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5日至24日,省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市開展了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和河湖長制專項督察,并于9月18日向我市書面反饋《督察報告》。針對督察反饋問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立即研究制定《天水市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實施方案》,扎實有序推進整改落實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根據《甘肅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細則》要求,現將反饋問題整改情況公開如下。
一、整改工作開展情況
(一)扛牢政治責任,系統研究部署。市委、市政府嚴格落實生態文明建設“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市委常委會會議、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市政府常務會議的一項重要內容,及時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研究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多次召開市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會議、市環委會全體會議,研究解決問題,安排部署工作,扎實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落地落實。
(二)全面認領問題,科學制定方案。對督察反饋的問題照單全收、全面認領,研究制定了《天水市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實施方案》,結合《天水市市級有關部門和單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逐項確定整改目標、整改時限、包抓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和督導單位,為扎實做好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強化組織領導,高位推動落實。堅持高站位統籌、高標準要求、高效率推進,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天水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整改落實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多次就整改工作推進情況作出批示,并加強對生態環境問題整改督導檢查,實地查看整改成效,現場解決存在問題。市政府分管同志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推進會議,通報生態環境問題整改進展情況,安排部署重點任務,有力地推動了問題整改。
(四)加強督導檢查,狠抓問題整改。市委、市政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和包抓督辦工作機制,由市級領導包抓督辦整改問題,采取現場辦公、協調調度、會議推進、限期督辦等方式,強力推動問題整改落實,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我市先后于2021年9月、12月組織開展生態環境重點問題督導檢查,發現問題258個,已完成整改221個,剩余問題正在加快整改。制作完成2部生態環境重點問題警示片,曝光破壞生態環境典型案例及突出問題,較好地做到了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五)堅持依法依紀,嚴肅問責處理。市紀委監委充分發揮執紀監督問責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針對“天水遠豐建材有限公司渭河支流格牙溝內長期非法開采砂石資源,相關部門履行職責不到位”的問題,責成麥積區委、區政府,清水縣委、縣政府,市水務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分別向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并對28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組織處理12人,誡勉談話9人,批評教育等其他處理7人;針對“天水市住建局履行職責不到位”的問題,對7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其中誡勉談話5人,批評教育等其他處理2人。
二、整改工作的成效
截至目前,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46項問題中,2021年應完成整改的36項問題已完成整改36項,2022年應完成整改的10項問題達到時序進度。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的288件環境信訪投訴問題已辦結284件、階段辦結4件,辦結率98.6%。
(一)堅持科學精準依法治污。扎實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十大行動”,嚴格揚塵管控,分6批次曝光建筑工地28家;完成城鄉居民清潔能源改造任務4萬戶;督促整治生物質鍋爐39臺;查處黑煙車1192輛,抽測非道路移動機械1000余臺。全面推進水污染防治,完成了6座城區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和8個重點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新改(擴)建污水管網51.99公里;整治完成入河排污口313個,審批入河排污口設置3件。大力開展土壤污染治理,完成麥積區天虹化工公司場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清水鑫燁化工重金屬污染場地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項目竣工驗收;深入開展塑料污染治理專項檢查,共查改各類問題46個;加強對疫情期間醫療廢物收集處置的督導檢查,醫廢處置率100%。持續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建成鄉鎮垃圾焚燒站47座,農村垃圾壓縮站69座,購置垃圾運輸車輛391輛,建成農村衛生公廁2604座。扎實推進農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體治理,總投資10.59億元的87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已完工83個,完成投資7.8億元;全市61條農村黑臭水體已完成治理39條,農村人居環境持續改善。
(二)防范化解環境安全風險。加強綠色礦山建設,全市3家礦山企業被省自然資源廳認定為省級綠色礦山。嚴格落實河湖長制,制定出臺《天水市河湖長制工作考核辦法》,各級河長共開展巡河16.05萬人次。全面落實林長制,制定出臺《天水市全面推行林長制實施方案》,扎實推進國土綠化,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36.72%,草原植被蓋度增長到84.02%。強化國土空間管控和土地整治,立項實施土地整治項目7個,治理水土流失面積67.65平方公里。持續加強重點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經營單位的監管,全市固體(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全部納入省級監管平臺。加快完善環境應急體系建設,市縣應急物資儲備庫全部建成,全市生態環境應急保障能力不斷提升。
