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13914629N/2020-04448
- 組配分類: 天政辦發文件
- 發文機關: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2020-12-01
- 發文字號:
- 發布時間: 2020-09-17
- 標題: [天政辦發〔2020〕111號]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天水市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的通知
[天政辦發〔2020〕111號]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天水市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開展天水市第一次全國
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的通知
天政辦發〔2020〕11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駐市有關單位:
按照《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的通知》(甘政辦發〔2020〕84號)要求,現就做好全市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義
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是提升自然災害防治能力的基礎性工作。我市自然災害種類多、發生頻率高、災害損失大。通過開展普查,全面掌握主要致災信息、重要承災體信息、歷史災害信息、重點風險隱患情況,查明區域防災減災救災能力,以調查為基礎、評估為支撐,客觀認識當前全市致災風險水平、承災體脆弱性水平、綜合風險水平、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科學預判今后時期災害風險變化趨勢和特點,為有效開展自然災害防治工作、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權威的災害風險信息和科學決策依據。
二、普查對象和內容
(一)普查對象。普查對象包括與自然災害相關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市、縣區政府及有關部門,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村委會和居委會,重點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部分居民等。
(二)普查內容。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災害類型主要有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森林和草原火災等。普查內容包括主要自然災害致災調查與評估,人口、房屋、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系統、三次產業、資源和環境等承災體調查與評估,歷史災害調查與評估,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與評估,重點隱患調查與評估,主要災害風險評估與區劃以及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與區劃。
三、普查時間安排
本次普查標準時點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為普查前期準備與試點階段,建立各級普查工作機制,落實普查人員和隊伍,開展普查宣傳與培訓,開展全市各級、各部門已有成果、基礎數據和圖件的清查與整理,編制普查總體方案、實施方案,組織麥積區開展普查試點,按照國家和省上要求完成試點任務,為全市全面開展普查積累經驗。2021年至2022年為全面調查、評估與區劃階段,完成全市自然災害風險調查和災害風險評估,編制災害綜合防治區劃圖,匯總上報普查成果。
四、普查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強化責任落實,扎實做好普查各項工作。為加強對全市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市上成立了領導小組,負責研究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具體負責全市普查工作的統籌安排、組織協調和督導檢查,研究提出需要領導小組審定的建議方案,督促落實領導小組議定的事項,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在2020年9月20日前組建完成。同時,要充分整合已有資源,配強人員隊伍,切實做好普查各項工作。
(二)加強協調配合。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協同任務重、工作難度大。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全市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縣區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普查工作。各級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市應急管理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全市普查總體方案,做好技術指導、培訓、質量控制、信息匯總和分析,充分利用專業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資源,建立全市自然災害風險基礎數據庫,形成全市普查系列成果。各縣區要擔負起本縣區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的主體責任,及時研究解決普查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普查工作高效有序開展。
(三)落實普查經費。按照國家規定,本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經費以地方保障為主,由市、縣區財政按照財權、事權劃分規定和分級保障原則,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及時足額撥付到位。普查工作要厲行節約,保證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杜絕浪費和違規使用。
(四)全力做好試點。麥積區要緊扣普查時間節點,全面落實試點任務,聚焦數據質量和成果應用開發,按照“邊普查、邊應用、邊見效”的要求及時將普查數據納入相關行業領域應用。要準確把握普查試點工作方向和目標任務,找準短板弱項和問題差距,認真梳理提煉試點工作經驗,為全市全面開展普查工作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普查。各級普查工作人員和普查對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有關規定和本次普查的具體要求,如實反映情況,據實提供數據,按時填報普查表,確保數據完整、真實、可靠。任何縣區、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結果要逐級上報,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對外發布。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資料和數據,要嚴格履行保密義務。
(二)強化質量控制。各縣區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問責機制,堅決杜絕人為干擾普查工作。各級普查機構要建立分類分級質量管理體系和監督抽查工作機制,對普查的各個環節實施全過程質量控制,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和普查數據真實準確。
(三)廣泛宣傳動員。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多種媒體,廣泛深入宣傳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的重要意義和要求,為普查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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