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13914629N/2021-04891
- 組配分類: 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
- 發文機關: 天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1-07-26
- 發文字號:
- 發布時間: 2021-08-02
- 標題: 天水市司法局關于對市人大七屆六次會議第105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天水市司法局關于對市人大
七屆六次會議第105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尊敬的賈斌、何開緒、雷鵬英、史登峰、姚永彥代表:
您們好!您們在市人大七屆六次會議中提出的“關于研究制定《天水市征兵工作實施細則暨拒服兵役實施辦法》的建議”已收悉。收到該建議后,市司法局高度重視,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建議辦理工作,確定具體承辦科室和責任人,認真研究了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現提出如下答復意見:
一、關于制定《天水市征兵工作實施細則暨拒服兵役實施辦法》的意見
征兵工作是國防和軍隊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程,事關國家安全、國防建設和部隊發展。目前,國家已制定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征兵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國家開展征集新兵工作作了具體規定,并對拒服兵役行為規定了相應的行政處罰和懲處措施,內容詳盡,可操作性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七十二條、第八十二條等規定,我市沒有權限就征兵工作相關的事項制定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近年來,為貫徹兵役改革工作精神,積極適應征兵工作調整變化,一些地區制定出臺了征兵工作相關的政策措施。我市因開展征兵工作實際需要,可以就貫徹實施現行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制定相關政策措施。
二、關于由市司法局牽頭會同軍分區動員處制定《天水市征兵工作實施細則暨拒服兵役實施辦法》的意見
一方面,按照《甘肅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政府規范性文件一般由實施部門、機構負責起草”。市司法局行政管理職能中并不涉及征兵工作,不是征兵工作相關政策措施的實施部門。另一方面,按照《中共天水市委辦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政府工作部門“三定”規定的通知》(市委辦發〔2019〕15號)關于市司法局職能配置的相關規定,市司法局相關職責為負責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公布、報備、評估、清理和匯編工作,并不承擔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如我市因征兵工作開展需要以市政府名義制定相關政策規定,可由軍分區會同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起草規范性文件送審稿,報送市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經合法性審查后提交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司法局將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在普法宣傳教育方面,積極指導督促相關方面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加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征兵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宣傳力度,營造全社會學法、知法、尊法、守法的濃厚氛圍。在辦理政府法律服務事項和制定、管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過程中,對涉及征兵工作及拒服兵役行為懲處的相關內容,將加大合法性審查力度,確保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得到貫徹落實。
感謝您們對我們工作的關注,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寶貴意見。
聯系人:孫文靜 聯系電話:0938-8296396
天水市司法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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