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建筑保溫材料生產銷售單位:
為強化建筑保溫材料產品質量監管,壓實生產經營主體責任,提升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現就規范建筑保溫材料生產經營行為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守法律紅線,履行主體責任。生產單位要建立并有效運行質量管理體系,嚴把原材料進貨、生產過程控制和產品出廠檢驗關,確保產品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相關的強制性認證要求。銷售單位應建立并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標識及強制性認證(如適用)等文件,不得銷售不合格產品、假冒偽劣產品以及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的產品。
二、聚焦關鍵性能,確保材料安全。建筑保溫材料的生產必須將壓縮強度、尺寸穩定性、導熱系數、燃燒性能等關鍵安全指標置于核心位置,嚴禁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嚴禁使用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原料,嚴禁降低生產工藝標準,嚴禁出廠、銷售燃燒性能等級等關鍵指標虛假標注或不達標的產品。對于納入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目錄的建筑保溫材料,但未獲得認證并標注認證標志的,一律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三、規范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產品或其包裝、說明書上的標識必須真實、準確、清晰,符合《產品質量法》等規定,明確標注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執行標準、生產廠名廠址、主要成分、燃燒性能等級、注意事項等信息。嚴禁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認證標志。銷售過程中應如實向消費者或采購單位提供產品性能說明,不得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不得隱瞞產品的安全缺陷或風險。
四、強化溯源管理,配合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完善的產品銷售臺賬,記錄產品流向信息,確保產品可追溯。要自覺接受、積極配合市場監管等部門的監督檢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以及認證活動監督檢查。對于監督抽查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必須立即停止生產銷售,組織實施召回已售出的存在安全隱患的產品,并按要求進行整改和報告。
五、重視行業自律,共筑安全防線。倡導行業內單位恪守商業道德,堅決遏制低質低價、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共同維護良好市場秩序。加強自我約束,互相監督,發現行業內存在違法生產經營線索的,可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鼓勵企業加大技術研發投入,積極生產、推廣和應用防火性能更優、綠色環保的新型建筑保溫材料。
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建筑保溫材料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各類質量違法行為。對經提醒告誡后仍不履行法定義務、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生產經營單位,將依法從嚴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請各相關單位高度重視,切實規范自身生產經營行為,共同維護建筑保溫材料行業健康發展,守護建筑消防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天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