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tssrmzfbgs/2026-00020
- 組配分類:
- 發文機關: 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發布時間: 2026-01-05
- 標題: 天水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辦理指南
【申請條件】同時具備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撫、扶)養義務人或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
1.無勞動能力:一是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二是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三是殘疾等級為一、二、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肢體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視力殘疾人;四是經由勞動能力鑒定部門認定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五是因病臥床連續6個月以上(含6個月)且需要他人長期照料的人員。
2.無生活來源:收入低于當地當年低保標準,且財產符合當地特困人員財產狀況規定的。
3.贍(撫、扶)養人無履行義務能力:一是特困人員;二是60周歲以上的低保對象;三是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四是持有《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五是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或者在監獄服刑的人員,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六是低保邊緣家庭中患有相關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或者當年患病就醫自負費用超過上年度家庭總收入的人員。
【供養標準】天水市各縣區城鄉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繼續分為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每人每月基本生活標準城市特困人員930元(每年11160元)、農村特困人員605元(每年7260元);照料護理標準根據生活自理能力評估情況評定為三個檔次,每人每月一檔的451元(每年5412元)、二檔的301元(每年3612元)、三檔的150元(每年1800元),根據實際需要,既可全部或者部分統籌用于購買照料服務,也可發給監護人用于照料服務。
【申請方式】由本人或者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提出申請。
【辦理流程】個人申請—鄉鎮(街道)受理—提請經濟狀況核對—入戶調查—自理能力評估—提出初審意見—擬供養人員公示—縣區民政部門按比例抽查—供養人員認定—認定結果長期公布—發放供養金(認定權限下放的,鄉鎮、街道履行認定責任,縣區按比例抽查)。自申請受理之日起,鄉鎮(街道)2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包括5個工作日的公示時間)、縣區15個工作日內完成抽查和認定。
【供養形式】特困人員供養形式分為居家分散供養、入住供養服務機構集中供養。特困人員依法享有自主選擇供養形式的權利。未成年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的,應當安排到兒童福利機構。
【咨詢電話】 天水市民政局:0938-8223914 秦州區民政局:0938-6815572
麥積區民政局:0938-2611096 秦安縣民政局:0938-6521487
甘谷縣民政局:0938-5621277 武山縣民政局:0938-3261616
清水縣民政局:0938-7151521 張家川縣民政局:0938-788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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