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20230627-084450-768
- 組配分類: 天政辦發文件
- 發文機關: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發布時間: 2018-02-02
- 標題: [天政辦發〔2018〕15號]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產業集群的實施意見
[天政辦發〔2018〕15號]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產業集群的實施意見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產業集群的實施意見
天政辦發〔2018〕15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屬及駐市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中發〔2016〕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17〕132號)精神,加快推進我市裝配式建筑發展,保障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按照適用、經濟、安全、綠色、美觀的要求,以創新為動力,以“建筑設計標準化、部品生產工廠化、現場施工裝配化”為發展方向,采取“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企業運作”的發展路徑,通過推動建筑產業現代化,推進建筑業與建材業深度融合,切實提高科技含量和生產效率,消化社會過剩產能,保障建筑質量安全和壽命周期價值最大化,帶動建材、節能、環保等相關產業發展,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
(一)發展目標。積極編制完成全市裝配式建筑產業集群規劃,產業園區發展規劃,技術標準體系推薦規劃。到2020年,建成裝配式建筑集群產業園,建成一批裝配式建筑試點項目,以試點項目帶動產業發展,初步建成全市產業布局合理的裝配式建筑產業園,逐步形成裝配式建筑產業集群,城市規劃區內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18%,積極爭創國家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到2025年,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技術標準體系、科技支撐體系、產業配套體系、監督管理體系和市場推廣體系。在逐年提高新建建筑中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的基礎上,全市力爭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5%。
(二)基本原則
1. 政府引導,市場推進。強化政府的宏觀指導、政策引導和社會服務職能,縣區協同推進,各有關部門形成合力,通過行政機制逐步推行建筑產業現代化,并加強監管,保障施工質量和居住安全。以市場為導向,運用市場機制,鼓勵各行業廣泛參與,促進建筑產業現代化健康發展。
2. 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按照“由少到多、由簡單到復雜、由單項突破到多項集成”的步驟,以建筑產業化市場為導向,優先發展裝配式混凝土結構,積極推進鋼結構(在裝配式鋼筋混凝土結構構件廠未建成的情況下,可優先考慮鋼結構)。
3.園區建設、產業集群。借鑒發達地區的裝配式建筑成功經驗,開展裝配式建筑產業園區建設,有計劃分時序加快產業鏈中各產業項目建設。鼓勵應用綠色建筑、智能建筑技術,打造集新理念、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于一身的精品工程,提高管理水平和建設效率,注重全壽命周期、全產業鏈的發展,全面提升建筑品質,推動建筑業轉型升級。
二、重點任務
(一)開展示范項目試點,發揮引導促進作用。到2020年,在裝配式產業園區建成一批以綠化建材、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為一體的綜合性示范項目。積極推進裝配式建筑產業園區建設,優先在秦州區、麥積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展示范試點。通過試點,總結適宜我市的裝配式建筑工藝、技術,探索形成我市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政策、標準和監管體系,加快形成產業集群,激發市場主體的內在動力,提高人民群眾的認可度,引導我市裝配式建筑有序發展。
(二)抓好項目建設。自2018年起,首先在秦州區、麥積區對政府投資或主導的文化、教育、辦公、衛生、體育等公共建筑以及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城市綜合管廊等項目建設中率先采用裝配式建筑。鼓勵10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區項目、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大型公建、商品住宅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建造。大跨度、大空間、100米以上的超高層建筑、市政橋梁和公共建筑,積極推廣應用鋼結構。
試點期(2018年—2020年),到2020年底,城市規劃區內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18%。
推廣期(2020年—2025年),到2025年底,力爭全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5%。
(三)培育龍頭企業。培育3—5家創新能力強、產業特色鮮明、產業關聯度高、帶動能力強,集設計、生產、施工于一體的綜合性龍頭企業。扶持有條件的大型鋼鐵企業、建筑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設計企業和有一定影響的建筑材料及部品部件生產企業轉型升級,建立技術研發中心,發展成為裝配式建筑產業龍頭企業。
(四)提高項目施工管理水平。裝配式建筑項目優先采用設計-采購-施工(EPC)總承包、設計-施工(D-B)總承包等項目管理模式。具有工程總承包管理能力和經驗的企業(包括設計、施工、開發、生產企業單獨或組成聯合體),可以承接EPC工程總承包、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實施時具體的設計、施工任務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招標人可采用競價預選招標或競價批量招標方式,擇優選擇工程總承包單位。
