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天水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的決策部署,立足本地實際,積極探索,勇于創新,著力構建“預防為主、基層為重、調解為先、仲裁高效、裁審銜接”的多元化爭議處理新格局,有效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了全市勞動關系和諧與社會穩定。2025年,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成功率70.92%,仲裁結案率100%,未發生因爭議處理不當引發的重大群體性事件。
一、突出體系化設計,強化制度引領與高位推動
天水市堅持將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置于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大局中謀劃,注重設計與探索相結合,以制度化建設引領工作高質量發展。一是強化政策統籌與制度供給。針對勞動關系領域新情況、新問題,我市以落實市委社會事業領域改革事項為契機,由市人社局牽頭,會同市委政法委、市總工會、市工商聯等多部門,于2025年9月制定出臺了《天水市推進勞動人事爭議基層調解組織建設工作實施方案》。《方案》明確了“預防為主、基層為主、調解為主”的工作方針,設定了“市縣調解中心實體化建設、基層調解組織廣泛覆蓋”的清晰目標,并提出組織覆蓋廣泛化、建設標準規范化、調解隊伍專業化、工作效能顯著化四項具體目標,為全市基層調解組織建設提供了行動指南和制度保障。二是建立健全組織領導與協同機制。成立由市人社局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多部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推進基層調解建設工作任務落實。通過明確部門的職責分工,形成了“人社牽頭、政法委協調、工會維權、工商聯引導、多方參與”的齊抓共管工作格局。通過高位推動、部門聯動機制落實,確保了政策從制定到執行的無縫銜接和強大合力。三是注重規劃銜接與長效發展。全面推進“鄉鎮依托綜治、企業依托工會、行業依托協(商)會”建設,全市已建成多層次調解組織176個,覆蓋面進一步擴大。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一站式”維權平臺作用初步顯現,與交通運輸、郵政管理等部門協作機制得到加強。這與我市既有的勞動爭議多元化解機制、仲裁制度改革等系列舉措緊密銜接、相互支撐,共同構成了系統完整的勞動人事爭議處理體系,推動基層調解工作持續深入發展。
二、突出源頭治理,筑牢爭議預防“第一道防線”
天水市深刻認識到“防優于調、調優于裁、裁優于訴”的重要性,將工作重心前移,強化爭議源頭預防和前端化解。一是深化普法宣傳,提升法治意識。常態化開展“法律進企業、進園區、進工地”活動,利用廣播、電視、新媒體、宣傳欄等多種載體,廣泛宣傳勞動法律法規。同時,落實普法責任制,推行典型案例推送、仲裁建議書等制度,引導用人單位依法合規用工、勞動者依法理性維權。在仲裁、監察立案窗口增設普法宣傳功能,從第一接觸點提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法律認知。二是指導規范用工,夯實管理基礎。主動對接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提供用工管理“法律體檢”服務。加強對企業勞資人員業務培訓,提升其依法管理能力和風險防范意識。推動各類企業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指導建立內部申訴和協商回應制度,力促矛盾化解在內部、化解在初期。三是加強風險監測,及時預警介入。建立勞動關系風險動態監測預警機制,整合社保欠費、案件受理、投訴舉報、信訪處理等多源信息,準確研判爭議態勢。聚焦重點群體和主要爭議類型,分級分類建立風險臺賬。對于重大苗頭性問題第一時間響應,協同勞動關系、勞動保障監察、工會等部門聯動處置,最大限度將風險化解在基層。
三、夯實基層基礎,建強多元調解“前沿主陣地”
充分發揮調解在爭議處理中基礎性、前端性作用,不斷健全多層次、廣覆蓋、規范化的調解組織網絡。一是健全組織網絡,實現全域覆蓋。大力推進鄉鎮(街道)、開發區(園區)、規模以上企業、行業商會(協會)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目前已完成在市、縣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中心”,以及天水市城投公司、天水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水市郵政管理局為企業、區域性、行業性調解組織建設試點,鄉鎮(街道)依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設立調解中心,融入基層治理網格。二是統一建設標準,促進規范運行。嚴格推行調解組織“六規范、五上墻”標準(名稱、標識、印章、程序、制度、文書規范;調解組織名稱、工作職責、調解程序、調解員行為規范、調解員信息上墻),提升調解工作的專業性和公信力。推進“一站式”勞動保障維權服務平臺建設,實現人社系統咨詢、調解、仲裁、監察等“一門受理、一站辦結”。三是創新調解方式,提高化解效能。打破科室、單位壁壘,整合內部資源,構建高效協同工作模式,對于重大集體爭議,實行多科室、多部門“一站式”聯合調處,注重情理法結合,提升調解成功率和協議履行率,推動調解協議賦予強制執行力。
四、優化仲裁流程,打造公正高效“維權快車道”
仲裁是處理勞動人事爭議的核心環節,天水市著力在提升仲裁質效和公信力上下功夫,并與調解工作緊密銜接。一是推進仲裁機構規范化建設。按照標準化要求,加強仲裁庭、立案窗口等硬件設施和信息化建設。強化調解員仲裁員思想政治建設和業務能力培訓,開展案件質量評查和行風建設,服務水平得到提升,辦案程序更加規范,文書質量更加嚴謹。二是深化仲裁辦案制度改革。推行立案“一次性告知”和“最多跑一次”服務,持續優化服務流程,節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維權成本,切實幫助勞動關系雙方就地就便化解矛盾糾紛。同時持續優化仲裁辦案流程,深化仲裁辦案信息系統應用,加強與法院的常態化溝通,提高仲裁裁決的權威性和可執行性。三是完善調解仲裁銜接機制。主動融入“三調聯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工作機制,建立仲裁員包片聯系調解組織制度,加強對調解組織的業務指導,同時引入社會力量參與,豐富爭議化解渠道。對經調解組織調解達成的協議,依法進行仲裁審查確認,鞏固調解成果,暢通調解不成案件進入仲裁的渠道,確保程序順暢銜接。
通過以上舉措的系統推進,天水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制度體系更加完善,組織網絡日益健全,預防能力持續增強,基層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有效發揮,仲裁辦案質效和公信力穩步提升,“調裁審”銜接更加順暢。大量勞動人事爭議通過非訴方式得到及時高效化解,勞動者維權成本顯著降低,用人單位用工管理更加規范,全市勞動關系保持和諧穩定,為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