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13914629N/2021-04582
- 組配分類: 市政策解讀
- 發文機關: 天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1-01-08
- 發文字號:
- 發布時間: 2021-01-08
- 標題: 《天水市自然資源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解讀
《天水市自然資源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解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自然資源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0〕19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天水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天水市自然資源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天政發〔2020〕140號)(以下簡稱《改革方案》)。現就《改革方案》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是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重要內容。為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自然資源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20〕113號),推進我市自然資源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經深入調研和對接相關部門,基于自然資源領域事項性質、特點和我市實際,就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自然資源產權管理、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生態保護修復、自然資源安全、自然資源領域災害防治、自然資源領域其他事項等七個方面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進行劃分,明確了市與縣區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正式印發了《改革方案》,進一步健全自然資源財政保障機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總體要求
在甘肅省自然資源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總體框架下,科學合理劃分自然資源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形成相對穩定的市與縣區政府事權、支出責任和財力相適應的制度,為促進全市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維護區域生態安全提供有力支撐。
三、改革主要內容
根據國家方案規定,基于自然資源事項特點,將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為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自然資源產權管理、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生態保護修復、自然資源安全、自然資源領域災害防治、自然資源領域其他事項等方面。一是明確了自然資源調查監測事項為市縣區共同財政事權,并根據具體事項明確對應的支出責任和承擔方式。二是明確了自然資源確權登記、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和權益管理為市縣區共同財政事權,并根據具體事項明確對應的支出責任和承擔方式。三是明確了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為市縣區共同財政事權,并根據具體事項明確對應的支出責任和承擔方式。四是明確了生態修復保護為市縣區共同財政事權,并根據具體事項明確對應的支出責任和承擔方式。五是明確了自然資源安全為市縣區共同財政事權,并根據具體事項明確對應的支出責任和承擔方式。六是自然資源領域災害防治為市縣區共同財政事權,并根據具體事項明確對應的支出責任和承擔方式。七是自然資源領域其他事項為市縣區共同財政事權,并根據具體事項明確對應的支出責任和承擔方式。
四、配套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二是強化投入保障;三是推進縣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
相關文件:[天政辦發〔2020〕140號]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天水市自然資源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甘公網安備 620502020001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