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概況
(一)主要職能職責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林業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并組織實施和依法監督檢查,研究制定全市林業建設的方針、政策、經批準后組織實施并依法監督檢查,制定全市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城鄉造林綠化工作;負責國有林場天然林保護工作;三北防護林工程、市郊南北二山綠化等工程的組織協調、監察督促、檢查驗收和管理;組織實施全市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編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額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審批全市國有林場撫育、改造等作業設計;指導全市林地、森林資源的管護,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管護,濕地保護、森林防火、林政管理等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天水市林業局為全額撥款的行政單位。內設辦公室、計劃財務科等6個科室。下屬7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其中: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6個(市果品產業化辦公室、市種苗管理站、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站、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市林政稽查隊、市生態林業基金管理辦公室),全額事業撥款單位天水市林業科學研究所1個。2018年底共有編制126人,其中行政編制23名,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編制70名,財政全額補助事業編制33名。截止2018年底共實有人數為207人,其中:在職實有156人(行政人員22人,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88人,事業46人);年末離退休實有51人。經費來源主要是財政撥款收入。自2015年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后,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均實行財務獨立核算。
二、天水市林業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
2018年度,收入總計為2542.13萬元,較2017年度決算數據減少286.73萬元,減少11.28%。其中:
1.財政撥款收入2524.13萬元,為同級財政部門的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資金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員經費、公用經費、資本性支出等)和項目資金收入。占收入總計的99.29%。較2017 年度決算數減少234.72萬元,減少8.51%,主要原因是項目資金指標下達減少,從而財政撥款收入減少,并且從2018年五月份開始退休人員工資由財政統發轉移為社保發放,單位再未發放退休人員工資,公共財政預算撥款中人員經費也減少較多。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為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較2017年度決算數無增減變化。
3.事業收入0萬元,較2017年度決算數無增減變化。
4.其他收入18萬元,為甘肅省林業廳下達我局的林業有害生物監測經費10萬元,以及財政盤活下達項目資金8萬元。較2017 年度決算數減少52萬元,減少288.89%,主要是省林業廳下達我局財政代管戶的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專項資金較上年70萬元減少至10萬元。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我單位未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較2017年度決算無增減變化。
6.上年結轉和結余532.38萬元,為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結轉到當年或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部分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結轉和結余。較2017年度決算減少102.49萬元,減少19.25%,主要是加快項目資金支出進度,所以結轉資金比上年減少。
(二)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天水市林業局支出為2360.99萬元,較2017年度決算數據減少505.77萬元,減少21.42%。其中:
基本支出1809.85萬元,占76.66%,較2017 年度決算數減少138.61萬元,下降7.66%,主要是退休人員工資自2018年5月由財政轉移至社保統一發放養老金,財政不再發放退休人員工資,所以公共財政預算撥款人員經費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減少較多,基本支出減少。
項目支出551.14萬元,占23.34%,較2017年度決算數減少367.16萬元,減少66.62%,主要是2018年我局項目資金收入減少,則支出比上年減少。
(三)財政撥款收入決算情況。
2018年度,天水市林業局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524.13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34.72萬元,減少9.30%。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494.13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64.72萬元,減少9.6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30萬元。原因:2018年部門預算新增我單位義務植樹點苗木補貼資金30萬元為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主要是人均工資增長,項目資金增加,所以財政撥款收入較上年增長。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天水市林業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2342.96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429.26萬元,減少18.32%。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從2018年五月份開始退休人員工資由財政統發轉移為社保發放,公共財政預算撥款人員經費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減少較多。完成年初預算145.24%,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2018年我局項目資金追加較多,單位職工增人增資較多從而人員經費也隨之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90萬元,占0.68%,主要用于項目前期支出經費,完成年初預算146.9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為項目資金追加,從而較年初預算增加。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7.64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完成年初預算53.6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單位退休職工工資自2018年5月由社保統一發放養老金,財政不再發放退休人員工資,二是年初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納入單位預算管理,實際決算時此兩項費用由財政統一列支不反映在單位年度決算表中,所以較年初預算減少。
3.城鄉社區支出31.19萬元,主要用于機關黨建,以及市直各單位義務植樹苗木購置。完成年初預算3119%,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為年初預算未安排城鄉社區支出,然而2018年天水市直機關工委獎勵我局機關黨建資金1.19萬元,天水市財政局追加義務植樹苗木補助30萬元,所以較年初預算增加。
