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預算法》《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現將2019年部門預算公開如下:
(一)主要職能
天水市環境保護局成立于1995年6月,規格為正縣級,現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能是:負責建立健全環境保護有關制度;負責全市污染減排目標責任落實;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承擔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核與輻射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固體廢物及廢棄化學品污染防治和監督管理;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的推廣應用等。
(二)人員構成情況
天水市環境保護局內設辦公室、環境管理科、污染減排科、法制宣教科、總量控制科、自然生態保護科(加掛農村環境保護科牌子)、環境管理科(加掛行政審批改革科牌子)、市環境保護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七個科室:下屬1個副縣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市環境監察支隊;下屬5個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市環境監測站、市環境信息中心、市環境監控中心、市輻射監督站、市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
三、部門預算安排情況
2019年財政撥款收入預算2123.38萬元,其中:上年結轉資金5.12萬元,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8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7.8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8.51萬元,節能環保支出1809.36萬元,包括(基本支出809.36萬元,項目支出100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2.77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114.38 萬元,增長5.6 %,增長的主要原因是:①2018年預算公開1個一級預算單位數據,2019年增加了2個二級預算單位。②2018年4月開始規范了養老和職業年金繳費導致社會保障就業支出增加,工資調整基數增大導致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123.3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985.33萬元,公用經費138.05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739.5萬元,增加33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①2018年預算公開1個一級預算單位數據,2019年增加了2個二級預算單位。②2018年4月開始規范了養老和職業年金繳費導致社會保障就業支出增加,工資調整基數增大導致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上年結轉資金情況
2019年上年結轉資金5.12萬元。主要用于全局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三)項目支出
1、項目支出增減情況
2019年項目支出10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 1000萬元,與2018年沒有變化。
2、項目分類分級情況
2019年項目支出1000萬元,其中:大氣污染網格化監控系統運行項目150萬元、市縣區人員培訓項目60萬元、宣傳及編制印刷項目40萬元、執法檢查及督察項目80萬元、監督性監測和環境監測項目60萬元、信息公開項目10萬元、污染源普查項目50萬元、辦公費項目65萬元、機動車尾氣抓拍項目30萬元、激光雷達大氣系統項目200萬元、環境應急能力建設項目20萬元、智慧環保運維項目80萬元、移動執法項目85萬元、第三方咨詢項目70萬元。
(四)政府支出功能分類指標
1、一般公共服務4.85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7.89萬元。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48.51萬元
4、節能環保支出1809.36萬元
5、住房保障支出72.77萬元
(五)非稅收入
2019年本部門計劃征收60萬元,主要是罰沒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無政府性基金預算:2019年天水市環境保護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門一般性支出、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無變化
(二)公務接待費1.02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減1.02萬元,增長主要原因是業務增加導致上級督察增多,增加了接待費用。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萬元比2018年無增減變化。
(四)培訓費5.98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1.48萬元,增長主要原因是加大市縣區人員專業培訓。
(五)會議費0萬元,比2018年預算無變化
(六)機關運行費127.64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 21.5 萬元,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人員增加導致運行經費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情況:政府采購260.3萬元,其中:大氣污染防治網格化監控系統服務100萬元,移動執法85萬元,印刷費20萬元,網絡服務費5萬元,辦公設備19.5萬元,辦公耗材4.8萬元,第三方服務費20萬元,會議費6萬元。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我局固定資產350.9萬元,其中:房屋價值5.5萬元、面積400平米(大眾路老辦公區未移交)。通用設備220.102萬元,專用設備100.7萬元,家具24.61萬元。
(三)部門績效評價進展情況:根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對我單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涉及的大氣污染網格化監控系統、監督性監測和環境監測等14個項目開展了重點績效評價,總資金1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0%,項目自評得分為優良。
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基本支出:預算單位保障正常運轉,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為支持特定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6.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附件:天水市環境保護局2019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