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廳字〔2022〕7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甘肅省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的通知》(甘辦字〔2020〕40號),天水市委、市政府作為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第五十項問題整改實施主體,嚴格落實整改責任,認真開展整改工作,并經自驗復核、省級有關部門現場核查驗收,已達到驗收銷號標準。經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現將驗收銷號情況予以公示。各企事業單位和公眾可以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對公示的整改驗收銷號情況進行監督,對發現未達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況不實的,可向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辦公室反映。公示期為2023年8月2日至8月12日(共10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0931)8418642(兼傳真)
電子郵箱:zgb8418642@163.com
附件1
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
第五十項問題整改情況
問題編號:第五十項
問題表述:揚塵污染控制不力。甘肅省多地建筑工地及工業堆場揚塵污染嚴重。督察發現,蘭州市碧桂園、皋蘭縣什川鎮運動休閑特色小鎮、天水市公園華府等多個項目建筑工地不同程度存在土方覆蓋不嚴、覆蓋設施破損、工程車輛清洗不及時等問題。
整改目標:嚴格落實建筑工地揚塵管控“六個百分之百”防塵抑塵措施和工業堆場“三防”措施,確保全市平均降塵量穩定達標。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持續加強,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
整改情況:針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第五十項整改任務,我市科學制定整改措施,嚴格靠實工作責任,強化日常督導檢查,著力推動問題整改。建設部門印發《天水市2020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揚塵防治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嚴格落實施工工地“六個百分之百”降塵抑塵措施,全市重點建筑工地均安裝PM10自動監控設備,并在出入口修建了車輛清洗裝置,配套霧炮降塵車輛,共開展建筑揚塵綜合督查4次,檢查工程項目158項,下發停工整改通知26份。督促天水市公園華府等建筑工地均已落實建筑工地揚塵管控“六個百分之百”防塵抑塵措施;生態環境部門加強施工揚塵和道路揚塵管控,在新聞媒體持續8批次曝光兩區39家建筑工地、6處拆遷工地和106輛渣土車、商砼車揚塵污染行為,依法處罰72.2萬元,有力推動了建筑工地“六個百分之百”落實和渣土車、商砼車揚塵管控;交通運輸部門強化與運管、交警等部門的溝通聯系,組織開展聯勤聯動聯合執法,以國道、省道為重點,依托超限檢測站,落實24小時值守制度,對超載車輛、渣土運輸車輛、拋灑污染物車輛全面開展源頭整治,共檢查貨運車輛35079輛,其中渣土車366輛,對帶泥上路、遮蓋不嚴實的71輛進行了查扣,對37輛遺撒污染物車輛進行了處罰,有效遏制揚塵污染。
整改結論:該問題已完成整改。
附件2
關于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第五十項整改任務驗收銷號的意見
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廳字〔2022〕7號)有關規定,現將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五十項整改任務驗收銷號意見反饋如下。
一、現場核查情況
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辦公室組織省住建廳、省生態環境廳2家驗收單位逐項對照《甘肅省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確定的整改目標和措施,對整改任務完成情況進行了現場核查,2家驗收單位出具了同意驗收銷號的意見。經核查,蘭州碧桂園、皋蘭縣什川鎮運動休閑特色小鎮土方覆蓋不嚴、覆蓋設施破損、工程車輛清洗不及時等問題已整改到位,蘭州市對碧桂園罰款15萬元。蘭州加強對全市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管,重點項目安裝使用視頻監控系統,實施在線巡查、在線監控,實行全方位、定量化監控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天水市督促天水市公園華府等建筑工地落實建筑工地揚塵管控“六個百分之百”防塵抑塵措施;同時,在全市重點建筑工地安裝了PM10自動監控設備,并在出入口修建了車輛清洗裝置,配套霧炮降塵車輛。金昌市、白銀市組織對企業固體廢物堆存現狀及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調查評估,金川集團公司制定了《冶煉渣場生態修復實施方案》,采用“坡面加固+客土噴播修復+坡面種植綠化”的生態修復路線,最終達到冶煉渣堆外坡穩固、坡面防風抑塵、沿路生態美化的治理效果,減少揚塵污染。白銀市制定印發了《白銀市雁湖磷復肥公司磷石膏堆場整治工作方案》,督促責任主體采取全面覆蓋、開挖導流渠、修建5個雨水收集池等措施,共清理廢渣42.1萬噸,已完成場地平整覆土、草籽播種等生態恢復治理工作。金昌、白銀2市督促指導企業建立健全了工業固體廢物全過程污染防治責任制度,完善了管理臺賬資料,對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嚴格按照標準規范貯存、填埋和處置,逐步推動實現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同時加強企業工業固體廢物收集、貯存、利用等環節的監管力度,對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到位。綜上,《甘肅省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針對該項整改任務確定的4項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實。
二、驗收銷號結論
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相關規定,經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辦公室審核,認為該項整改任務整改措施已落實,相關整改目標已實現。經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現對該項整改任務予以驗收銷號。
三、下一步工作建議
在施工揚塵管控方面,蘭州、天水2市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甘肅省房屋市政工程工地常態化大氣及噪聲等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持續加強屬地監管,督促有關方面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強化過程管控,有效減少施工揚塵。
在固體廢物管理方面,金昌市要進一步優化金川公司渣場環保管理工作計劃,完善渣場雨水導流設施建設,加快開展廢渣綜合利用研究,定期開展渣場周邊地下水跟蹤監測工作,確保運輸利用處置等過程環境安全。白銀市要組織開展雁湖磷石膏堆場土壤污染調查和地下水監測和評估,根據調查評估結論開展相關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