4.農林水支出2149.26萬元,主要用于在職職工的工資發放等人員經費支出和單位辦公經費等日常公用支出和項目資金的使用。完成年初預算116.77%,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個人取暖費按照人均一個月全額工資發放較年初預算數增加較多,二是科學發展觀獎勵金的發放在單位年初預算中未列變化較大。三是2018年我局項目資金追加較多,較年初預算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天水市林業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809.85萬元(其中: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34.89萬元,退休人員工資福利及公用經費121.25萬元,在職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及公用經費1461.81萬元)。
1. 人員經費1617.95萬元,較上年減少134.14萬元,主要原因是從2018年5月份開始退休人員工資由財政統發轉移為社保發放,公共財政預算撥款人員經費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減少較多。
(1)工資福利支出1142.5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590.45萬元、津貼補貼393.29萬元、獎金48.47萬元、績效工資98.17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2.21萬元。
(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75.36萬元,主要包括:退休費121.25萬元、撫恤金34.89萬元、獎勵金319.22萬元。
2.日常公用經費187.64萬元,較上年減少5.44萬元,主要是全局退休人員增加,在職人員減少,公用經費預算減少,所以相應支出減少。其中:
(1)商品和服務支出187.6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3.67萬元、印刷費2.19萬元、水費0.2萬元、電費5.03萬元、郵電費5.88萬元、差旅費27.13萬元、維修(護)費0.17萬元、培訓費9.43萬元、勞務費6.24萬元、委托業務費0.19萬元、工會經費11.52萬元、福利費15.5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36萬元,其他交通費用88.52萬元。
(2)資本性支出0萬元。
五、2018年“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說明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決算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0%。與上年同期相比減少7.77萬元,下降777%;減少的主要原因為2017年7月公車改革后本單位再無公務車輛,所以不再發生公務用車支出。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我單位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較上年無增減。因公出國(境)組團情況:本年度本單位使用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出國(境)團組織0個,共有0人;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出國(境)團組0個,增加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支出情況
2018年我單位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3輛,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較上年無增加變化。
2018年我單位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較上年減少7.77萬元,下降777%;減少的主要原因為2017年7月公車改革后車輛全部劃轉至機關事務管理局,本單位再無公務車輛,所以不再發生公務用車支出。
3.公務接待費用支出情況
2018年本單位公務接待費0萬元,較上年無增減變化。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本單位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64.92萬元,較上年減少2.4萬元,主要是退休人員增加,在職人員減少,公用經費預算減少,所以支出相應減少。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單位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79.1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79.1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主要用于購買辦公設備購置12.89萬元和防火專用設備購置166.26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3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2輛,由于兩輛車手續附件不齊全,機關事務管理局至今無法提供下賬手續。經與機關事務管理局及天水市財政局資產管理科協商,將于年內完成車輛報廢手續,并在固定資產管理系統中完成下賬。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原天水市林木種苗管理站購置的輕型載貨汽車,因市林業局調撥給天水市中心苗圃使用期間丟失所有證件而無法取得報廢手續,所以固定資產無憑證而無法銷賬。
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1臺(套)。
九、預算績效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無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涉及資金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 項目全年預算數為0元,執行數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
十、相關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6.上年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派駐派出機構(項):指由紀檢監察部門負擔的派駐各部門和單位的紀檢監察人員的專項業務支出。
8.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撥款結余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
9.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10.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業務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往返機票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購置公務用車支出及公務用車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4.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以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5.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16.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
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17.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18.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天水市林業局2018年部門決算表(共8張)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詳見附表01)
(二)收入決算表(詳見附表02)
(三)支出決算表(詳見附表03)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詳見附表04)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詳見附表05)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詳見附表06)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詳見附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詳見附表08)
附件1:天水市林業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公開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