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13914629N/2021-04166
- 組配分類: 救助政策
- 發文機關: 天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1-06-25
- 發文字號:
- 發布時間: 2021-06-25
- 標題: 天水市民政局印發《關于鞏固拓展民政領域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民政局印發《關于鞏固拓展民政領域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民政局印發
《關于鞏固拓展民政領域脫貧攻堅成果
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天市民發〔2021〕39號
各縣區民政局:
現將《關于鞏固拓展民政領域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天水市民政局
2021年6月8日
關于鞏固拓展民政領域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省民政廳《關于鞏固拓展民政領域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通知》(甘民發〔2021〕38號)精神,進一步優化政策措施,補齊民生保障短板弱項,提升兜底能力和服務水平,助推鄉村振興戰略有效實施,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關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補短板問題重要論述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特殊群體,聚焦群眾關切,認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職責,推動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嚴格落實中央“四個不摘”要求,五年過渡期內保持民政領域兜底保障政策總體穩定,確保符合救助條件的脫貧人口基本生活有保障。調整優化政策措施,補齊民生保障短板弱項,適度擴大社會救助和福利政策覆蓋范圍,提高服務質量水平,鞏固拓展民政領域脫貧攻堅成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兜底性服務保障。
二、重點任務
(一)保持現有政策總體穩定,鞏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
1. 持續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保持兜底保障政策總體穩定,規范實施程序,強化督查指導,推進任務落實,切實兜住兜牢貧困之底。一是精準認定兜底對象。對脫貧人口中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按程序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二是優化“單人戶”施保政策。將“單人戶”施保范圍擴大農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以及當年就醫自負費用超過上年度家庭總收入的患病人員,符合條件的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范圍,給予“政策性”保障兜底,做到應兜盡兜。三是落實綜合保障政策。加強與鄉村振興部門銜接,對易致貧返貧人口定期調查排摸,符合條件的納入農村低保范圍,做到應保盡保。四是強化急難救助措施。保障對象基本生活陷入暫時困難的,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五是強化部門聯動協同。發揮鄉鎮“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窗口作用,健全完善基層主動發現報告機制,加強部門協作,形成救助合力,根據對象類型、困難程度、救助需求等情況,及時轉介相關部門有針對性地給予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六是完善救助幫扶措施。鼓勵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發展產業、參與就業,對低保對象和新申請救助對象,在計算家庭收入時扣減必要的生產和就業成本,低保對象家庭成員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后,根據實際情況給予6個月以內的漸退期(牽頭科室:社會救助科;實施單位:各縣區民政局)。
2. 持續做好農村“三留守”人員關愛服務工作。建立健全以農村留守老年人、兒童和婦女為重點的定期探訪制度,明確探訪對象、探訪內容、探訪程序及工作要求,依靠村“兩委”班子、駐村干部、兒童主任、社會工作者、親朋鄰里等,通過走訪排查,掌握基本信息,做到精準到村、到戶、到人,及時了解和評估“三留守”人員生活情況、家庭贍養(撫養)責任落實情況,提供相應援助服務,及時防范、積極化解風險隱患。做好“三留守”人員信息系統動態管理工作(牽頭科室:養老和兒童福利科;實施單位:各縣區民政局)。
3. 持續做好殘疾人、精神障礙患者福利保障工作。一是推進常態化社會化照護服務。加大農村貧困重度殘疾人摸底排查力度,建立健全服務需求臺賬,穩步推進農村殘疾人社會化照護服務,積極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為農村貧困殘疾人提供集中照料或日間照料、鄰里照護服務。二是鼓勵引導社工力量參與。開展鄉鎮社工站試點,聚焦農村貧困重度殘疾人等特殊群體,鼓勵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農村貧困重度殘疾人照護服務,不斷加大農村貧困重度殘疾人康復工作力度。三是提升社區專業化服務水平。督促指導各縣區探索政府購買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為農村精神障礙患者提供社會心理支持、工作技能訓練、心理疏導等專業服務,幫助其恢復生活自理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牽頭科室:社會事務科、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科;實施單位:各縣區民政局)。