(三)加快完善環境治理體系。全面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定《天水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天水市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試行)》,進一步完善了全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細化了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要求。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2021年完成環評審批128件,排污許可登記管理131家,全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持證率100%。嚴格重大項目建設生態環境準入關口,2021年未審批“兩高”項目。持續加強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建設,按照生態環境監測規范和政策要求,定期對全市生態環境質量開展監測,每月發布全市生態環境質量報告,全面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四)不斷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嚴格落實《關于加強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推動差異化執法監管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完善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優化執法方式、提升執法效能,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對違法企業利劍高懸。圍繞重點行業重點區域,扎實開展打擊危廢和自動監控數據弄虛作假、涉重金屬、VOCS產生企業和ODS重點行業等一系列專項執法檢查行動,堅決依法打擊環境違法行為。2021年全市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85件,行政處罰81件,處罰金額511.469萬元;全年共受理環境信訪392件,結案389件。
(五)全面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定期召開新聞發布會,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充分利用“兩微”平臺和融媒體中心發布信息,加大環保知識宣傳力度,提高環保法律知曉率和覆蓋面。積極承辦甘肅省“六·五”環境日主會場宣傳活動,組織開展環保成就展、環保產業成果展、書畫攝影展、文藝演出、低碳徒步等系列活動,展示生態環保工作取得的成效,進一步提高了全社會生態環境保護理念。持續開展“公眾開放日”活動,加大綠色社區、綠色學校、節約型機關等創建力度,全方位宣傳普及生態環保政策法規,人人關心環保、人人支持環保、人人參與環保的良好氛圍逐步形成。
通過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我市污染防治攻堅戰取得階段性成效,污染物排放持續下降,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中生態環境領域8項約束性指標全部完成。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345天,優良比率94.5%;地表水14個國、省控斷面綜合評價結果均達到考核標準;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氨氮等4項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以及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指標均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為進一步扎實推進整改工作,持續鞏固整改成效,全面完成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確保已整改的問題成效鞏固,還未完成整改的問題按期完成,下一步我市將持續用力、系統部署、全面安排、壓茬推進。一是從嚴從快,全面整改。堅持把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的一項重要任務,把最高的標準、最實的舉措、最硬的作風、最嚴的問責貫穿于整改工作全過程,確保整改目標不含糊、反饋問題不遺漏、措施手段不走樣,對整改時限為2022年的10項問題逐條逐項、保質保量、限時整改到位。二是上下聯動,整體推進。市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市整改辦不定期組織召開會議,對整改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會商,研究解決措施。市整改辦加強對各成員單位的指揮調度,完善監督協作機制。各縣區、市直各部門根據市整改辦的部署,積極落實整改工作要求。適時組織各縣區、各部門對整改工作開展“回頭看”,確保整改質量。三是定期調度,掛賬督辦。市整改辦統籌對各整改責任單位整改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日常調度。各縣區、各部門負責本轄區、本行業整改工作的日常調度工作,及時掌握整改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實際問題。對即將達到整改時限的反饋問題建立臺賬,倒排工期,盯辦督辦。對整改進度緩慢、未達到整改目標任務的縣區和部門實施函告、通報、預警。四是從嚴從實,清單銷號。市整改辦對整改情況進行動態管理,實行“清單銷號”制度。按照《甘肅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銷號工作規則(試行)》,整改一項、評估一項、公示一項、驗收一項、銷號一項,堅決避免出現虛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問題,確保整改工作質量。五是強化督導,建立機制。建立市級生態環境問題督導檢查長效機制,進一步深挖細查全市生態環境突出問題,對重點問題制作市級警示片,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推動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再上新臺階。
附件:天水市貫徹落實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46項具體問題整改任務完成情況清單
中共天水市委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4日
附件:
天水市貫徹落實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46項具體問題整改任務完成情況清單
一、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不夠深入(13項問題)
(一)思想認識還有差距(4項問題)
第一項:在督察談話和走訪過程中發現,天水市在貫徹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重大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求上仍有差距,在處理河湖管理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系上態度不夠堅決,不敢動真碰硬。個別領導干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認識不到位,過于強調財政自給能力不足等客觀原因,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未靠實。
