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概況
(一)主要職能職責
1. 主要職能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市政府綜合辦事機構,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方針政策;協調和參與制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及有關政策規定;組織調查研究,收集工作情況,督促檢查各縣區、各部門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和工作部署的情況,指導協調部門工作,辦理市委、市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1)內設機構。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22個,分別是市政府督查室(考核工作辦公室)、市政府應急辦(政務值班室)、綜合科、秘書一至七科、考核科、督辦科、兩案辦理科、信息科(政府信息公開辦)、電子政務科、文電科、資產管理科、事務管理科、車輛管理科、外事科、僑務科、政務管理科。
(2)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9個,分別是市志辦、市節會辦及七個駐外辦事機構。
(3)其他事業單位。包括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機關事務管理局。
(4)派駐機構。市紀委派駐市政府辦公室紀檢組。
(三)人員情況
2018年,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實有編制111人,年末實有人數107人。其中在職人員104人,,離休人員3人。2017年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編制109人,實有人數158人,其中在職110人,退休45人,離休3人。
二、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
2018年度,收入總計為3898.91萬元,較2017年度決算數據增加417.95萬元,增長12.01%。其中:
1.財政撥款收入3838.40萬元,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占收入總計的98.45%。較2017 年度決算數增加714.86萬元,增長22.89%,主要原因是:(1)在職人員正常調資。(2)政府網站建設2017年223.37萬元,2018年1111.59萬元,增加888.22萬元,增長397.65%。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較2017 年度決算數無變化。
3.事業收入0萬元。較2017 年度決算數無變化。
4.其他收入0萬元。較2017 年度決算數無變化。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較2017年度決算無變化。
6.上年結轉和結余60.51萬元,為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結轉到當年或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為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較2017年度決算減少3.92萬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財政收回歷年結余經費3.92萬元。
(二)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我單位支出為3898.91萬元,較2017年度決算數據增加482.38萬元,增長14.12%。其中:
基本支出3898.91萬元,占100%,較2017 年度決算數增加482.38萬元,增長14.12%,主要是2010399科目的駐外機構、天水市人民政府招待所及網站建設經費增加所致。
項目支出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入決算情況。
2018年度,我單位財政撥款收入總計3838.4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714.86萬元,增長22.89%。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838.4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714.86萬元,增長22.89%;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與上年相同。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我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3898.91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482.38萬元,增長14.12%;完成年初預算167.32%,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2010399科目的經費預算都是駐外機構、天水市人民政府招待所及網站建設經費,年初預算是8.8萬元,而到年末實際支出數達到1788.56萬元;其次是每年政策性的調整增加的人員經費,2018年度每人2萬元目標責任獎金的發放;第三是所承擔的全市電子政務網絡的運行維護費用逐年增加。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724.98萬元,占95.54%,主要用于在職人員的工資福利支出、社會保障支出、離退休人員及遺屬的對家庭和個人的補助支出以及市政府駐外機構的經費支出,完成年初預算2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增資及目標責任獎的發放增加了人員經費的支出;二是市政府網站建設經費較2017年增加888.22萬元,增加了支出;三是辦公室及市政府駐外機構的補充經費增加了支出。
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4.46萬元,占4.22%,主要用于支付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費用,完成年初預算51.7%,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5月1日起退休人員的工資由社保局統一發放,減少了支出。
3. 城鄉社區支出1.4萬元,占0.04%,主要用于支付黨建學習資料費用的支出,這項支出我單位年初無預算,經費是由市委組織部撥付的。
4. 其他支出8.08萬元,占0.21%,主要用于支付因公出國(出境)人員的費用,這項費用我單位年初無預算,確有因公出國任務時,按相關規定申請經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我單位2018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898.91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1,468.03萬元,較上年減少170.34萬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5月1日起退休人員的工資由社保局統一發放,減少了支出。人員經費主要包括:基本工資564.38萬元、津貼補貼429.59萬元、獎金43.28萬元、離休費34.62萬元、退休費127.81萬元、生活補助2.03萬元、獎勵金266.33萬元。
2.日常公用經費2,430.87萬元,較上年增加652.71萬元,主要原因是市政府網站建設經費比上年增加較大,政府網站建設2017年支出223.37萬元,2018年支出1111.59萬元,增加888.22萬元,增長397.65%。公用經費主要包括:辦公費619.31萬元、印刷費9.66萬元、水費3.04萬元、電費25.15萬元、郵電費100.26萬元、物業管理費6.45萬元、差旅費142.12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8.08萬元、維修(護)費109.19萬元、租賃費49.48萬元、會議費12.91萬元、培訓費0.52萬元、勞務費70.99萬元、委托業務費10.01萬元、工會經費10.16萬元、福利費20.91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81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10.22萬元、辦公設備購置1111.59萬元。
五、2018年“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說明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18.88萬元,決算18.88萬元。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我單位因公出國(境)費用8.08萬元。較上年增加0.47萬元,增長6.18%,變動原因為:出國(出境)人員較上年有所增加。
我單位使用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出國(鏡)團組三次,共5人,第一次1人,第二次1人,第三次3人,共支出經費8.03萬元;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出國(境)團組0個,增加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支出情況
2018年我單位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7輛,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相同。
2018年我單位公務用車運行費10.81萬元,較上年減少14.45萬元,下降57.21%,變動原因為:公車改革后我單位原有車輛交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統一管理,減少了公務車運行的維護費用。2018年本單位車均維護費1.54萬元。
3.公務接待費用支出情況
2018年本單位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上年相同。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本單位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430.87萬元,比 2017年增加652.71萬元,增長36.71%。主要原因是:市政府網站建設采購經費比往年增加較大,2017年市政府網站建設經費223.37萬元,2018年增至1111.59萬元。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單位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111.5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111.5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111.5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111.5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7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7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九、預算績效情況
2018年,我辦認真學習績效管理新精神,嚴格貫徹落實財政績效管理相關要求,科學決策,合理安排,不斷完善制度體系,嚴格控制行政成本,在預算范圍內,較好實現了項目預算執行和績效目標。
十、相關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6.上年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派駐派出機構(項):指由紀檢監察部門負擔的派駐各部門和單位的紀檢監察人員的專項業務支出。
8.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撥款結余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
9.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10.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業務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往返機票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購置公務用車支出及公務用車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4.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以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5.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16.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
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17.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18.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2018年度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決算公開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