(五)提高綠色建材在裝配式建筑中的應用比例。重點研究開發裝配式建筑結構體系、圍護結構體系、填充體系、部品體系及其新型墻體材料、一體化裝修設備及材料;大力發展應用于內外墻的集保溫、隔熱、隔音、承重一體化復合多功能墻材,鼓勵扶持一批有一定影響的本地建筑材料及部品部件生產企業轉型,積極引進外地有實力的綠色建材企業投資建廠;培育一批創新能力強、產業特色鮮明、帶動能力強的綠色建材生產企業,發展成為綠色建材龍頭企業,推廣應用高性能節能門窗、高性能混凝土、高強鋼筋和新型墻體材料,鼓勵裝飾與保溫隔熱材料一體化應用,依法淘汰不符合節能環保要求、質量性能差的建筑材料,采用安全、綠色、環保的裝配式建材助力綠色建筑發展。
三、主要工作
(一)完善技術標準體系。構建與國家、行業標準相配套,覆蓋裝配式建筑部品構件生產、質量安全、裝配施工、檢驗檢測、竣工驗收和運營維護全過程的地方技術標準體系。鼓勵企業和社會組織編制企業標準和團體標準,提高市場競爭力,引導裝配式建筑發展。補充完善裝配式工程造價和定額體系。
(二)提高設計支撐水平。統籌建筑結構、機電設備、部品部件、裝配施工、裝飾裝修,推行裝配式建筑一體化集成設計。設計單位應當轉變設計理念和方式,實現裝配式建筑一次設計,減少二次拆分。設計時應充分考慮本地區的生產、運輸、吊裝等實際情況,強化對裝配式建筑建設全過程指導服務。
(三)培育工廠化生產能力。引導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及產業園區在我市范圍內合理布局。支持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完善產品規格品種,促進標準化、專業化、規模化、信息化清潔生產,優化物流管理,合理組織配送。積極引導設備制造企業研發部品部件生產裝備機具,提高自動化和柔性加工技術水平。
(四)發展適用施工技術。引導施工企業推廣應用滿足裝配化施工的施工設備、機具,重點研發應用施工安裝成套技術、安裝防護技術和施工質量檢驗技術,提高部品部件的裝配施工質量和建筑安全防護水平。以試點項目為依托,鼓勵施工企業創新項目組織管理模式,應用結構工程與分部分項工程協同施工新模式。支持施工企業總結編制施工工法,提升整體施工效率和質量水平。
(五)落實各方主體質量安全責任。健全安全質量保證體系,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將施工圖送審查機構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變更涉及預制裝配率變化的,需送原審查機構重新審圖。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政府批文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在設計文件中明確裝配式建筑的結構體系、預制裝配率、預制構件品種和規格、主要結構構件的連接方式、質量和安全的保障措施等,形成設計專篇。監理單位要加強對預制構件的檢查,在監理合同中明確實施駐廠監理的內容,做好裝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工作。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經審查通過施工圖設計文件和經批準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并做好有關質量安全培訓工作。預制構件應具有生產企業名稱、制作日期、品種、規格、編號等信息的出廠標識。出廠標識應設置在便于現場識別的部位。裝配式建筑項目的預制構件生產地不在天水市時,其原材料的質量檢驗檢測可就近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實施。
(六)強化政府監管。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當根據裝配式建筑項目的特點,建立與裝配式建筑特點相適應的驗收監督制度,加強預制構件生產環節的監督檢查,監督抽檢工作前移,采取進廠抽檢和飛行檢查的方式,加強對工廠生產環節涉及的建筑原材料、建筑構配件和成品構件的監督檢查力度。
(七)推進住宅全裝修。倡導工業化裝修方式,實施土建和裝修一體化,鼓勵采用菜單式、集體委托方式進行裝修,促進個性化裝修和產業現代化裝修相統一。建筑產業化項目實行一次性裝修到位,在交付使用時所有功能空間的固定面全部鋪裝或裝飾、管線及終端安裝完成,廚房和衛生間的基本設備全部安裝完成。
(八)建立健全監管體系。改革招投標制度,推行設計、施工、構件生產一體化總承包模式,給予具備建筑產業化施工能力的企業優先中標權。完善工程造價管理制度,定期公布貼近市場實際的工程造價指標。健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對超出現行標準的結構體系安全性等依法進行審查或論證,嚴格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強化裝配式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完善項目設計、部品制造、施工和運營全流程質量管理體系。
四、支持政策
(一)強化用地政策保障。大力支持裝配式建筑產業園區建設,強化用地保障,在立項、規劃、供地等方面給予優先審批。
以招拍掛方式供地的建設項目應實施裝配式建筑的,國土資源部門在土地出讓前要在土地出讓文件中予以注明,出讓后應在土地出讓合同中明確相關要求。
對以劃撥方式供地的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由住房保障、發展改革部門分別在項目認定和審批階段,明確是否實施裝配式建筑的意見,國土資源部門將該意見作為土地供應的條件之一。
對土地出讓合同或土地劃撥決定書未明確實施裝配式建筑的住宅項目,項目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主動采用裝配整體式混凝土結構體系建造的,經市建設局核實確認,項目預制外墻和疊合外墻的預制部分可不計建筑面積,但不超過采用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體系建造的建筑地上總面積的3%”。國土資源部門核驗土地時,對建筑面積按照土地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核驗,對不計算建筑面積的預制外墻等,不計入出讓合同約定總面積。銷售住宅及辦理產證時,根據現行房屋測繪規定執行。
