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29日電(記者楊高宇)日前,甘肅省各地針對網友給省委書記的11條留言作出回復,留言選登如下:
有話想對甘肅省委書記說?歡迎來留言
【網民留言】
2017年6月1號,帶孩子經過紅古區紅古鎮湟水河特大橋(新莊村火家溝),所經歷的一幕,讓我們很難接受,迎面而來的是一股臭氣沖天的氣味,仔細一看成千上萬噸的垃圾水源源不斷的流進黃河上游,而且不遠處發現運輸的垃圾車輛繼續拉運傾倒,昨天接到村干部的電話,但是咨詢過后,第二天繼續有車輛傾倒,所反映的問題紅古鎮政府只是敷衍了事。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您好,您在人民網給省委林鐸書記留言反映“舉報黃河上游垃圾水”后,紅古區委、區政府立即安排紅古鎮、區水務局對此事進行了調查。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經核查,您反映地點位于紅古區紅古鎮新莊村火家溝排洪溝口附近,存在部分村民和菜商在清運蔬菜尾菜過程中有直接傾倒尾菜的行為,洪道旁邊的路基上存有少量尾菜及生活垃圾,并有少量腐爛菜水向洪道漫流,傾倒尾菜現場距離新莊村垃圾填埋場2公里。實際勘察情況與您反映有“成千上萬噸垃圾源源不斷的流進黃河上游”的留言情況不符。同時,在接到投訴電話后,紅古鎮第一時間派出工作人員與村干部實地查看,立即調用車輛、人員及時對垃圾點進行了整治,并在現場通過電話方式給訴求人進行了答復,與您反映的“紅古鎮政府只是敷衍了事,不當回事”的情況不符。目前,紅古鎮已對洪道內的垃圾和尾菜進行了填埋處理,洪道內的污水得到有效控制,填埋工作還在進行中。下一步,將進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和宣傳引導,強化執法力度,嚴厲打擊代辦點、冷藏庫和村民亂倒尾菜的行為,保證河洪道清潔,水質安全。在此感謝您寶貴的留言,歡迎您繼續監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
【網民留言】
我是一名客運人員,關于蘭州市汽車東站安全帶亂收費。作為司乘人員我們對于旅客系好安全帶起到引導和監督,而有的旅客卻不以為然,就是不系安全帶,而有的系好之后又會解開,當車輛駛出東站大門時,安檢人員檢查旅客沒系安全帶,如果發現有不系安全帶的,扣掉車輛單子,需要交200元罰款才能領回單子。我想問的是車站和司乘人員對于旅客系安全帶同樣起監督作用,為什么當有的旅客不系安全帶就會對車輛罰款,同樣是服務,我們對旅客系好安全帶,而旅客不到一會又解開,那我們又能怎么辦?而車站卻沒有盡到責任,有的只是把罰款當做目的。我希望車站對于旅客不系安全帶的應當進行安全教育,而不是只對司乘人員罰款,當做一種任務,那就沒有意義了。
答復意見:
您好,您在人民網給省委書記留言反映“關于蘭州汽車東站亂收費問題”,感謝對交通運輸事業的關注和肯定。按照交通運輸部班線客運“三不進站”和“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規定:乘客、駕駛員不系安全帶不得出站。因此,乘車系安全帶是行業強制性安全管理措施,督促乘客在發車前系好安全帶是班車司乘人員應盡的安全防范職責,汽車客運站對出站車輛檢查安全帶也是必要的安全管理行為。為了切實保障道路旅客運輸安全,提醒督促乘客系好安全帶,行業主管部門要求客運站和客車司乘人員必須對乘客進行安全告知教育,在上站載客時即在車載電視上播放“安全帶、生命帶”等安全教育宣傳片,發車前駕駛員和乘務員檢查勸導旅客自覺系上安全帶,并在行車中全程監督旅客系好安全帶。對拒不按要求系安全帶的乘客,司乘人員可向客運站工作人員尋求幫助。根據車站與經營者簽訂《客車進站營運合同》第七條“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及第九條“乙方(經營者)的權利和義務”規定,經營者有義務配合車站嚴格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和地方法規及行業管理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嚴格遵守車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第八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第十款:“有權要求乙方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行業管理規定及車站規章制度,乙方違反相關規定之一者,車站有權收取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因此,客運站依據雙方簽訂的《客車進站營運合同》,對違規車輛采取批評教育、收取違約金、停班整頓等安全防范治理措施,并非所謂的“罰款”,目的是約束經營者履行安全防范責任,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管理規定,確保旅客生命安全。今后,我委將進一步加大行業監管力度,監督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鼓勵采取培訓引導和警示教育等柔性管理措施,禁止以罰代管。