整改情況: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先后4次在市委常委會會議、2次在市政府常務會議、市委七屆十四次全體會議、市環委會全體會議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等會議上安排部署生態環境保護和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多次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作出批示,要求靠實工作責任,堅決整改反饋問題。市政府與各縣區、市直有關部門簽訂了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責任書,明確了各縣區、市直有關部門年度重點目標任務。市環委會辦公室多次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重點問題督導檢查工作,推動各類督察反饋問題及轉辦信訪問題按期高質量完成整改。舉辦“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協調推進生態保護高水平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專題學習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理論培訓,切實增強各有關方面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責任感。堅決對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2021年對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81件、行政處罰511.469萬元。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第二項:天水市在涉及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52個部門中,9個責任部門未規定相應生態環境保護責任,34個責任部門還需補充完善相關責任。
整改情況:
根據生態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參照《甘肅省省級有關部門和單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結合市級有關部門和單位“三定”規定,我市于2021年8月27日制定印發了《天水市市級部門和單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市環委會辦公室按照《責任清單》督促各縣區、市直部門單位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工作要求,推動形成“大生態、大環保”的工作格局。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第三項:部分縣(區)政府負責同志對新發展理念、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的領會把握、實踐運用不到位、不深入,生態文明理念樹的不牢,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政策規劃執行不強。部分政府職能部門對污染防治攻堅任務、河湖長制細化分解不具體、督辦落實不到位。
整改情況:
市委、市政府及各縣區黨委、政府將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納入理論學習中心組會和日常學習工作計劃,認真組織開展學習。緊緊圍繞“十四五”規劃中各項目標任務,統籌推進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市黃河流域渭河支流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堅持把產業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相結合,嚴格落實十大生態產業發展包抓責任制,不斷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走深走實。制定印發《天水市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污染防治實施方案(2021—2025年)》《天水市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水利專項規劃(2021—2035年)》,督促指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嚴格按照實施方案中各項目標任務推進工作。研究制定天水市生態環境總體準入清單、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和省級以下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進一步健全完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第四項:天水市至今未編制河道管理、水域岸線保護規劃,對河道管理和水域環境治理保護造成不利影響。
整改情況:
指導制定《籍河、牛頭河、后川河、榜沙河和通關河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嚴格落實河湖水域岸線“兩線四區”管控要求,嚴禁以各種名義侵占河道、非法采砂,進一步加強對岸線亂占濫用等突出問題清理整治,逐步恢復河湖水域岸線生態功能,切實提升岸線管理能力。督促各縣區編制完成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進一步加強河道巡查,防止非法侵占河湖岸線的違法行為發生。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到位(6項問題)
第五項:市工信局執行產業政策不嚴格,在安排年度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時,未結合當地工作實際研究部署,一直未安排磚瓦輪窯淘汰工作。未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要求,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磚瓦輪窯淘汰工作,截至目前武山縣仍有5家磚瓦輪窯企業正常生產。
整改情況:
督促市工信局認真研究部署磚瓦輪窯淘汰工作,進一步加大全市落后產能取締淘汰排查整治力度,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落后產能一律取締。目前,武山縣5家磚瓦輪窯已全部拆除,正在開展土地復耕工作。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第六項:市自然資源局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恢復治理監管乏力。礦山開采監督管理不到位,重審批、輕監管,大部分露天礦山開采方式粗放,生態破壞問題依然突出;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不到位、不及時,普遍存在放松要求、降低標準、把關不嚴的情況,恢復治理效果不明顯。武山縣邱家峽、甘谷縣恒基采石場、清水縣萬通農牧責任有限公司后川采石廠等砂石料礦山未能嚴格執行開發利用方案,仍采取崩落等落后開采方式,坡面角過大,形成高陡邊坡,礦區生態破壞嚴重,棄土棄渣隨意堆放,侵占河道、破壞植被問題屢禁不止。武山縣謝坡村附近砂石料礦山,在未平整覆土的情況下,就直接在開采面和砂石料堆上種樹,應付了事。
整改情況:
督促市自然資源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綠色礦山建設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采礦許可證審批程序。組織開展礦山企業專項執法檢查,督促企業對照礦山開采和恢復治理“三合一”方案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對檢查過程中發現落實生態修復治理措施不力的企業提出整改要求,對涉及違規開采等違法行為的企業依法依規進行查處。研究制定《甘谷縣新興鎮渭水峪建筑用石料礦礦山地質環境問題整改方案》《武山縣鴛鴦鎮邱家峽建筑用石料礦生態修復方案》和《武山縣罡正石料廠建筑用石料礦生態修復方案》,督促開采企業嚴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區域內礦山恢復治理,清理河道棄土棄渣,修固河堤,確保行洪安全。對采礦企業開采區范圍進行詳細調查核實,對涉及占用的耕地和林草地依法依規退出,并對企業未履行礦山地質恢復治理情況依法依規進行了查處。針對“違規審批延續采礦權及恢復治理監管乏力”的問題,紀委監委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清水縣督促萬通農牧責任有限公司后川采石廠,嚴格按照“三合一”方案推進礦山環境恢復治理。
整改結論:該問題正在按計劃推進整改。
第七項:市生態環境局作為生態環境綜合監管部門,發揮統一監督和協調作用不夠,致使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未及時發現和推動解決。麥積區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總磷長期超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2021年1月至7月連續超標140多天,但是天水市生態環境局未及時進行查處,導致違法行為長期存在,大量超標污水直排渭河。
