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 索引號: tssscjgj/2025-00086
- 主題分類: 食品藥品監管
- 發文機關: 天水市市場監管局
- 成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發布時間: 2025-08-28
- 標題: 天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對市政協八屆五次會議第004號提案答復的函
周自生、魏鳳杰委員:
您好!您在市政協八屆五次會議上提出的第004號提案《關于規范管控藥店藥品價格,讓老百姓買放心廉價藥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謝您對天水市市場監管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結合我局職能,就提案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藥品價格有關政策
藥品作為一種特殊商品,目前其價格執行的是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國家發改委等七部委《關于印發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904號)中規定“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藥品價格”這標志著我國藥品價格管制的放開。2019年11月26日,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關于做好當前藥品價格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醫保發〔2019〕67號)中規定“(一)堅持市場調節藥品價格的總體方向。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實行政府指導價,其他藥品實行市場調節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以上相關政策規定,零售藥店銷售的藥品價格屬于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根據自己的經營成本而定,通過市場競爭形成終端價格,但必須要求明碼標價。因此,不同生產廠家的同類藥品價格不盡相同,藥店的藥品零售價格也隨之不同。對于實行市場調節的商品價格,市場監管部門主要監管相關經營者價格行為,依法查處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相互串通操縱價格、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為保證藥品市場價格穩定,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我局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監管力度。一是及時督導提醒告誡。要求各經營主體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標價要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示醒目,并提醒經營者要公平、合法、誠信經營。二是推動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聯合衛健、醫保等部門印發《關于做好藥品經營使用環節信息化追溯工作的通知》,全力推進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目前,全市1147家藥品經營企業100%入駐第三方追溯系統,7家市級醫療機構和329家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全部安裝并對接了醫療器械唯一標識系統,并進行了數據上傳,為基本實現藥械全程可追溯管理,進一步打擊了“回流藥”、串換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為守好藥品質量關打下堅定基礎。三是深入推進藥品專項整治。聚焦藥品經營使用環節,嚴打出租出借證照、制售假劣藥、非法購銷、違規銷售處方藥、違反明碼標價規定、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實施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哄抬價格、囤積居奇、虛假違法廣告等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藥品經營環節“清源”行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專項整治、醫保基金監管市級綜合檢查,累計檢查藥品經營使用單位676家,對發現的違法違規線索已全部依法處置。四是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積極暢通“12315”投訴舉報熱線,對于消費者發現的藥品經營企業存在質量問題、虛假宣傳、服務不到位等投訴舉報,按照“第一時間受理,第一時間處置”的原則,堅持快接、快查、快反饋。同時,利用“全國藥品安全宣傳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質量月”等活動,向社會公眾和藥品經營主體科普藥品購買使用安全知識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將持續加強對轄區大藥房、零售藥店藥品價格的日常監管,加大價格巡查力度,對未執行明碼標價、標價與實際售價不符、哄抬物價、價格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將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天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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