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效發揮人民調解員職能作用,秦州區司法局不斷拓展村組、社區人民調解員工作的外延,讓他們在做好調解工作的同時,當好宣傳員、信息員、幫教員,充分發揮了各級人民調解員的作用,促進了全區和諧穩定。
當好矛盾糾紛的調解員,開展疏導式調解,突出時效性。各級人民調解員及時排查影響農村社區穩定、阻礙經濟發展的各種矛盾糾紛,引導群眾用法律手段合理表達訴求,一旦發生矛盾糾紛,人民調解員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做好疏導化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組(社區)、大事不出鄉鎮(街道)”,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
當好法律政策的宣傳員,做好針對式宣傳,突出實用性。結合調解案例,大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引導群眾用法律手段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采取正當渠道反映和解決問題,從根本上消除民轉刑和群體性事件誘發因素。
當好維護穩定的信息員,進行超前式防范,突出預見性。把維穩工作作為促進經濟發展的“穩定器”,予以高度重視,人民調解員通過聽、問、看等多種形式,將捕捉到的不安定因素定期上報,及時消除在萌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