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9日下午,天水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我市今年第二季度環境質量狀況和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我市信訪案件辦理情況。
據市生態環境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全市4-6月優良天數比例為95.6%,同比上升1.1個百分點。優良天數87天,較去年同期增加1天。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為2.86,較去年同期下降6.8%。剔除沙塵天氣影響后,全市PM10、PM2.5平均濃度分別為45微克/立方米、19微克/立方米,較去年同期分別下降18.2%、13.6%。二氧化硫平均濃度8微克/立方米,與去年同期持平,二氧化氮平均濃度23微克/立方米,較去年同期上升4.5%,一氧化碳平均濃度0.6毫克/立方米,臭氧平均濃度132微克/立方米,均與去年同期持平;第二季度,渭河樺林、北道橋、葡萄園3個國控斷面水質類別分別為Ⅱ類、Ⅲ類、Ⅲ類。牛頭河倪徐家、葫蘆1號橋、伯陽橋3個省控斷面水質類別分別為Ⅱ類、Ⅱ類、Ⅲ類。天水市東部、西部、武山縣以及清水縣城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質均達到國家《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水質標準。受水源保護區地質結構等因素影響,秦安縣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總硬度、硫酸鹽、氯化物、硝酸鹽超標,甘谷縣總硬度、硫酸鹽超標。張家川縣水源地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
另據了解,自7月12日至8月12日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以來,我市共接到督察組交辦的群眾環境投訴信訪件33批次260件,包括來信102件和來電158件。其中重點信訪件11件,重復信訪3件,與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轉辦信訪件重復的信訪5件。截至8月25日,已按時限要求全部辦理上報。其中172件已辦結,88件正在整改。
發布會上,天水日報社、天水電視臺記者就有關問題進行了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