4. 持續做好困難群眾動態管理監測預警工作。充分發揮困難群眾動態管理監測預警機制牽頭部門作用,加強統籌協調,推進任務落實。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加強聯系對接,健全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完善多部門聯動的風險預警、研判和處置機制,確保監測預警工作持續有力開展。二是做好信息錄入工作。依托部門信息資源,加強經濟狀況核對,將人均收入在低保標準1-1.5倍范圍人口信息錄入社會救助系統,確保對其及時實施監測預警。三是妥善處置預警信息。對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易返貧致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等低收入人口,定期開展數據比對,以預警信息為重點,在規定時限全面入戶核查,符合條件的及時落實相應救助政策;暫不符合救助條件的建立臺賬,持續跟蹤關注,切實防止返貧致貧(牽頭科室:社會救助科;實施單位:各縣區民政局)。
(二)優化民政領域政策供給,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
5. 完善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加強社會救助制度改革,優化政策供給,加快建成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推進鞏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一是完善對象認定辦法。健全農村低保和特困供養制度,適度擴大基本生活救助覆蓋范圍,細化保障條件,完善認定辦法,將符合條件的特殊群體及時納入農村低保、特困供養范圍。二是提升救助供養水平。健全低保標準制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進低保制度城鄉統籌發展,全面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以服務需求為導向,堅持家庭監護照料服務與政府購買服務、集中供養三種形式相結合,根據評估認定結果和監護人的意見,合理確定照料服務方式,簽訂服務協議,盯緊壓實責任,推行“資金+物資+服務”救助模式深度融合,提升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質量。三是加強統籌調度推進任務落實。發揮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加強統籌調度,強化部門協同,為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提供相應的專項救助。四是健全完善急難社會救助體系。進一步規范臨時救助制度,完善臨時救助政策措施。加強基本生活救助與專項社會救助、臨時救助的銜接,形成救助制度合力(牽頭科室:社會救助科、養老和兒童福利科;實施單位:各縣區民政局)。
6. 健全農村養老服務網絡。穩步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兜底保障作用,加強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合同執行情況監管。推進縣、鄉、村三級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持續實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重點增強縣級供養機構失能照護和集中供養能力,強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照護服務能力。盤活鄉鎮敬老院設施資源,將服務范圍延伸至村級幸福院和居家老人。加大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開展居家社區適老化改造。完善特殊困難、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訪關愛制度,用好農村互助幸福院等設施,豐富互助養老服務內容,提高服務便捷性,滿足廣大農村老年人就近就便養老需求。加強養老護理員隊伍建設,培養培訓養老護理員2000名,提升養老護理員專業化、規范化水平(牽頭科室:養老和兒童福利科;實施單位:各縣區民政局)。
7. 提升殘疾人社會保障水平。加強與殘聯組織配合協作,健全完善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嚴把殘疾人等級鑒定質量,加快《殘疾人證》辦理發放進度;優化兩項補貼申辦程序,申請人不受戶籍限制,全面開展殘疾人兩項補貼資格認定申請“跨省通辦”,切實做到應補盡補。一是提高兩項補貼標準。探索建立兩項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2021年將城市低保和農村一、二類低保家庭中困難殘疾人的生活補貼,肢體、視力、智力、精神一級和智力、精神二級(含以上四種類別的多重)重度殘疾人的護理補貼,統一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10元;其他困難殘疾人的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的護理補貼,繼續保持為每人每月100元。二是逐步擴大補貼范圍。按照民政部的安排部署,逐步把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覆蓋至農村無固定收入、農村低收入家庭、重殘無業、一戶多殘、老殘一體、依老養殘等殘疾人困難群體,護理補貼覆蓋至三級、四級智力和精神殘疾人。三是積極開展助殘服務。探索建立基本型康復輔助器具補貼制度,組織實施“福康工程”“福彩助殘”公益項目,確保符合條件的更多殘疾人能及時得到基本康復服務(牽頭科室:社會救助科、社會事務科;實施單位:各縣區民政局)。
