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印發《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辦法》的通知 | ||||||||||||||||||||||||||||||||||||||||||||||||||
| 2021-08-05 閱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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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糧發規〔2021〕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糧食局),各司局、直屬單位、聯系單位,各垂直管理局: 《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辦法》,已經2021年2月7日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第73次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21年2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提高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標準制定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標委會),是由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批準組建的,從事糧食和物資儲備領域一定業務范圍內行業標準起草、技術審查等標準化工作的非法人技術組織。 本辦法適用于標委會的構成、組建、換屆、調整和監督管理。 第三條?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標委會的統一領導,制定標委會管理相關的政策和制度,決定標委會組建、調整、撤銷、注銷等重大事項。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標準化主管單位(標準質量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標準化主管單位)負責標委會的規劃、協調、組建和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一)組織實施標委會管理相關的政策和制度; (二)規劃標委會建設布局; (三)協調標委會的組建、換屆、調整、撤銷、注銷等事項; (四)組織標委會相關人員的培訓; (五)監督檢查標委會的工作,組織對標委會進行考核評估; (六)其他與標委會管理有關的職責。 第四條?標委會應當科學合理、公開公正、規范透明地開展工作,在業務范圍內承擔以下工作職責: (一)提出標準化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建議; (二)編制行業標準體系,提出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 (三)開展行業標準的起草、征求意見、技術審查、報批、復審和后評估,以及有關行業標準外文版的組織翻譯和審查工作; (四)開展行業標準宣貫、標準實施情況評估和標準起草人員培訓工作; (五)受標準化主管單位委托,承擔歸口行業標準的解釋工作; (六)組織開展國內外標準一致性比對分析,跟蹤、研究國際標準化的發展趨勢和工作動態; (七)承擔標準化主管單位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標委會由委員組成,委員應當具有廣泛性和代表性,可以來自生產經營單位、科研院校、檢測機構、政府部門、行業學會協會、消費者等相關方。來自任意一方的委員人數不得超過委員總數的1/2。 第六條?標委會委員一般不少于19人,其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不超過3名。 同一單位在同一標委會任職的委員不得超過3名。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均不得來自同一單位。同一人不得同時在糧食和物資儲備領域3個以上標委會擔任委員。 第七條?標委會委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與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相對應的職務; (二)熟悉業務工作,熟悉國內糧食和物資儲備領域法律和政策,具有較高理論水平、扎實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三)掌握標準化基礎知識,熱心標準化事業,能積極參加標準化活動,認真履行委員的各項職責和義務; (四)制定的行業標準與國際標準密切相關的標委會,其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應熟悉行業標準國際化制度規則; (五)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法人組織任職的人員,并經其任職單位同意推薦;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修養,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七)標委會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標委會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業務范圍內的技術專家; (二)在業務范圍內享有較高聲譽,具有影響力; (三)具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與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相對應的職務; (四)熟悉標委會管理程序和工作流程; (五)能夠高效、公正履行職責。 第九條?標委會設秘書處,負責標委會日常工作。秘書處承擔單位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 (二)有較強的技術實力和行業影響力; (三)有連續3年以上開展標準化工作的經驗,牽頭起草過2項以上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四)為秘書處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辦公條件; (五)安排工作人員,確保秘書處各項工作正常有效開展; (六)標準化主管單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標委會秘書處設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不超過2名。