整改情況:
督促甘肅水投天水水務集團公司加快麥積區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建設,該項目已完工,并通過環保竣工驗收,目前出水水質穩定達標。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廠出水中總磷長期超標排放的問題進行了立案查處,9月9日將罰款繳納到位。市生態環境局通過加強日常監管等方式,督促麥積污水處理廠加強運營維護,強化各類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確保出水水質穩定達標。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第八項:市住建局推進污水收集處理、建筑垃圾處置消納、生活垃圾規范處置工作不力,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管網建設進展緩慢,污水直排問題突出。籍河、渭河沿岸的排洪渠大部分未進行雨污分流,僅在污水入河前端進行截流收集,已截污的37條排洪渠中,有32條未進行雨污分流。
整改情況:
2016年以來,天水市市區共建設污水管道121.78公里,污水收集范圍延伸至皂郊鎮、甘泉鎮等周邊鄉鎮,日污水處理量由2016年的6.65萬噸提高到2021年的14.14萬噸。城區37條排洪渠中5條實現雨污分流,溝道污水得到收集處理。市住建局編制了《天水市城市內澇治理系統化實施方案(2021—2025)》,計劃5年內實施內澇治理工程52項,總投資約7.22億元,將32條排洪渠全部列入改造計劃,按照實施方案和年度建設計劃,用好用足中央政策和資金支持,加快排洪渠治理和雨污分流改造,切實做好城市內澇治理和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目前,秦州區正在建設1處規范化建筑垃圾填埋廠,將于2022年6月投入使用。
整改結論:該問題正在按計劃推進整改。
第九項:市商務局重審批輕監管,執行廢舊機動車拆解行業管理標準和技術規范不嚴不實,管理浮于表面,轄區內廢舊機動車拆解企業環境污染問題突出。天水怡通物資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汽車拆解廠違反《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和《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在未取得省商務廳資格認定的前提下擅自開展汽車拆解;企業環境管理不到位,拆解場地未硬化,拆解時產生的部分廢舊機油滲漏至土壤;大量廢鉛蓄電池和廢舊機油去向不明。
整改情況:
根據商務部2020年第2號令《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天水怡通物資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資質證書應在兩年內重新認定。2021年7月12日,該企業將資質認定相關資料報送省商務廳;8月31日,甘肅省商務廳組織專家對該公司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質進行現場評審驗收,并于9月22日在甘肅省商務廳官網進行了公示,向該公司頒發了《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質認定證書》。督促該企業建設完成有標準化防滲漏廢舊車拆解車間,占地約500平方米,車間地面用鋼筋混凝土硬化,車間內有專用廢機油控油槽,目前該企業所有廢舊車輛拆解工作均在該車間內完成。市生態環境局對該企業未申報危廢轉運聯單轉移危險廢物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處罰33.169萬元。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第十項:城市管理執法、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相關職能部門漠視群眾反映強烈的油煙擾民問題,監管職責不清、工作推諉扯皮,在已核發的9080家食品經營許可(餐飲)單位中,還有1688家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2019年以來,全市未查處1例餐飲油煙污染違法案件。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大氣污染防治職責落實不到位,未將餐飲油煙污染防治監管納入年度工作(執法)計劃,監督管理存在盲區。
整改情況:
天水市市場監管局將餐飲業油煙治理工作納入《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要點》,并依法組織開展餐飲業油煙治理督查檢查,督促城市建成區內餐飲服務單位安裝油煙凈化設備并正常使用,目前全市安裝油煙凈化裝置7201戶,城區餐飲服務單位安裝率達到100%。同時,根據《天水市市級部門和單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對餐飲經營戶加強監管,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查處、及時解決。市生態環境局督促餐飲服務單位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油煙排放情況自主監測,對超過標準限值排放或未按要求開展自主監測的餐飲服務單位,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三)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用力不足(3項問題)
第十一項:天水市對黃河上游水源涵養區和隴中隴東黃土高原區水土流失治理兩大重點工作滯后,水土保持規劃性不強,水土流失形勢依舊嚴峻,全市還有近20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積亟需整治;水土保持與生態修復治理項目完成率低;河道管理和水域岸線保護不到位,違法問題屢禁不止。
整改情況:
起草制定《天水市“十四五”水土保持規劃》并經專家評審,目前正在修改完善。在“十四五”規劃中重點謀劃了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淤地壩建設等六大類550個項目,全面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綜合治理,為全市生態保護與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強力支撐。積極爭取治理項目,多渠道籌措治理資金,確保完成省上分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務。
整改結論:該問題正在按計劃推進整改。
第十二項:秦安縣葫蘆河生態修復工程作為解決葫蘆河水質不達標的重大水利工程項目,生態修復工程設計、論證不科學,河道內修建構筑物違反《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項目規劃選址、用地審批等文件中存在矛盾,防洪評價報告編制不規范,存在防洪安全隱患。
整改情況:
市水務局分別于2021年5月8日、8月9日批復了《黃河中上游葫蘆河天水市秦安段水質保障及生態修復工程2021年度施工度汛方案》和《黃河中上游葫蘆河天水市秦安段水質保障及生態修復工程防洪影響評價復核報告》,秦安縣人民政府7月2日批復了《秦安縣城區超標準洪水防御預案》,2022年2月編制完成《黃河中上游葫蘆河天水市秦安段水質保障及生態修復工程環境影響后評價報告》。3月初,秦安縣委托中國環科院和山東省水利設計研究院組織專家對黃河中上游葫蘆河天水市秦安段水質保障及生態修復項目水處理工藝、行洪影響等進行了評估,根據《評估報告》意見,對1座曝氣房和4座生物濾池進行拆除。下一步,督促秦安縣根據《工程防洪影響評價復核報告的完善意見》,進一步優化施工設計,強化安全管理,全力加快項目建設進度。
整改結論:該問題正在按計劃推進整改。
第十三項:甘南州卓尼縣九甸峽水庫作為引洮工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但天水市未主動與甘南州溝通建立生態補償機制,“誰受益,誰補償”的責任未真正落實。
整改情況:
目前,市生態環境局正在積極對接聯系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處室,加強工作匯報,待省生態環境廳統一甘南州、定西市生態補償意見后,再按照整體安排實施。
整改結論:該問題正在按計劃推進整改。
二、污染防治攻堅重點任務落實有差距(15項問題)
(一)水污染防治方面(5項問題)
