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20230611-131251-996
- 組配分類: 市政府部門機構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匯總
- 發文機關: 天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發布時間: 2022-01-17
- 標題: 天水市審計局關于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報告
本報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要求編寫。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六個部分組成,有關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堅持將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與市政府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相銜接,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與省審計廳的要求相一致。對運用行政權力辦理的與人民群眾利益相關的各類事項,凡不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不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都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主動向社會公開,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2021年,我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捍衛“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中央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緊扣“三新一高”要求,立足“審計監督首先是經濟監督”定位,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積極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增強審計權力運行的透明度。重點公開了審計機關推動重大政策貫徹落實、民生保障、生態文明建設、風險防范、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等方面的新實踐、新發展。加大審計結果公告力度,做好輿論引導,推動問題整改、規范完善制度。2021年,全年印發《審計報告》57份、《審計要情》15份,《審計專報》1期,《審計信息》58篇(次)。在《天水在線》首頁通欄位置制作發布新修訂《審計法》宣傳標語,專版刊發《審計法》全文和修改內容,提升了新修訂《審計法》在被審計單位和社會中的知曉度。有12篇審計報告和審計要情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的批示,有52篇(次)審計信息、理論文章被國家、省、市報刊媒體采用,有力地宣傳了審計工作,擴大了審計影響,展示了審計機關的良好形象,營造了文明和諧的審計工作環境。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2021年,我局緊緊圍繞“更好地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進一步增強公開的主動性。一是公開審計部門的基本情況。包括機構名稱、機構設置、工作職能、辦公地點、聯系電話(含投訴電話)、領導姓名及分工。二是公開與審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工作制度,項目安排、年度預算執行,審計紀律、干部提拔任用情況等。三是公開重要審計事項結果。主要是對重大政策落實情況跟蹤審計、財政預決算審計,專項資金審計,重點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民生項目審計結果和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等。四是公開群眾意見和建議的處理結果。五是公開群眾關心的其他重要事項,包括審計工作中涉及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民生項目投資績效以及影響改善經濟發展環境的關鍵問題。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由于我局沒有網站,因此我局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審計要情、審計信息、審計報告、審計結果公告、審計專報等形式及時全面公開審計情況和結果,同時,充分利用各類報刊雜志、政府網站對外發布審計情況,增強審計工作的透明度。一是通過市政府信息交互平臺公開審計的法定職責和辦事程序,審計機關的主要職能、內設機構及職責、重大決策等內容。二是公開審計廉政紀律和監督辦法,審計人員在審計單位時書面公開審計內容、審計紀律和廉政規定,發放《審計組執行審計紀律情況反饋表》,接受社會監督。三是聘請民主黨派、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為特邀審計員,虛心接受社會各界對審計機關的監督。四是審計結果書面報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等單位及分管領導,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還要報送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進一步擴大審計結果公開范圍。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建立了與財政、稅務、紀檢、監察、組織等部門的溝通、協調、配合的整改聯動機制,有效提升了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效果,樹立了良好的審計監督形象。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38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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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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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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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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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雖然采取了切實可行的措施,取得了較好成效,但也還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斷完善并加以改進。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還需要進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方法及渠道還需要繼續加以改進和完善。
(二)具體的改進措施。建設誠信政府,實行陽光行政,必須進一步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識。一是廣泛宣傳、提高認識。要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和引導,提高審計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該公開的必須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二是抓好規章制度的落實。按規定及時報送公開信息,及時進行有關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和監督檢查工作。三是加強培訓學習,全局廣大干部要深刻領會和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不斷提升審計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四是提高信息公開的質量。進一步充實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積極開展調查研究,不斷滿足社會各個方面的需要,繼續充實完善《審計要情》《審計結果公告》及審計信息的公開內容,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我局沒有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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