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預算法》、《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 根據市委編辦《關于部分市直承擔行政職能科技事業機構調整的通知》,我單位為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主管單位是天水市林業和草原局。現將2022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主要職責為:負責全市生態公益林區劃界定、規劃方案和年度計劃的編制、補償資金兌付、核查驗收、技術指導、宣傳培訓工作;負責縣(區)生態公益林實施方案和作業設計的審批工作;負責建立全市國家級生態公益林檔案,科學監測國家級生態公益林資源,對國家級生態公益林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火災及時監控和預測預報;負責配合省林業和草原局對我市公益林檢查、驗收、生態效益監測工作;負責建立國家級公益林新增、遞減、征占用林地臺賬工作;負責全市公益林護林員和生態護林員選聘管理、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全市森林保險工作。
我單位自成立以來認真實施《森林法》、《甘肅省公益林區劃界定辦法》、《甘肅省公益林管理辦法》,認真落實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政策,對我市公益林保護和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公益林面積穩定,公益林質量和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生態功能得到了有效發揮。
二、機構設置
天水市生態林業基金管理辦公室是市林草局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正科級事業機構。事業編制7人,在職實有人數7人,無退休人員。
三、部門預算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預算75.61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75.61萬元。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預算75.61萬元。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75.6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64.14萬元,公用經費11.47萬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類指標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14萬元;
2、衛生健康支出3.59萬元;
3、農林水支出59.77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5.11萬元。
(四)非稅收入
無非稅收入預算:2021年我單位無非稅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無政府性基金預算:2021年我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門一般性支出、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一)三公經費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與2020年無變化。
其中:
1. 因公出國(境)費用 0萬元,與2020年無變化。
2. 公務接待費0 萬元,與2020年無變化。
3.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 0 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2020年無變化。
(二)培訓費
培訓費0.41萬元,與2020年無變化。
(三)會議費
會議費0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0萬元,無變化。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情況
2020年我單位無采購預算。
(二)預算績效管理情況部分
我單位無市級預算項目資金,因此無2020年項目績效。
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基本支出:預算單位保障正常運轉,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為支持特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6.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附表:
2021年生態辦預算公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