第十四項: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均指出天水市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作整體進展緩慢滯后,但截止督察進駐,麥積區、清水縣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進展嚴重滯后。張家川縣城區生活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未充分考慮冬季低溫對污水處理工藝的影響,前期設計時缺少除磷單元,導致提標改造后出水水質總磷超標排放342天。
整改情況:
市污水處理廠麥積分廠提標改造工程已完工并通水調試運行。市生態環境局對麥積分廠出水中總磷長期超標問題立案查處,目前罰款已繳納到位。清水縣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已完工并通水調試運行,出水水質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一級A標準。張家川縣對城區生活污水處理廠增設了除磷單元裝置,并已通過驗收,目前運行穩定,出水水質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一級A標準;同時,市生態環境局張家川分局對張家川污水處理廠水質總磷超標排放情況進行了立案查處,目前罰款已繳納到位。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第十五項:天水市住建局對秦州區、麥積區排水情況底數不清,兩區自來水供水約9.5萬噸/天,但兩區污水處理廠實際接收處理污水量已達到15.5萬噸/天,大量自備水源井、建筑施工降水等排水監管不到位,通過管網進入污水處理廠。
整改情況:
嚴格實施排水許可制度,督促各縣區在政務大廳設立了排水許可事項辦理窗口,接受群眾咨詢辦理。各縣區住建部門嚴格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和《天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加強管網排查和污水處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強化管網排查,重點對轄區內建筑工地進行拉網式排查,對未辦理《排水許可證》的建設單位限期整改。同時,結合全市取水口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全面掌握自來水覆蓋區內自備井使用情況,建立工作清單,對無證采水、非法采水等違法行為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第十六項: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能力亟待提高,天水市成紀凈水廠、麥積區污水處理廠、秦州區污水處理廠等污水處理設施停運問題比較突出,2020年秦州區污水處理廠間歇性停止進水732小時,成紀凈水廠停止進水828小時,麥積區污水處理廠停止進水1106小時,造成約420多萬方生活污水直接排放。
整改情況:
市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組成聯合工作組,對天水市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天水市污水處理廠麥積分廠及成紀新城地下凈水廠污水處理設施頻繁停運問題開展了專項調查,并對相關管理人員及企業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同時,市建設局嚴格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對污水處理廠停運進行審批,杜絕擅自停運、逃避監管、偷排停運等行為。目前,成紀新城地下凈水廠和天水市污水處理廠麥積分廠運行正常,出水水質穩定達標。下一步,甘肅水投天水水務集團公司將通過聯通城區污水處理廠收集管網、聯動運行、合理分配處理水量等措施,有效增加抗風險能力,切實降低污水處理廠環境風險隱患。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第十七項:天水市張家川縣龍山鎮、武山縣鴛鴦鎮等污水處理廠未按期建成投運,生活污水長期得不到有效收集和處置。
整改情況:
張家川縣龍山鎮污水處理廠已完成主體工程、設備基礎和廠區工藝管道以及暖氣、消防管網的施工,目前正在通水調試。武山縣鴛鴦鎮污水處理廠辦公用房、格柵池、消毒池、廠區硬化、綠化等建設已全部完成,在線設備已安裝完成,目前該廠正常運行,出水水質穩定達標。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第十八項:農村污水處理站運行管理體制機制還不健全,2020—2021年天水市實施70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項目,未配套出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維護管理辦法,普遍缺乏專業人員和經費保障,污水處理設施未能實現穩定達標運行。
整改情況:
啟動實施總投資10.59億元的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目前全市87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已完工83個,其余4個正在建設。制定印發《天水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維護指導意見》,各縣區依據該《指導意見》,建立健全農村污水處理站運行管理機制,加大人員管理和經費保障,確保污水處理設施穩定達標運行。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二)大氣污染防治方面(3項問題)
第十九項:全市VOCs綜合治理工作開展不深入,天水風動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未安裝VOCs收集治理設施,部分汽車維修店安裝的治理設施簡易低效,運行維護不規范。
整改情況:
市生態環境局積極組織各縣區生態環境分局開展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排查整治,嚴厲打擊露天噴涂等違法行為,目前,已排查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90家,并督促安裝了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設施,揮發性有機物去除率達到80%以上。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第二十項:天水市未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工作,依然有部分非道路移動機械未進行編碼登記,污染物排放情況不明,管控措施存在漏洞。
整改情況:
天水市生態環境局加大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工作力度,轉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非道路移動機械環境監管工作的通知》,指導各縣區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和抽測工作,督促檢測不合格機械維修復檢,目前,共編碼登記非道路移動機械1827臺,抽檢非道路移動機械941臺,下發整改通知書162份,限期整改不合格機械470臺。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第二十一項:秦州區北園子工地、李廣墓棚戶區改造項目、保利時光印象工地等未完全落實揚塵管控措施,景坤悅城工地等渣土車清洗設施形同虛設。
整改情況:
市環委會辦公室多次組織召開全市揚塵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并聯合建設、交通運輸、交警等部門單位,加強對施工工地、拆遷工地、渣土車等“六個百分之百”揚塵抑塵措施落實情況巡檢。督促秦州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充分發揮網格員監督管理作用,加強對轄區內建筑工地“六個百分之百”防塵抑塵措施落實情況的日常檢查,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督促秦州區北園子工地、李廣墓棚戶區改造項目、保利時光印象工地等施工工地嚴格落實揚塵管控措施。今年以來,全市共查處施工工地揚塵污染問題38個,并在網站對兩區揚塵污染問題進行曝光,累計罰款26萬元。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三)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方面(3項問題)
