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我市共接到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第二十一批群眾環境投訴信訪件5件,其中秦州區2件,甘谷縣1件,武山縣1件,清水縣1件,已分別轉各縣區黨委和政府及相關市直部門辦理。截至目前,我市共接到信訪件140件,上報辦理情況115件(其中辦結74件,正在整改41件),其余正在辦理。現將辦理情況予以公開。
1.第18批1189號辦理情況。來信反映“1.清水縣秦亭鎮白家村馬貴思侵占林田、亂挖土方,將成材的樹木隨意砍伐,肆意燃燒樹根、廢農膜,影響周邊環境,嚴重擾民。2.白家村彈音泉周圍堆放生活垃圾及糞便,村民將廢水倒入泉內致使水體渾濁,臭氣擾民”的問題。經調查,情況屬實。反映的林田為村民馬貴思2017年合法承包經營的地塊,現場調查時種植玉米,沒有亂挖土方、肆意燃燒樹根和農膜的情況。反映的彈音泉泉水干凈清澈,周圍未發現糞便,但有少量生活垃圾。7月31日,清水縣自然資源局已要求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大森林草原資源保護力度,嚴厲打擊侵占林田的環境違法行為。同時,清水縣政府要求秦亭鎮政府加強彈音泉周邊環境日常管理,禁止隨意傾倒糞污、生活垃圾等行為。
2.第18批1214號辦理情況。來信反映“武山縣甘肅儲備物資管理局家屬區內垃圾成堆,1、2號樓垃圾道破損臭水黑水流出,散發出異味,嚴重擾民。另郵政局車輛進出時聲音較大,影響居民休息”的問題。經調查,情況屬實。7月31日,該家屬樓管理單位對家屬樓環境衛生進行了徹底整治,及時轉運了堆存垃圾,并配備了20個分類式垃圾桶、1輛垃圾轉運車,加大生活垃圾日常清運頻次,徹底杜絕臭味擾民現象。同時,擬對家屬區車輛進出口安裝自動識別系統,進出時段自動開啟閘桿,以解決小區門口車輛鳴笛噪音問題。
3.第18批1216號辦理情況。來信反映“秦州區堅家河菜市場兩側活雞店衛生極差,臭氣難聞,雞糞到處都是,臭水地下亂流,嚴重影響環境衛生”的問題。經調查,情況屬實。7月31日,天水市市場建設處秦州中心、秦州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向該市場經營的6家水產活禽門店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并進行公示,要求一律進店經營,并對市場內垃圾和路面進行了徹底清理清洗。目前,6家經營門店已全部進店經營,周邊環境衛生得到改善。
4.第18批1217號辦理情況。來信反映“清水縣易佳能源公司違規建設廠房,無任何環保審批手續,利用簡易設備儲存大量甲醇燃料。市民質疑:一是該企業是否需要辦理環評手續和建設配套環保設施;二是一旦泄露對居民有沒有影響,會不會造成污染環境”的問題。經調查,情況屬實。經現場核查,該公司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7月31日,市生態環境局清水分局對該公司未批先建行為依法處罰4000元,并要求該公司在未完善相關手續、未取得行業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從事儲存銷售工作。
5.第18批1224號辦理情況。來信反映“麥積區高家灣村體育場對面永固水泥廠院內有一廢鐵收購點,每天粉塵四處飛揚,機油、柴油遍地橫流,切割廢鐵時產生的黑煙籠罩四周,且噪音特別大,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的問題。經調查,情況屬實。該信訪與15批1016號信訪投訴內容基本相同,辦理結果已于7月30日公布。
6.第18批1232號辦理情況。反映“清水縣永清鎮商鋪開業時習慣燃放煙花爆竹,噪音擾民,污染環境”的問題。經調查,情況屬實。2016年起,清水縣相關部門出臺禁燃煙花爆竹的通知,隨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所改觀,但仍未徹底杜絕。清水縣公安局將聯合相關責任部門繼續加強宣傳教育,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巡邏管控力度,加大處罰力度,堅決制止隨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改善城區環境質量。
7.第18批1234號辦理情況。反映“武山縣鴛鴦鎮丁家門村占用耕地修建煤場,砍伐該處耕地樹木10余棵,且該煤場煤質來源可疑,運煤車輛噪音、揚塵擾民”的問題。經調查,情況屬實。反映的煤場是村民丁金生經營的海峰煤廠,該煤廠從神華寧煤集團購煤,煤炭樣品已送檢。不存在砍伐周邊樹木的情況,但運煤車輛在裝卸過程中有揚塵和噪聲產生。7月31日,武山縣工信局、市場監管局已要求當事人完善各項備案手續,將該煤炭銷售點納入到全縣的二級煤炭銷售網點,建設規范化的洗車平臺和沉淀池,對儲存煤堆和運煤車輛進行全覆蓋,完善相關購銷臺賬,確保銷售煤質符合相關標準。目前,該煤場揚塵污染已得到有效治理,規范化的噴淋裝置和洗車臺正在建設。
8.第18批1236號辦理情況。反映“每日22:00-次日02:00,秦州區新華路天倫嘉園一樓樂巢火吧,唱歌聲、音響、油煙機噪音擾民”問題。經調查,情況屬實。該火吧后廚墻外安裝一臺油煙凈化器,煙道通向樓頂。此前,該火吧因噪音擾民曾被投訴,后經檢測噪聲未超標。7月31日,經走訪周邊住戶,反映該火吧存在夜間娛樂及音響噪聲擾民情況。秦州區公安局對該火吧負責人李蛟龍給予行政警告,責令作出書面承諾,不得超時營業。同時,對營業場所隔音設施進一步升級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