保局會同市氣象局組織實施。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由市環保局、市農業局、市國土資源局組織實施。(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氣象局等部門負責)
(二)明確生態環境監測事權。各級環保部門承擔生態環境質量監測、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環境執法監測、環境應急監測與預報預警等職能。市、縣兩級環保部門對轄區內排污企業開展監督性監測并公開監測結果,評價本行政區內污染源排放情況。上級環境監測部門依照污染源監測質量核查制度,對下級環境監測部門進行監測質控情況檢查和監測能力考核并及時通報結果。(市環保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三)加強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按照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原則,在全市范圍內推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環境應急監測、污染源監督監管、生態狀況監測、環境監測機構監測能力建設、核與輻射監測、環境監測信息化建設等七項重點工程建設,到2020年全市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全面提升,基本滿足環境管理與生態文明建設需求。(市環保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四)積極培育生態環境監測市場。深入推進環境監測市場化,激勵社會環境檢測機構提供監測服務。鼓勵社會環境監測機構參與排污單位污染源自行監測、污染源自動監測設施運行維護、生態環境損害評估監測、環境影響評價現狀監測、清潔生產審核、企事業單位自主調查、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鑒別等環境監測活動。制定相關管理制度,有序推進環境監測服務社會化、制度化、規范化。(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等負責)
(五)強化生態環境監測科技創新。依據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加強對生態環境質量變化趨勢和環境監測熱點問題的研究,為全方位防控環境污染提供決策支持。加快推進環境監測新技術、新方法和國內外先進監測手段在生態環境監測領域的廣泛應用。鼓勵高校、科研單位、企業等進行監測技術方法與監測儀器設備的研究和開發。在滿足生態環境監測需求的前提下,優先選擇國產化監測儀器設備,促進國產監測儀器產業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林業局、市氣象局等部門負責)
(六)深入推進環境監測垂管制度改革。按照中央關于開展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推進我省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在確保監測業務正常開展的前提下,完成新老環境保護管理體制順利對接、平穩過渡。加快實施生態環境監測人才培養發展規劃,不斷提高監測人員綜合素質和能力水平,保障環保部門履職需要。(市環保局、市編辦、市財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門負責)
(七)加大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投入。各地要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積極籌措資金,拓寬融資渠道,做好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任務的經費保障工作。落實國家環境保護監測崗位津貼政策。根據生態環境監測事權,將所需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重點保障。(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人社局、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
(八)積極引導社會公眾廣泛參與。通過政府新聞發布、政府網站等形式發布生態環境監測信息,大力推廣手機應用程序(APP)、室外大屏顯示(LED)、微信公眾號、電視字幕等形式多樣、版式新穎的宣傳媒介,用百姓喜歡看、讀得懂、易明白的表達方式,擴大生態環境質量監測信息公開面,提高公眾對生態環境質量的關注度,激發公眾共同參與、監督和保護環境的強大合力。(市環保局牽頭,市文化和旅游局及各有關部門、縣區人民政府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作用,成立相關工作領導小組,將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依據各自職責做好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的相關工作。
(二)制定工作計劃。各有關部門要依據國家有關要求和我市實施方案,結合本部門承擔的任務,盡快組織開展本系統監測網絡現狀調查,梳理現有監測點位、指標、技術標準和規范等情況,制定本系統監測網絡規劃布局、優化調整、綜合評價及監測信息互聯互通工作計劃,進一步細化目標任務,明確責任部門和完成時限。
(三)強化督導檢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組織開展專項督導檢查,確保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工作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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