第二十二項:天水市除秦安縣外,其余4個縣生活垃圾填埋場均已達到服務年限或即將閉庫,清水縣、甘谷縣部分生活垃圾拉至天水市中節能垃圾焚燒發電廠處理,武山縣、張家川縣垃圾處理廠2021年底即將閉庫,面臨生活垃圾無處處理問題。
整改情況:
市建設局對全市垃圾填埋場設計使用年限和庫存垃圾容量進行了摸排,并根據實際情況對達到使用年限且庫存容量已達到設計要求的,督促相關縣區結合實際對垃圾填埋場進行擴容或重新選址建設垃圾填埋場。武山縣對生活垃圾填埋場剩余庫容進行了充分論證,形成《武山縣生活垃圾填埋場剩余庫容論證報告》,并經專家評估認為,武山縣生活垃圾填埋場現有庫容可繼續滿足填埋要求,因此暫不進行封場。張家川縣已啟用全縣有關鄉鎮13個垃圾焚燒站和2個垃圾壓縮站,對生活垃圾無害化焚燒;同時有序開展規范化封場整治和改造,加強填埋場滲濾液和殘渣處置。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第二十三項:天水市對建筑垃圾收集處置重視不夠、統籌謀劃不周,未編制建筑垃圾消納場所和設施設置規劃,建筑垃圾填埋消納場所建設嚴重滯后,除秦州區和秦安縣外,其他縣區尚未建設正規的建筑垃圾填埋消納場所。同時,建筑垃圾處置監管不到位,部分施工企業利用渣土車將大量建筑垃圾直接傾倒至自然溝壑和河道灘地中,占用土地、覆壓植被等破壞問題突出。
整改情況:
天水市規劃委員會批復了《天水市環境衛生工程專項規劃(2020—2035)》,對全市建筑垃圾處理進行統籌布局,逐步推進建筑垃圾填埋場建設。目前,在秦州區皂郊鎮已啟動建設建筑垃圾填埋場1座,預計2022年6月建設完工并投入使用。
整改結論:該問題正在按計劃推進整改。
第二十四項:麥積等區(縣)生活垃圾填埋場自建成投運以來,未按照《“十三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要求,配套建設滲濾液處理設施,為減少處理成本,未經審批同意,擅自將垃圾滲濾液轉運傾倒至市政管網。
整改情況:
麥積區生活垃圾填埋場于2021年5月與中節能(天水)環保能源有限公司簽訂了滲濾液應急處置協議,作為滲濾液處理工程投運前臨時備用處置方案。2021年8月30日,麥積區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項目建成投運,經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出水水質進行檢測,結果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排放限值,并通過驗收。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四)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方面(4項問題)
第二十五項:天水市未充分認識到反光膜的危害,未探索推進反光膜的回收處置和再利用,土地殘留量大,秦安縣僅2天時間就清理廢棄反光膜1000多公斤。同時,現有廢舊農膜加工企業無法對反光膜進行有效處置,目前主要以填埋或焚燒為主,污染問題突出,影響耕地質量和農村人居環境。
整改情況:
市農業農村局積極探索反光膜回收處理利用機制,指導鼓勵各縣區廢舊農膜回收利用企業開展廢棄反光膜資源化處理利用。各縣區對廢棄反光膜回收情況開展調查,摸清廢棄反光膜的使用、產生和回收處理情況,組織業務人員深入鄉鎮、村組、果品交易集市和田間地頭開展宣傳活動,教育和引導廣大果農提高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同時,督促鄉鎮結合全域無垃圾、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工作,對所有廢棄反光膜存留區域進行集中清理,做到廢棄反光膜應收盡收,堅決杜絕就地填埋和焚燒現象。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第二十六項:天水市在發展畜禽養殖產業的過程中,部分病死畜禽填埋場所建設不規范,未按要求設置標識警示牌,風險管控不嚴。
整改情況:
市畜牧獸醫局進一步加大對畜禽養殖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和政策技術指導,嚴格按照病死畜禽填埋場所建設要求,設置填埋場所、標識警示牌,對建設不規范的督促規范建設填埋場所,確保畜禽產品質量和公共衛生得到保障。同時,各縣區充分發揮媒體宣傳引導作用,引導養殖戶做到規范養殖的同時,規范處置病死畜禽,防止發生次生危害。督促落實鄉鎮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行業監管責任,積極開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買賣、加工或隨意丟棄病死畜禽行為。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第二十七項:天水市非規模化畜禽養殖戶將畜禽糞污露天堆放,不落實“三防”措施,并將未處理的糞水排入溝渠等問題依然突出,此次督察期間共受理涉及畜禽養殖污染類信訪投訴35件,群眾反映強烈。
整改情況:
通過宣傳引導、部門聯合執法檢查等工作,全市各大型養殖場影響生態環境的問題已得到有效治理,中小型養殖場、戶污染治理工作持續推進,目前,全市規模以下養殖場均配套建設了糞污處理設施。同時,對養殖企業審批前事先告知必須配套建設雨污分流、暗溝布設的污水收集輸送系統,實現雨污分離方可建設,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杜絕畜禽養殖廢水排入溝渠等問題。大力支持縣區建設有機肥加工企業,建立健全糞污資源化利用工作機制。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第二十八項:天水市未及時全面開展區域內農藥包裝廢棄物產生情況的調查監測,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體系不完善,未能合理布設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站(點),農藥包裝物回收處置激勵機制不健全,農田耕地中遺棄農藥包裝廢棄物隨處可見。
整改情況:
通過合理規劃,各縣區布設了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站(點),督促農藥經營者采取有效措施,引導農藥使用者及時交回農藥包裝廢棄物,做好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通過設置宣傳牌、宣傳標語和廣播等方式,加強宣傳教育。嚴格執行網格化監管機制,加大對田間地頭的日常巡查,避免農藥包裝廢棄物就地填埋或焚燒現象發生。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三、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進展滯后(11項問題)
(一)環境風險防控方面(5項問題)
第二十九項:天水市曲溪城鄉供水項目曲溪水庫樞紐上游匯水范圍內分布李子金礦、鑫隴礦業公司、天保礦業公司歷史遺留尾礦堆及娘娘壩、錢家壩、李子園三座污水處理廠,存在環境風險隱患。
整改情況:
曲溪供水工程有限公司已委托第三方開展水庫樞紐上游匯水范圍內污染源調查工作,確保建成投運前完成曲溪水庫樞紐上游水源地劃分報批工作。秦州區、麥積區對曲溪水源保護區上游企業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強日常監管,定期檢查,確保上游環境安全。市建設局督促曲溪城鄉供水有限公司嚴格落實環境污染防治措施和防護工程建設,市應急管理局按照尾礦庫管理要求,定期對曲溪水庫樞紐上游尾礦庫開展檢查,切實降低環境風險隱患。市生態環境局定期對娘娘壩、錢家壩、李子園3座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站進行督導檢查,確保運行管理正常。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第三十項:天水市東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清理整頓不徹底,管理粗放,一級保護區內存在排污明渠,污水直排水源地;水源地內農業種植仍在施用大量農藥。
整改情況:
一是對水源地排洪渠進行了清淤疏浚,清除了排洪渠內淤積的變質水體和淤泥,并對水源地內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進行了清理。二是完成了水源地排洪渠改造工程,形成合理泄流坡度,保證行洪安全暢通。三是對水源地內原住人口、自備飲水井及其他污染源進行了排摸,清理了水源地內的農藥包裝廢棄物等垃圾。四是加強宣傳引導,增設了15個警示宣傳欄,并通過廣播、宣傳單等方式向水源地周邊農戶進行宣傳,積極引導果農、菜農使用有機肥,消除面源污染。同時,馬跑泉鎮建立了分片包段巡查機制,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巡查,進一步加強東部水源地管理,確保飲水安全,消除環境風險隱患。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第三十一項:武山縣城區第二水源地已于2019年6月建成通水,但截至督察時仍未完成保護區劃定和規范化建設工作。
