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20230611-132409-291
- 組配分類: 市政府部門機構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匯總
- 發文機關: 天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發布時間: 2021-01-15
- 標題: 天水市人民防空辦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天水市人民防空辦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市人防辦按照省、市政府統一安排部署,認真貫徹2019年4月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簡稱新條例)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結合人防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規定。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由主任為組長、分管副主任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組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新條例》各項規定和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實落實信息公開工作。由綜合科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定專人專管, 各科室確立一人專門具體負責信息公開工作,并將政府公開工作納入年終考核,共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是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進一步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職責分工,對于需要主動公開的事項,由各科室負責人提出,經辦分管副主任和主任批準后,由辦公室負責上報市政府辦,信托市政府辦網站和甘肅省政務服務網統一公開人防審批等事項。主要公開的內容有人防組織指揮、工程建設、行政審批事項、宣傳教育、基層政務、規范性文件等事項。
三是嚴格落實各項制度。認真落實 《天水市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天水市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市人防辦政務公開意見建議收集辦理及反饋制度》、《市人防辦政務公開制度》等制度,進一步優化了政務營商環境、規范了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提高了依法行政和為民服務水平。1、落實通報制度。辦公室根據市政府辦通報的情況,分析研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自查與互查,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落實到位,每季度通報一次督查結果。2、暢通渠道,及時處理。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律規定和我辦職權清單,向申請人公開政務信息,在天水市政府服務網、甘肅省政務服務網公布市人防辦“辦事指南”中公布申請渠道,注明天水市人防辦地址、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確保了信函申請渠道暢通,同時在天水市機構編制網公布市人防辦權責清單。開通了天水人防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開天水人防職責職能(戰時、平時)、人防政策法規、人防防護知識、人防宣傳教育、人防工作動態。我辦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后,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函的形式予以書面答復。
四是嚴格人防行政審批。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全部進入市政務大廳人防辦窗口集中審批,主要有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審批(人防工程建設易地審批),人防工程拆除、報廢審批, 人防通信警報設施設備拆除、更新、改造、遷移審批等10項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面向社會公開。同時,通過市政務服務網、市政府政務大廳向社會公開審批事項的辦理依據、受理條件、申辦材料、辦事程序和辦理時限,自覺接受社會和服務對象監督。并將市審改辦審定的天水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權責清單及時在天水市政務服務網進行了公示。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 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8 | 0 | 74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4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1 | 0 | 0 |
行政強制 | 0 | +9 | 3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29 | -21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5 | 4728428.8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以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制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本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 度 辦 理 結 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無法 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 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一是信息公開兼職人員的素質還有差距,待進一步提升。二是工作機制還需進一步的完善。三是指導縣區開展信息公開工作上有差距。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們將圍繞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及時準確公開透明人民防空相關信息,廣泛關注社會各界關切的人防建設中重點、難點問題。一是依托天水人防微信公眾號,結合新時期人防工作實際,進一步細化分類、規范表述,不斷擴大信息公開的范圍和內容,完善信息公開目錄,增強公開的科學性,方便群眾查詢和使用,不斷提高信息公開工作水平。二是強化學習和培訓力度。加強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掌握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法律法規和流程,提升兼職人員的專業能力,提高人防信息公開的工作質量。三是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規范信息公開工作行為,加強縣區人防信息工作指導,切實增強工作的實效性。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沒有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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