秘書長、副秘書長應當由委員兼任,均不得來自同一單位。 秘書長應當由秘書處承擔單位技術專家擔任,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熟悉業務范圍內技術發展情況以及國內外標準化工作情況,具有連續3年以上標準化工作經歷。 第十一條?標委會委員應當積極參加標委會的活動,履行以下職責: (一)開展標準需求調研,提出行業標準制修訂等方面的工作建議; (二)按時參加行業標準技術審查和標準復審,按時參加標委會年會等工作會議; (三)履行委員投票表決事項; (四)監督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長、副秘書長及秘書處的工作; (五)監督標委會經費的使用; (六)及時反饋標委會歸口標準實施情況; (七)參與業務范圍內的國際標準化工作; (八)參加標準化主管單位及標委會組織的培訓; (九)承擔標委會職責范圍內的相關工作; (十)標委會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委員為履行職責,有權獲取標委會的相關資料和文件。 第十二條?主任委員負責標委會全面工作,應當保持公平公正立場。主任委員負責簽發會議決議、標準報批文件等標委會重要文件。主任委員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員簽發標準報批文件等重要文件。 第十三條?秘書長負責秘書處日常工作,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開展工作。秘書處、秘書長和副秘書長具體職責由標委會章程規定。秘書處工作制度由秘書處工作細則規定。 第十四條?標委會應當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年會,總結上年度工作,安排下年度計劃,通報經費使用情況等。全體委員應當參加年會。標委會可以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處理相關工作。召開會議時,應當提前通知全體委員。 第十五條?以下事項應當由秘書處形成提案,提交全體委員審議,并形成會議紀要: (一)標委會章程和秘書處工作細則; (二)工作計劃; (三)行業標準體系; (四)行業標準制修訂立項建議; (五)行業標準送審稿; (六)標委會委員調整建議; (七)工作經費的預決算及執行情況; (八)標委會章程規定應當審議的其他事項。 審議(一)、(四)、(五)、(六)、(七)事項時,應當進行投票表決,參加投票的委員不得少于3/4。參加投票委員2/3以上贊成,且反對意見不超過參加投票委員的1/4,方為通過。表決結果應當形成決議,由秘書處存檔。 第十六條?標委會開展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的程序按照有關標準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標委會委員、秘書處工作人員等在工作中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的,應當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第三章?組建、換屆、調整 第十八條?標委會組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國家標準化發展戰略、規劃要求,標準化業務范圍明晰,與現有的標委會無業務交叉; (二)符合糧食和物資儲備事業發展需要,標準體系框架明確,有較多的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需求; (三)秘書處承擔單位具備開展工作的能力和條件。 已有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分技術委員會能夠滿足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需求的,原則上不再新增相關業務范圍的標委會。 第十九條?標委會的組建程序包括遴選、公示、籌建、成立。 第二十條?按照標委會建設布局,結合工作實際,標準化主管單位組織遴選秘書處承擔單位。秘書處承擔單位填寫籌建材料提交標準化主管單位評審。籌建材料應當說明標委會籌建的必要性、可行性、業務范圍、標準體系框架、國內外相關技術組織情況、秘書處承擔單位有關情況等。 第二十一條?經評審符合組建條件的,由標準化主管單位對外公示標委會的名稱、業務范圍、秘書處承擔單位等。公示期為30日。 公示期屆滿,標準化主管單位報請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研究籌建事項,符合要求的,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批準籌建,并由標準化主管單位公開征集意向委員。 第二十二條?秘書處承擔單位應當在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批準籌建后6個月內,向標準化主管單位報送組建方案。組建方案應當包括: (一)標委會基本信息表; (二)標委會委員名單和委員登記表; (三)標委會章程草案,包括業務范圍,工作原則、任務、程序,秘書處職責,秘書長和副秘書長職責,委員條件和職責,經費管理等; (四)秘書處工作細則草案,包括工作原則、工作人員條件和職責、會議制度、文件制度、檔案制度、財務制度等; (五)行業標準體系框架及標準體系表草案; (六)秘書處承擔單位支持措施; (七)未來3年工作規劃以及下一年度工作計劃草案; (八)標準化主管單位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三條?標準化主管單位應當將標委會委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30日。公示期屆滿,符合要求的,由標準化主管單位報請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公告成立。 第二十四條?標委會由標準化主管單位統一順序編號,編號為LSWZ/TC×××。 第二十五條?標委會委員證書由標準化主管單位統一制發。 第二十六條?標委會每屆任期5年,任期屆滿應當換屆。換屆前應當公開征集委員,秘書處提出換屆方案,于標委會任期屆滿前3個月報送標準化主管單位。換屆方案應當包括: (一)標委會基本信息表; (二)標委會委員名單和委員登記表; (三)標委會章程草案; (四)秘書處工作細則草案; (五)行業標準體系表; (六)秘書處承擔單位支持措施。 標準化主管單位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進行公示,符合要求的,由標準化主管單位報請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批準換屆。 第二十七條?根據工作需要,經標委會委員審議和表決,標委會可提出增加、減少、替換委員等調整建議,報送標準化主管單位審批。被調整的委員不參與對委員調整建議的投票表決。委員調整原則上每年不得超過一次,每次調整不得超過委員總數的1/5。 第二十八條?根據工作需要,秘書處可以向標準化主管單位申請調整業務范圍、名稱以及注銷標委會等事項。