整改情況:
武山縣于2021年10月24日將《武山縣盤古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報告》上報市政府審核,市生態環境局于2021年10月25日組織有關專家對該報告進行第一次審查,按照專家評審意見,修改完善后于12月7日進行第二次評審,并再次根據專家提出的意見建議,于12月16日將《關于劃定武山縣第二水源保護區的請示》上報省政府審定。省政府于12月20日將該請示批轉省生態環境廳進行審查,待審查完畢后下發批復。下一步,武山縣政府將根據省政府關于水源保護區劃定的批復,加快實施水源地規范化建設,確保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安全。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第三十二項:張家川縣隴興實業公司陳家廟銅鐵礦未經專業設計和審批,就擅自施工加高尾礦庫壩體,且在工程未完成的情況下向庫內排放選礦尾砂;企業在尾礦庫壩下滲濾液收集池人為設置溢流口,環境安全風險隱患突出。
整改情況:
督促張家川縣隴興實業公司嚴格按照《隴興實業有限公司張家川縣陳家廟鐵礦選礦廠尾礦庫建設工程安全設施設計》要求,在完成初期壩堆積后,后期堆積壩分四段逐次逐級堆筑,目前,該尾礦庫已進入四級子壩運行狀態,構筑、運行和監管均符合相關技術規范和設計施工要求。于2017年7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2020年7月3日延期,有效期限為2020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2日。同時,已對張家川縣隴興實業公司陳家廟鐵礦選礦廠尾礦庫溢流口完成封堵,市生態環境局張家川分局對該尾礦庫下游500米處土壤和地表水重金屬進行了3次取樣檢測,報告顯示各項指標均合格,未造成環境污染。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第三十三項:天水市中節能垃圾焚燒發電廠對飛灰等危險廢物管理和處置不規范,委托無監測資質的機構對固化后的飛灰進行監測。
整改情況:
2021年4月以來,中節能(天水)環保能源有限公司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委托第三方公司實行每批次飛灰監測。同時,市生態環境局督促天水市中節能垃圾焚燒發電廠確定了專人管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建立了固化飛灰檢測臺賬、轉運處置臺賬,進一步降低了環境風險隱患。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恢復治理方面(3項問題)
第三十四項:天水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堅戰自查報告指出,已完成礦山生態恢復治理,但調閱天水市自然資源局資料顯示,還有12個歷史遺留礦山未完成恢復治理,工作不嚴不實。
整改情況:
督促礦產資源開發企業嚴格落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要求,確保按時完成恢復治理任務。市自然資源局加強在用礦山修復治理監管,對生態修復不到位的企業進行督促督辦,對拒不整改的依法查處。
整改結論:該問題正在按計劃推進整改。
第三十五項:天水市砂石資源開發布局不合理,整合力度不夠,特別是秦州區、麥積區、武山縣作為省上規劃布局的砂石集中開采區,未嚴格按照《省自然資源廳關于促進砂石綠色開采保障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設置最低生產規模(產能),砂石料礦山以小型礦山居多,分布零散,生態破壞問題突出。
整改情況:
市自然資源局正在加快編制《天水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各縣區同步編制《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合理布局項目建設規模。“十四五”期間將結合資源稟賦大力推出大型礦山,并加大小型砂石料礦山企業整合力度,促進砂石綠色開采保障經濟高質量發展。
整改結論:該問題正在按計劃推進整改。
第三十六項:自然資源部門綠色礦山創建工作推動不力,全市13個大中型生產露天礦山中,僅有1個按照綠色礦山標準進行建設,小型砂石料礦山和粘土礦山均未按照綠色礦山要求建設。
整改情況:
市自然資源局認真對照綠色礦山的相關規定以及礦產資源總體規劃要求,統籌考慮企業生產規模及產能,督促全市已有生產砂石料礦山企業和粘土礦山企業按照綠色礦山標準開展建設。目前,天水中材水泥有限公司關子鎮水泥用大理巖礦山綠色礦山創建已完成,天水李子金礦有限公司礦山、甘谷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綠色礦山水泥用大理巖礦山綠色礦山已通過省級評審。同時,嚴格把好資源配置準入關,對設計不符合砂石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范要求的新建礦山,不予配置礦業權。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三)履行主體責任方面(3項問題)
第三十七項: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交辦第810號信訪件反映“麥積區北山社區張家村北山垃圾場將垃圾收集后未經處理直接掩埋,一直散發一股垃圾臭味,污染周邊環境”,天水市上報該問題已完成整改。督察發現,麥積區北山生活垃圾場雖已停運,未按照規范進行封場,僅對垃圾填埋場最上層進行了覆土作業,側面仍有大量生活垃圾裸露,后期管護不到位,場區內臭味明顯,且距離垃圾填埋場下方不足500處就是渭河干流,無任何風險防控措施。
整改情況:
北山垃圾場封場工程已完成前期手續辦理,并對垃圾廠內裸露區域完成防滲膜覆蓋、排氣管設置等工作,對受雨水沖刷的廠區邊坡分3臺完成治理,降低坡度修筑平臺開挖土方2.2萬方,安裝埋設導氣井8座,鋪設防水毯9658平方米,兩層防曬網1.9萬平方米,修筑導水渠100余米,目前,封場工程已進入進場施工階段。同時,落實專人日常監管巡查機制,定期對廠區及周邊進行巡查,定時噴灑藥物進行除臭,并加大對周邊村民的宣傳力度,堅決杜絕偷倒垃圾現象。
整改結論:該問題正在按計劃推進整改。
第三十八項:天水中材水泥公司超規模開采突出,石灰石采礦許可規模為40萬立方米/年,2020年度實際開采量達53萬立方米,超規模開采達32.5%;企業未嚴格落實礦產資源儲量年度報告主體責任,弄虛作假,上報2020年度石灰石開采量為38.4萬噸,恰好在許可開采規模之內。
整改情況:
天水中材水泥公司開采的礦產資源為秦州區關子鎮水泥用大理巖礦,《采礦許可證》核準的開采量為40萬立方米/年,實際開采量為53萬立方米/年。2021年3月,由于水泥市場需求旺盛、企業產能擴大等因素,該企業申請變更生產規模。2021年7月7日,市自然資源局對該企業頒發了新的《采礦許可證》,生產規模由40萬立方米/年變更為80萬立方米/年,有效期由2027年6月30日縮短至2024年6月30日。2021年7月21日,市生態環境局秦州分局對該公司秦州區關子鎮水泥用大理石礦生產規模變更項目進行了環評批復。通過日常監督管理和督導檢查,目前該公司嚴格按照變更后的生產規模進行開采作業,各類污染防治設施均按照有關要求正常運行。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第三十九項:天水市四〇七醫院放射科工作場所未規范設置工作指示燈,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未及時修訂,部分輻射工作人員未取得輻射安全上崗培訓證書。
整改情況:
天水市四零七醫院已對不符合要求的舊放射工作指示燈進行了拆除,規范安裝了標有的“射線有害、亮燈勿入”字樣的放射工作指示燈。根據生態環境部核技術利用輻射應急預案的格式核內容,結合醫院實際,再次修訂完善了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統一安排所有未持證人員參加全國考核,取得上崗證書。同時,于2021年9月15日醫院組織未取得《輻射安全與防護培訓合格證》的新入職人員進行了輻射安全與防護相關知識的系統學習,學習后經考核成績全部合格。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四、河湖長制專項督察發現的問題(7項問題)
