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肅網6月23日訊 據蘭州日報報道 6月22日,甘肅省衛生計生委發布《2017年甘肅省貧困聽障兒童救治項目實施方案》,為100名貧困聽障患兒實施人工耳蝸手術及言語康復。同時確定了項目救治對象篩選條件及標準,年齡為1至7歲,小齡優先。
《實施方案》明確目標為:開展新生兒聽力篩查工作,發現新生兒中的聽障患兒;篩選符合手術條件的患兒;為100名貧困聽障患兒實施人工耳蝸手術及言語康復;對開展聽力篩查、治療的醫護人員進行培訓;對患兒家長進行培訓;提升市縣級聽力診斷水平,逐步建立市縣級聽力診斷中心。
該項目由省衛生計生委牽頭負責,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婦幼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蘭大二院具體實施。省衛生計生委負責人工耳蝸及相關設備招標,組織聽力篩查及診斷相關培訓,制定聽力診斷中心標準,開展項目監督檢查工作。蘭大二院負責項目管理、聽力篩查及診斷人員培訓、宣傳教育、督導檢查等工作,對確診符合手術條件的患兒進行救治、追訪,對患兒家長開展術前、術后康復知識宣傳及康復訓練,指導市縣級建立聽力診斷中心。
篩選一般條件為:一在語前聾患者的選擇標準方面:1.年齡:1至7歲,小齡優先;2.聽力損失為重度聾以上、耳蝸發育適于進行人工耳蝸植入、無腦性麻痹、無蝸后病變、精神智力及行為發育正常;3.醫學檢查無全麻及外科手術禁忌癥;4.家長對人工耳蝸有正確的認識和適當的期望值;5.家庭有人力及財力配合并保證救助對象在定點康復機構至少接受一年的康復訓練或康復訓練指導。二在語后聾患者的選擇標準方面:1.具有一定語言基礎的語后聾患者;2.雙耳重度或極重度感音神經性聾;3.助聽器無效或效果很差;4.開放短句識別率≦30%;5.無手術禁忌證,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主觀能動性;6.對人工耳蝸有正確認識和適當的期望值并有家庭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