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環發〔2017〕67號 各縣區環境保護局、教育局、民政局: 為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增強我市廣大市民和中小學生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動員社會各界力量支持和參與環境保護,進一步推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進程。根據《甘肅省“十三五”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綱要》和《甘肅省綠色示范學校(社區)建設工作方案》的要求,市環保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制定了《天水市2017年度綠色示范學校(社區)創建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情況,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天水市2017年度綠色學校(社區)創建工作方案 天水市環境保護局 2017年4月5日 天水市2017年度綠色示范學校(社區)創建工作方案 為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市綠色學校、社區創建工作,做到優中選優、樹立典型、以點帶面,根據《甘肅省“十三五”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綱要》和《甘肅省綠色示范學校(社區)建設工作方案》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一)工作原則 按照“統一標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分級實施”的原則,組織開展全市綠色示范學校(社區)創建工作。 (二)工作目標 至2017年年底,秦州區、麥積區各有一所學校和一個社區達到省級“綠色示范學校”和省級“綠色示范社區”的創建標準,2018年通過省級驗收。 至2017年年底,各縣區至少各創建一所市級“綠色示范學校”和一個市級“綠色示范社區”,實現“綠色示范學校(社區)”創建工作縣區全覆蓋。 二、工作內容 (一)全市綠色示范學校建設內容為甘肅省環境保護廳、教育廳印發的《甘肅省綠色學校(幼兒園)考核評估標準》確定的8個方面26項考評指標(詳見附件1)。 (二)全市綠色示范社區建設內容為甘肅省環境保護廳、民政廳印發的《甘肅省綠色社區考核評估標準》確定的6個方面24項考評指標(詳見附件2)。 三、工作步驟 (一)綠色示范學校(社區)創建情況調查階段(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中旬) 2017年3月,各縣區組織對轄區內已命名的綠色學校(社區)進行調查統計。并將綠色學校(社區)創建情況調查工作總結以及“綠色學校創建調查情況統計表” (見附件3)、“綠色社區創建調查情況統計表”(見附件4)一并報送市環保局、市教育局和市民政局。 (二)綠色示范學校、社區創建名單確定階段(2017年3月15日—2017年4月10日) 秦州區、麥積區擇優選擇確定轄區內省級“綠色示范學校(社區)”的擬創建名單,各縣區擇優選擇確定轄區內市級“綠色示范學校(社區)”擬創建名單,并報市環境保護局、市教育局和市民政局。 (三)綠色示范學校(社區)創建階段(2017年4月10日—2017年12月底) 1.省級綠色示范學校(社區)創建(2017年4月10日—2017年12月底) 秦州區、麥積區對擬創建的省級“綠色示范學校”、“綠色示范社區”組織開展創建工作,于2017年12月底前將推薦申報材料一式四份報市環護局。 2.市級綠色示范學校(社區)創建(2017年4月10日—2017年12月底) 各縣區對擬創建的市級“綠色示范學校”、“綠色示范社區”組織開展創建工作,推薦申報材料一式三份于2017年10月底前報市環保局。2017年11月至12月底,市環保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組成驗收組進行驗收,對照《甘肅省綠色學校(幼兒園)考核評估標準》、《甘肅省綠色社區考核評估標準》,評估驗收總分高于90分的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公示并經市環保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審批后命名為市級“綠色示范學校(社區)”。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組織,強化領導。綠色示范學校(社區)的創建是建設和諧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基礎性工作,各縣區環保局要高度重視創建工作,協調教育、民政部門支持配合綠色示范創建工作,要把綠色示范創建工作抓實、抓好;各創建單位要明確專職人員,負責綠色示范創建日常工作。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縣區要結合工作實際,加強宣傳綠色示范創建工作的意義,要采取多種形式,不斷加大創建宣傳力度,營造良好創建氛圍,推動綠色示范創建工作不斷深入發展。 (三)細化任務分工,靠實責任。 各縣區將綠色示范學校(社區)創建工作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并納入環保目標責任書,明確具體的創建學校和社區,明確創建標準和要求,確保創建工作取得實效,發揮示范作用。 附件:綠色學校社區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