標準化主管單位審核后報請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予以調整、注銷。 第二十九條?根據標委會建設布局和業務工作變化需要,標準化主管單位可以報請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直接調整標委會業務范圍、名稱、秘書處承擔單位等。對標準化工作需求很少或者相關工作可并入其他標委會的,標準化主管單位報請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對標委會予以注銷。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標準化主管單位應當對標委會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標準化主管單位建立考核評估制度,定期對標委會工作進行考核評估,并將考核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 第三十一條?標委會應當建立內部監督檢查制度,加強自律管理,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二條?秘書處承擔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將標委會的工作經費納入單位財務統一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 禁止標委會以營利為目的收取費用。嚴禁采取攤派、有償署名等方式收取費用。 第三十三條?行業標準制修訂補助經費按照財政經費有關規定進行列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或者挪用行業標準制修訂補助經費。秘書處承擔單位應當接受標準化主管單位對行業標準制修訂補助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應當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 第三十四條?標委會印章由標準化主管單位統一制發,秘書處負責管理。標委會撤銷、注銷、變更名稱時,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將原印章交還標準化主管單位。 標委會印章屬于業務專用章,主要用于上報材料、請示工作、征求意見、召開會議、對外聯絡以及標準化主管單位規定的其他事項,不得超出范圍使用。印章使用需經標委會主任委員或者其授權的副主任委員簽字批準。 第三十五條?標委會應當按照標準檔案管理的相關要求管理標準檔案。標委會日常工作的文件材料應當及時歸檔,妥善保管。 第三十六條?標委會應當每年向標準化主管單位報送年度工作報告。 第三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向標準化主管單位或相關部門舉報、投訴標委會、委員和秘書處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舉報、投訴的受理單位應當及時調查。對查證屬實的,由標準化主管單位或相關部門作出處理決定。 第三十八條?標委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標準化主管單位責令其限期整改: (一)未按計劃完成行業標準制修訂和復審任務,且無正當理由的; (二)行業標準質量出現嚴重問題的; (三)未按本辦法有關規定履行表決程序的; (四)未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工作經費的; (五)違規使用標委會印章的; (六)考核評估不合格的; (七)存在其他違規情形的。 限期整改期間,標準化主管單位不再向其下達新的工作任務。整改期滿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標準化主管單位報請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調整秘書處承擔單位或者重新組建、撤銷標委會。 被撤銷的標委會的工作并入標準化主管單位指定的標委會。 第三十九條?秘書處承擔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標準化主管單位報請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同意后,對秘書處承擔單位進行調整: (一)秘書處工作不力,致使標委會無法正常開展工作的; (二)利用標委會工作為本單位或者相關方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三)違反規定使用標委會經費,情節嚴重的; (四)存在其他重大違規情形的。 第四十條?標委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標準化主管單位報請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同意后,重新組建: (一)排斥相關方參與行業標準制修訂活動、為少數相關方謀取不正當利益,嚴重影響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的公正、公平的; (二)在工作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三)連續三年不開展工作的; (四)存在其他重大違法違規情形的。 重新組建期間,標委會停止一切活動。 第四十一條?委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標委會報請標準化主管單位撤銷其委員資格: (一)未履行本辦法和標委會章程規定的職責的; (二)連續兩次無故不參加投票表決的; (三)利用委員身份為相關企業、產品進行宣傳或代言,或利用委員身份為本人、他人或其他組織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 (五)違反保密義務的; (六)存在其他給標委會造成不良影響行為的。 對于違反保密義務、利用委員身份為企業產品宣傳代言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列入黑名單,不得再次參與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不得再次加入標委會。 第四十二條?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標委會直接責任人,由標準化主管單位通報其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視情節依規給予處分。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由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標準質量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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