【網民留言】
尊敬的林書記,你好!我是一名偶爾往返于永登縣與紅古區的群眾,我要說的是永登縣到紅古區的路太爛了,窯街到永登的班車太慢了,車太少了,有時候一個小時才發,人坐不滿不走,有時候趕時間你就只能干著急,請您在閑暇時間管管。
答復意見:
您好,您在人民網給省委書記留言反映“路面坑坑洼洼,坐車回家往返能把你給顛暈了”,感謝對交通運輸事業的關注和肯定。網民留言所反映道路為永窯公路,路線全長51.7公里,為我市永登縣至紅古區的重要通道,對解決這兩個縣區的交通連接,帶動沿線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2015年全省啟動的國省道網調整規劃(2013—2030年)工作中,省上已將永窯公路升等為國道341,目前該路線是我市“321”環城公路網中“高速三環”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十三五”期間我省重點建設項目。該項目計劃按一級公路標準建設,估算投資102億元。目前,省交通廳已聯合蘭州、白銀、臨夏、定西等市州交通部門成立“高速三環”聯合工作組,明確省公航旅集團作為項目法人,并由省公航旅集團啟動編制項目建議書。下一步,我市交通委將根據項目進展,積極配合交通廳和省公航旅集團,積極做好項目的征地拆遷、前置手續辦理等配合工作。窯街至永登線路為縣級公路,全程61.8公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二款“同方向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正常行駛時間約為1小時。客運班車的數量和班次主要依據兩地旅客流量、流向、流時的實際情況確定,目前由紅古區發往永登縣的班線車輛共9臺,由永登縣發往紅古區的車輛11臺,發車間隔20分鐘一班,目前運力基本滿足沿線旅客出行需求。經查,窯街至永登各班車嚴格遵守各站點發車時間,到點發車,未發現“不滿員不發車”及“1小時不發車”等違規現象的發生。今后,我委將督促市縣(區)運管部門加強行業監管力度,對于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停靠或者不按規定的線路、班次行駛的客運班車,將根據交通運輸部《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吊銷相應的經營范圍,確保客運班線平穩安全運營。
【網民留言】
本人于2017年5月14日,由于車禍,在甘肅省張掖市天橋報警,警務人員在長達2小時沒有到達。導致像村民的黑社會人員扣押汽車鑰匙,強行扣押車輛。最后沒辦法花了1500元錢私了。
答復意見:
網民朋友,你好!經調取甘州區公安局交警大隊5月13日至15日3天的“122”事故報警記錄,5月14日發生在甘州區三閘鎮韓家墩村二社通鄉公路拐彎處的交通事故,與網民所反映的地域較為接近。5月14日17時22分,甘州區大滿鎮新廟村六社農民張X與他人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并報警,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趕到后,經協商張X賠付了對方100元的損失費。18時05分,張X電話告知甘州區公安局交警大隊“122”事故報警臺,稱雙方對交通事故賠付已達成諒解,不需交警到現場處置,“122”事故報警臺在接到張X的電話后,通知出警民警歸隊。如果你還有什么疑問,直接向與張掖市公安局督察支隊(聯系電話:5999047)或甘州區公安局督察大隊(聯系電話:5918013)反映。
【網民留言】
焦家灣南路105號,每天早上六點到八點停水,自來水供水壓力不足,啥原因,請領導責令相關部門解決。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您在人民網給林鐸書記留言反映“焦家灣南路105號自來水壓力不足”問題后,蘭州城市供水(集團)有限公司對此事進行了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經調查落實,焦家灣屬于拱星墩村委會,位于高坪偏遠地區,再加上小區內部沒有二次蓄水設備,導致該小區用戶長期缺水。進入夏季供水高峰期后,由于前段用戶用水量增大,導致末端用戶出現用水困難。根據《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第二章第十九條,供水企業和用水戶產權劃分以水表井為界限,水表井出水一側以及用戶內部供水設施產權歸用戶所有,由拱星墩村委會管理維護。建議用戶與村委會協商,盡快為小區修建二次加壓和蓄水設備,采用夜間蓄水白天供水的方式緩解村民用水困難。同時我司也會調整供水工藝,以緩解焦家灣用水困難。如您還有疑問,請撥打我司24小時供水服務熱線“96766”進行咨詢,或到我司客戶服務中心進行現場咨詢,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南昌路1716號。感謝您寶貴的留言,歡迎您繼續監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