(一)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2項問題)
第四十項:市水務局執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不堅決。地下水超采區治理推進不力;城區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自備井關停工作不力,未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關閉任務,天水市城區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仍有19口自備井未關停,中航天水飛機工業有限責任公司、天水風動機械有限責任公司、天水鍛壓機床(集團)有限公司、天水星火機床有限責任公司等仍使用自備水源井,大量開采地下水用于生活。
整改情況:
我市秦州區、麥積區屬“地下水一般超采區”。按照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加快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試點方案》的通知,問題反映的“對已建成地下水取水工程通過替代水源,有計劃的逐步關閉”是對“地下水嚴重超采區范圍內”的要求。問題中反映的水務部門核發中航天水飛機工業有限責任公司、天水風動機械有限責任公司、天水鍛壓機床(集團)有限公司、天水星火機床有限責任公司等城區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水源井取水許可的情況,為原有證件到期后的延續許可,不是新建地下水取水工程的取水許可。下一步,市建設局、市水務局、市政府國資委等相關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逐步關閉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水源井。
整改結論:該問題正在按計劃推進整改。
第四十一項:天水市對地下水資源開采監管不夠,取水口底數不清,天水市水務局發布的《天水市水資源管理公報》反映,2016—2019年,天水市地下水年均采水量1.34億立方米,截止2019年12月底,全市水務部門辦理取水許可證485個,允許地下水開采量8548.83萬立方米,僅占該管理公報反映取水量的63.8%。
整改情況:
制定印發了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取水口排查登記工作的通知》,各縣區全面組織開展取水口排摸登記工作,全市共核發地下水取水證350個,取水量共計7570萬立方米/年,農村戶用小電井39800眼,取水量437.35萬立方米/年,規模以下取水口1161處,取水量132.57萬立方米/年,地下水年采水量0.82億立方米。較2019年取水量減少的原因是引洮工程通水置換了城區大量地下取水量,核減了部分取水許可證。對建設項目申請取水的嚴格依據管理權限開展水資源論證,嚴格按照用水定額核定取水量,建立健全取水許可臺賬,全面落實取水許可備案,從嚴加強全市水資源管理。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二)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流于形式(2項問題)
第四十二項:天水市中小河流、山洪溝道、農村河湖“四亂”問題依然存在;河道非法采砂監管缺失,涉水違法問題頻發、多發。督察發現,天水遠豐建材有限公司從2018年5月開始,在未履行勘測設計、立項審批的情況下,在渭河一級支流格牙溝內,以疏通清淤為名非法采砂,采砂活動造成溝道5公里范圍內原始溝床、岸坡嚴重破壞,局部溝道比降增大,岸坡開挖面直立,坡面裸露,形成大面積不穩定邊坡,遇暴雨極易誘發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麥積區水務和清水縣自然資源部門不嚴格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管理程序不規范,項目審批不嚴肅,隨意簽注意見,憑空審批專項報告,多次查而不處,縱容了企業長期非法采砂。
整改情況:
麥積區已對格牙溝碎石機制砂生產線設備已全部拆除,并對溝道進行了平整、恢復場地原貌。按照河湖長制專項督察組意見,麥積區、清水縣水務局委托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編制了《格牙溝溝道恢復治理工程實施方案》,并通過專家評審。目前,已完成下切溝道攔砂坎建設,完成溝道兩側坡腳區域綠化工作;清水縣對兩處山體滑坡面已完成修復治理。同時,市紀委監委對格牙溝生態環境破壞問題涉及的失職失責等相關問題已完成調查,市公安局對格牙溝生態環境破壞問題涉及的刑事違法行為進行立案偵查,并對該企業負責人違法犯罪情況進行調查取證,已對涉案人員刑事拘留。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第四十三項:漳縣昌昊石料有限公司在武山縣榜沙河上違規架設便橋,侵占河道岸線;華建新材料公司在麥積區伯陽鎮南集村挖山取土,在溝道內堆積土方,影響行洪安全;秦州區羅峪溝趙家河村平天高速公路施工單位在路基墊方作業時,對臨河路基堤岸堆積的隧道渣土未進行夯實,造成渣土在河岸邊積留;麥積區馬跑泉鎮石咀村兩家洗砂廠將洗砂污水直排東柯河內。
整改情況:
武山縣對漳縣昌昊石料公司私自搭建的便橋已全部拆除,對產生的廢料已全部清理,對侵占的河道岸線進行了騰退。麥積區對石咀村兩家非法洗砂場生產設備已全部拆除,并推平場地,加大對該區域的日常巡查監管力度,防止非法洗砂場死灰復燃;秦州區對中梁鎮趙家河村臨河路基堤岸堆積的隧道渣土進行了夯實處理,對侵占河道岸線的部分渣土進行了清理轉運。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三)涉水問題整改敷衍了事(3項問題)
第四十四項:天水市河湖長制聯防聯控機制不健全,上下游、左右岸管理責任不明晰,聯絡協調不順暢,導致防治目標不同向,工作落實不同步,問題整改難落實。
整改情況:
天水市河長制辦公室分別與平涼市、定西市、寶雞市河長制辦公室簽訂了《跨市界河流聯防聯控聯治合作協議》,建立了聯合巡查制度、聯席會議制度、協同管理制度、跨市界河流信息共享等制度,并確定了市、縣級聯絡員。結合“攜手清四亂、保護母親河”專項行動,對各縣區“河湖四亂”問題進行跟蹤檢查,確保發現問題全部整改完成。同時,市生態環境局分別與定西市、隴南市、寶雞市生態環境局簽訂了《跨界流域水污染聯防聯控框架協議》,跨界流域水污染聯防聯控聯治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第四十五項:水務部門對河道、洪溝違規建筑未納入問題臺賬,整改過程中辦法不多,措施不力。調閱河湖長制排查整治問題各類臺賬發現,部分縣區問題排查存在盲區和疏漏,國家、省級督查暗訪發現問題比地方自查摸排問題多。水利部黃委會交辦天水市違法違規岸線利用項目整改落實緩慢,目前整改銷號率為68%。
整改進展情況:
積極組織開展河湖“清四亂”專項整治行動、“春雷2021”河湖管護攻堅行動、聚焦小微邊共建幸福河等行動,以市級河流及重要支流、城鄉結合部和村鎮周邊河道為重點,對沿河水生態環境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建立健全問題臺賬,推動巡河問題高效整治。2021年國家、省級督查暗訪發現問題21個、全市河湖“清四亂”專項整治行動自查自糾發現問題14個、“春雷2021”河湖管護攻堅行動查找問題31個、聚焦小微邊共建幸福河專項行動發現問題23個、涉水生態環境問題56個,共計124個問題均已整改銷號。水利部黃委會交辦我市74個問題已完成整改57個,剩余14個問題整改清單措施落實情況待批復。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
第四十六項:秦州區平南鎮沿河道周邊70余戶住戶及商鋪,生活污水直排、生活垃圾亂堆在貓眼峽河道內。秦州區藉口鎮四十鋪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在河道內。
整改情況:
組織實施總投資10.59億元的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目前,全市87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已完工83個。秦州區平南鎮污水處理站及配套管網已完成建設且正常運行;藉口鎮將鎮區生活污水接入秦州大道沿線市政管網,確保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處理、不外排。同時,秦州區嚴格落實鎮(村)河道巡查監管機制,結合全域無垃圾整治工作,對秦州區平南鎮、藉口鎮河道沿線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完成清理。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