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甘肅礦區、東風場區工商局,省委軍民融合辦,各有關企業: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度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和優勢企業申報考核復核工作的通知》(國知辦函運字〔2019〕604號)要求,2019年度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申報工作現已啟動。為做好我省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組織申報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申報
(一)申報條件:
1.屬于區域內骨干企業,對產業發展具有一定影響力,原則上已經成為我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
2.《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知識產權評價指標體系》(附件1)評分達90分以上的企業,或者第1-3項一級指標中,某一項一級指標得分比達到80%以上且總分達到70分以上的企業。其中,“技術創新類”企業指標權重無調整;“商標品牌建設類”和“地理標志運用類”企業將根據培育類型調整相應的指標權重。
(二)申報材料:
1.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申報書(附件2);
2.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工作方案(應明確工作基礎、工作目標和任務、工作措施等);
3.其他相關材料。
(三)申報方式: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通過“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和優勢企業申報系統”(http://shenbao.cneip.org.cn)申報,并將蓋章的申報材料(一式一份)經企業所在地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核后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中央在甘及省屬企業可直接將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申報
(一)申報條件:
1.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期滿,對產業發展具有較強影響力;對于上一年度工作考核為優秀的優勢企業,可在培育期內被推薦為示范企業。
2.《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知識產權評價指標體系》(附件3)A表評分達75分以上,并且B表評分達80分以上的企業。
(二)申報材料:
1.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申報書(附件4);
2.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工作方案(應明確工作基礎、工作目標和任務、工作措施等);
3.其他相關材料。
(三)申報方式: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通過“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和優勢企業申報系統”(http://shenbao.cneip.org.cn)申報,并將蓋章的申報材料(一式一份)經企業所在地市州知識產權局審核后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中央在甘及省屬企業可直接將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組織實施
(一)各市州局依據“申報條件”,對轄區內申報企業進行審核,出具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推薦匯總表(附件5),與企業的申報材料一并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照《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知識產權評價指標體系》和《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知識產權評價指標體系》對各市州推薦的企業進行評審打分,擇優推薦至國家知識產權局。
四、工作要求
(一)請各市州局高度重視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遴選推薦工作,認真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申報。
(二)請各市州局對各申報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確保申報材料完整、真實、準確。
(三)請各市州局于8月2日前,將相關材料(紙質一份)報送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保護運用處。
五、支持措施
企業申報并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確認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和“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參照《甘肅省支持科技創新若干措施》(甘辦發〔2016〕50號),根據省財政實際情況將一次性給予企業后補助經費。
特此通知。
聯系人:知識產權保護運用處 陳 雷
聯系電話:0931-8732236
電子郵箱:1156383234@qq.com
附件:(見省市場監管局網站)
1.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知識產權評價指標體系(試行)
2.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申報書
3.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知識產權評價指標體系(試行)
4.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申報書
5.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推薦匯總表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