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8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一、單位基本概況
(一)主要職能職責
1、貫徹國家、省、市關于機關事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事務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擬定工作規劃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市級機關一般公務用車服務平臺和市級行政綜合執法用車服務平臺及車輛的建設、管理、使用、維護。
3、負責劃歸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公車服務平臺司勤人員的教育、管理工作。
4、負責全市一般公務用車配備審批管理、編制管理。
5、負責黨政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房地產管理工作,制定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按規定負責黨政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辦公用房建設項目審核、計劃編制、建設監管;編制辦公用房修繕計劃,審批修繕項目并組織實施。
6、負責辦公用房和辦公區建設的規劃編制、權屬登記、調配使用、出售租賃等管理工作;負責市直行政中心機關職工食堂的管理服務。
7、負責市行政集中辦公區規劃建設、綜合治理、消防安全保衛、環境衛生、綠化管理、郵件報刊收發等工作。
8、負責全市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機關事務管理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天水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成立于2016年5月,隸屬市政府辦公室管理,正式運行于2017年6月,為財政全額撥款正縣級事業單位。內設辦公室、計劃財務科、房產管理科、車輛管理科、公共機構節能科、后勤管理科6個職能科室,下設市機關公務用車服務中心。核定編制31名,至2017年底,我局現有各類人員140人。無離退休人員。
二、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
2018年度本單位收入總計為1707.03萬元,較2017年度決算數據增加585.01萬元,增長52.14%。其中:
1.財政撥款收入1707.03萬元,占收入總計的100%。較2017 年度決算數增加585.01萬元,增長52.14%,主要原因是①單位工作人員正常調資和新調入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增加。②市級部門單位各類公務出行增多,車輛滿負荷運轉,保養維修費用高,車輛運行費增加。③現有車輛年限較長,部分車輛依法強制淘汰,公務用車購置費增加。④集中辦公區布設改造公用會議室。購置公用會議室所需用品和設備。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3.事業收入0萬元。
4.其他收入0萬元。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
6.上年結轉和結余0萬元。
(二)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本單位支出為1707.03萬元,較2017年度決算數增加585.01萬元,增長52.14%。其中:
基本支出1706.56萬元,占99.97%,較2017 年度決算數增加584.54萬元,增長52.1%,主要是①單位工作人員正常調資和新調入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增加。②市級部門單位各類公務出行增多,車輛滿負荷運轉,保養維修費用高,車輛運行費增加。③更新強制淘汰車輛,公務用車購置費增加。④集中辦公區布設改造公用會議室。購置公用會議室所需用品和設備。
年末結轉和結余0.47萬元,占0.03%,
(三)財政撥款收入決算情況
2018年度本單位財政撥款收入1707.03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585.01萬元,增長52.14%。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707.03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585.01萬元,增長52.14%。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本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1707.03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585.01萬元,增長52.14%;完成年初預算1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①單位工作人員正常調資和新調入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增加。②市級部門單位各類公務出行增多,車輛滿負荷運轉,保養維修費用高,車輛運行費增加。③更新強制淘汰車輛,公務用車購置費增加。④集中辦公區布設改造公用會議室。購置公用會議室所需用品和設備。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706.56萬元,占99.97%,主要用于支出工資福利,公務用車調度管理系統服務費,政務中心職工食堂的設備,以及集中辦公區的物業管理費用和保障各部門正常公務運轉的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布設改造集中辦公區會務中心費等。完成年初預算1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①單位工作人員正常調資和新調入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增加。②市級部門單位各類公務出行增多,車輛滿負荷運轉,保養維修費用高,車輛運行費增加。③更新強制淘汰車輛,公務用車購置費增加。④集中辦公區布設改造公用會議室。購置公用會議室所需用品和設備。
2. 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47萬元,占0.03%。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706.56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147.63萬元,較上年增加92.09萬元,主要增長原因是:單位工作人員正常調資和新調入工作人員。人員經費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11.66萬元、津貼補貼9.49萬元、獎金6.49萬元、獎勵金20萬元。
2.日常公用經費1558.93萬元,較上年增加492.45萬元。主要原因:①單位工作人員正常調資和新調入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增加。②市級部門單位各類公務出行增多,車輛滿負荷運轉,保養維修費用高,車輛運行費增加。③更新強制淘汰車輛,公務用車購置費增加。④集中辦公區布設改造公用會議室。購置公用會議室所需用品和設備。公用經費支出主要包括:辦公費26.92萬元、印刷費1.34萬元、手續費0.02萬元、水費3.2萬元、電費9.04萬元、郵電費0.92萬元、物業管理費188.21萬元、差旅費113.77萬元、維修(護)費175.08萬元、租賃費37.03萬元、培訓費0.2萬元、勞務費213.06萬元、福利費1.0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27.22萬元、辦公設備購置164.3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97.52萬元。
三、2018年“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說明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206.5萬元,決算624.7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1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①市級部門單位各類公務出行增多,車輛滿負荷運轉,保養維修費用高,車輛運行費增加。②更新強制淘汰車輛,公務用車購置費增加。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27.87萬元,增長57.42%;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運行時間為一年,上年度運行時間只有半年。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單位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因公出國(境)團組數0組,因公出國(境)人數0人。與上年同期一致。
2.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單位公務用車購置2輛,公務用車購置費97.52萬元。較上年增加97.52萬元,增長100%,變動原因為:根據《關于全面加強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工作的緊急通知》(甘環發【2017】127號)的相關要求,確定2輛黃標車予以強制淘汰,并對強制淘汰車輛更新。
2018年本單位公務車保有量為83輛。公務用車運行費527.22萬元,較上年增加130.35萬元,增長32.84%,變動原因為:本年度運行時間為一年,上年度運行時間只有半年。
3.公務接待費用支出情況
2018年本單位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接待0批次,公務接待0人。與上年同期一致。
四、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單位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400.0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41.1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258.91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單位資產總額為2782.17萬元其中:流動資產0.47萬元。通過資產調撥,賬務移交明晰的車輛共有83輛,價值2592.51萬元,包括:一般公務用車8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單價0臺(套)。其他固定資產189.19萬元。
六、預算績效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績效要求,天水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對2018年度的重點支出開展績效評價,共涉及資金 874.83 萬元,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為天水市公務用車保障管理經費,該經費全年預算數 874.83 萬元,執行數874.83 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該筆工作經費項目立項規范、合理、明確,資金到位及時,撥付及時,資金使用率高,較好的保證了全市公務用車正常運轉、保障政府工作有序開展,各單位滿意度較高,絕大多數單位反映良好,項目實施取得滿意的效果。
七、機關運行經費執行情況
天水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為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0萬元。
八、相關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6.上年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派駐派出機構(項):指由紀檢監察部門負擔的派駐各部門和單位的紀檢監察人員的專項業務支出。
8.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撥款結余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
9.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10.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業務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往返機票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購置公務用車支出及公務用車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4.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以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5.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16.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
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17.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18.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附件:
2018年度天水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決算公開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