(三)強化治理提升服務水平,助推實施鄉村建設行動
8. 加強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一是加強基層能力建設。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強化鄉鎮基礎作用。選優配強村委會班子,加強村委會規范化建設,提升村委會推動鄉村振興能力。完善農村議事協商制度,發揮村規民約作用,引導群眾參與鄉村治理。二是提升社區治理能力。按照規模大小、人口多少,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的分類治理。持續推進甘谷縣城鄉社區治理創新實驗區創建工作,積極參與鄉村治理試點示范創建,不斷探索鄉村治理創新經驗。三是完善社區服務體系。加強農村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爭取村級綜合服務設施提升項目,組織農村社區工作者示范培訓,持續開展“社區萬能章”治理專項行動,切實增強農村社區治理能力(牽頭科室: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實施單位:各縣區民政局)。
9. 動員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鄉村振興。指導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在創新基層社會治理和推進鄉村振興中發揮積極作用。繼續組織參加中國公益慈善項目交流展示會,引導、鼓勵慈善力量通過投入資金、捐助物資、捐建設施、開展培訓、實施項目等方式,助力鄉村振興。繼續實施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牽手計劃”。鼓勵支持各縣區依托民政服務機構、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設立志愿服務站點,廣泛開展志愿服務,提升社會認同感,推動社會工作在助力鄉村振興、服務困難群眾等方面有序發展。做好“中華慈善獎”評選推薦工作,大力宣傳在扶貧濟困慈善領域事跡突出、影響廣泛的單位、個人、志愿服務等愛心團隊、慈善項目等(牽頭科室:社會組織管理局、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科、養老和兒童福利科;實施單位:各縣區民政局)。
10. 積極做好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區劃地名工作。一是做好行政區劃調整工作。對照《甘肅省設立鎮標準》《甘肅省設立街道標準》,優先支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域內符合條件鄉鎮積極穩妥開展設鎮、設街道等行政區劃調整,充分發揮行政區劃資源優勢,大力促進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縣域經濟深度融入中心城市、城市群、區域經濟板塊發展,全面提升縣域綜合實力和整體競爭力,推進區域協調發展和新型城鎮化建設。二是做好地名管理工作。指導各縣區進一步規范鄉村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做好地名標志設置工作,確保每個標準地址名稱準確無誤,加強地名文化保護和信息化建設,傳承,發揚中華優秀地名文化。三是依法推進邊界聯檢。積極開展行政區域界線聯檢工作,加強對邊界地區矛盾糾紛隱患的預判和排查,扎實做好防范化解風險工作,提升行政區域界線管理科學化、法治化水平,維護好邊界地區社會穩定。(牽頭科室:區劃地名科;實施單位:各縣區民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黨委政府決策部署的根本要求。市、縣區民政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部署、親力親為,分管負責同志靠前指揮、強力推進,牽頭負責同志指導業務、督促落實,健全完善保障措施,明確任務分工,列出時間表、規劃路線圖,統籌做好政策銜接相關工作,多措并舉抓好各項任務落實落地,確保銜接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人才保障,夯實工作基礎。各縣區民政部門要落實行業管理、組織實施的主體責任,積極爭取黨委和政府的重視支持,配強配齊縣、鄉工作人員,加快推進鄉鎮社工站、未成年人保護站和農村社會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夯實基層工作基礎。要分級分類開展政策業務培訓,著力提高養老服務員、兒童福利督導員、社會工作者、社區工作者等各類人才的業務素質和綜合素養,提升農村社會治理、社會服務工作水平,為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提供堅強有力保障。
(三)加強監督檢查,確保任務落實。緊緊圍繞中央和省市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部署要求,加強監督檢查,強化執紀問責。健全完善社會救助監督檢查長效機制,扎實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鞏固提升和社會救助領域“解憂暖心傳黨恩”行動,抓好2020年國家和省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整改,推動民政各項重點任務落實落地。市民政局將適時開展專項督查檢查,對工作推進不力的在全市民政系統通報、責令限期整改;對發現消極應對、不擔當、不作為的,抄送縣區政府查處。



甘公網安備 620502020001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