(二)加強產業政策扶持。支持生產企業加快技術改造及轉型升級,積極發展適用于裝配式建筑的部品部件,創新合作模式,不斷提高服務型制造的能力。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對采用預制裝配整體式建筑模式實施的商品房工程,施工部位達到±0.000時,可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對裝配式建筑項目,制定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減免政策。對購買裝配式商品住房和成品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金融機構按照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積極給予支持。鼓勵裝配式構件生產企業積極申請建筑施工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對裝配式建筑開發和施工企業,優先辦理資質升級、延期。對引進的省外裝配式建筑骨干企業,積極協調落實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對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的項目,優先支持評獎評優評先。對運輸超大、超寬的預制混凝土構件、鋼結構構件、鋼筋加工制品等的運輸車輛,在物流運輸、交通暢通方面給予支持。
(三)加大財政金融扶持。各級政府應積極整合資金,創新投入方式,支持裝配式建筑發展,對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的示范項目、產業基地和研發中心通過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等方式給予支持。發揮建設行業社會組織的作用,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鼓勵社會資本發起組建促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各類基金,按照市場運作模式參與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
(四)實施稅收優惠減免。符合《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的新型墻體材料目錄》和《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稅收優惠目錄》的墻體材料和部品部件生產企業,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對投資建設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裝配式成品住房發生的實際裝修成本按規定在稅前扣除。企業為開發裝配式建筑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符合條件的除可以在稅前列支外,并享受相關優惠加計扣除政策。涉及裝配式建筑的技術轉讓、開發、咨詢、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市建筑產業化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成立主要領導為組長,常務副市長為常務副組長,有關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市建設、發改、國土、規劃、財政、科技、工信、地稅、商務、交通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統籌規劃、組織協調、整體推進全市建筑產業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建筑產業化日常工作。各縣區也要參照市里的做法成立相應機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這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強化各部門職能。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市政府確定的建筑產業化發展目標,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建設部門負責建筑產業化的統籌協調工作并抓好落實。發改部門負責立項階段的審批、核準和備案工作。國土部門負責按照建筑產業化發展目標要求,保障建筑產業化項目用地,并依據規劃、建設等部門的具體要求在招拍掛文件中予以明確。規劃部門負責在規劃審批環節提出按規定比例落實建筑產業化項目要求,嚴格把關。財政、地稅部門負責財稅優惠政策的落實。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做好支持建筑產業化工作。充分發揮我市裝配式建筑產業化協會作用,推動我市積極爭創國家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
(三)完善專家論證組織機制。組建建筑產業化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的委員包括公務人員和非公務人員。公務人員委員實行部門資格制度,由相關政府部門的代表組成,非公務人員委員由建筑產業化領域的專家組成。建筑產業化專家委員會負責參與研究和制訂建筑產業化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科技項目的選題論證;負責承擔技術標準研究、試點項目評估、新技術和新工藝論證、部品認證、住宅性能認定等建筑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指導工作。專家委員會論證意見作為項目享受各項優惠激勵政策的主要依據。
(四)開展技術培訓。加強對各類企業和行政管理部門等相關人員培訓,舉辦技術研討會、現場觀摩會和各類培訓班,不斷提高各類人員業務素質。鼓勵高等院校和職業技術學校開設建筑產業化相關課程,鼓勵院校和有關企業開展校企合作,培養具有建筑產業化設計、生產、施工、管理等相關專業知識的職業技術人員,推動建筑行業技術進步。
(五)加大宣傳力度。采取多種形式,在報紙、電視、電臺與網絡等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引導企業和市民樹立良好的節能意識、正確的產業化建設和消費觀念,提高社會各界對建筑產業化的認知度,形成全民共同參與建筑產業化的良好社會環境。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月25日



甘公網安備 620502020001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