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清水縣第四次持證執法綜合法律知識培訓班在縣六中綜合會議室舉辦,800多名行政持證執法人員參加培訓??h政府辦主任蔡友平主持,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馬小龍作動員講話,縣法制局局長金印輝作培訓注意事項說明,縣委學校講師緱浩煒作“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輔導,天水都茂律師事務所主任代襄保作“持證執法的法律依據、法律效力、當前行政執法面臨的問題”的輔導。培訓圍繞提高行政效能,著力四個提高解決四個方面的問題進行。
一是圍繞行政執法效能低下,著力提高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的方向,解決執法思想認識不到位的問題。在行政執法觀念上,習慣于命令式、強制式、我管理你服從式,為民服務、為社會服務的思想意識樹立的還不牢固,時有與民爭利的反映和表現,影響了行政執法的效能,培訓中牢牢抓住了這一基礎性對參培人員進行教育;二是圍繞行政執法隨意性大,著力提高執法服務態度,解決持證執法、亮證執法不經常的問題。行政執法中,一般性的執法活動不著裝、執法前不亮證,存在著有證不持證、持證不亮證、執法不講法律程序的問題,在培訓中緊緊抓住這一現實表現對參培人員進行教育;三是圍繞行政執法有時不透明,著力提高執法的公正性,解決執法的權威性問題。針對行政執法中有些執法人員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看人執法、遇著焦點難點問題繞著執法甚至詢私執法的問題,培訓中加強以法管官、以法官權、權利義務平等教育;四是圍行政執法不規范,著力提高執法的程序性,解決執法違法的問題。在執法程序上,還存在著重執法事件實體、輕事件執法程序,重執法事件結果、輕事件執法法律效力的問題,因而有時出現了執法違法犯法行為的發生,培訓中剖析典型案例對參培人員進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