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甘肅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銷號工作規則(試行)》要求,現將已完成整改的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公示。
問題編號:第十二項
反饋問題:秦安縣葫蘆河生態修復工程作為解決葫蘆河水質不達標的重大水利工程項目,生態修復工程設計、論證不科學,河道內修建構筑物違反《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項目規劃選址、用地審批等文件中存在矛盾,防洪評價報告編制不規范,存在防洪安全隱患。
整改目標:科學評估葫蘆河天水市秦安段水質保障及生態修復工程,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河道防洪安全隱患。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底前
責任單位:秦安縣政府
整改情況:針對甘肅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第十二項整改任務,我市科學制定整改措施,嚴格責任落實,細化任務分解,加強督導檢查,著力推動問題整改。
按照整改方案,秦安縣政府委托資質單位編制了《黃河中上游葫蘆河天水市秦安段水質保障及生態修復工程防洪影響評價復核報告》、《黃河中上游葫蘆河天水市秦安段水質保障及生態修復工程2021年度施工度汛方案》和《天水市秦安縣城區超標準洪水防御預案》,并委托專家進行了評審。根據專家意見,研究制定了《葫蘆河秦安段水質保障及生態修復工程環保反饋問題整改拆除部分涉河建筑物和后續工程建設方案》和《秦安縣葫蘆河水質保障及生態修復工程優化方案》,對河道內1座曝氣房和4座生物濾池進行拆除,并進行了場地平整,消除了可能影響河道行洪潛在風險。目前,項目建設內容已全部完工。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天水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9日,共5天。
受理部門:天水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辦公室
聯系電話:0938-8213949
聯系地址:天水市政務中心3號樓12樓1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