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八、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十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十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部門職責
因機構改革原天水市環境保護局于2019年2月更名為天水市生態環境局,正縣級,現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能是: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有關制度;負責全市污染減排目標責任落實;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承擔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核與輻射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固體廢物及廢棄化學品污染防治和監督管理;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的推廣應用等。
(二)單位以及人員情況
我局內設辦公室、人事科、規劃發展科、政策法規科科、宣教科、政務服務管理科、大氣環境科、土壤環境科、水生態環境科、自然生態科、環境督察科、環境監測科、環境應急科13個科室。編制40名,實有39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收、支總計均為1884.21萬元。與上年度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368.27萬元,增長24%,主要原因是項目資金同比增加了271.72萬,其余為職工職級并行和職務晉升。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收入合計1884.2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884.21萬元,占100.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支出合計1884.2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14.82萬元,占38.00%;項目支出1169.38萬元,占62.0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均為1884.21萬元。與上年相比,各增加368.27萬元,增長2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項目資金同比增加了271.72萬,其余為職工職級并行和職務晉升。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884.21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368.27萬元,增長2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項目資金同比增加了368.27萬元,其余為職工職級并行和職務晉升。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3.57萬元,支出決算為63.5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
2.衛生健康支出年初預算數為90.49萬元,支出決算為90.4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
3.節能環保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672.03萬元,支出決算為1355.2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3%,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項目資金同比增加了368.27萬,其余為職工職級并行和職務晉升。
4.衛生健康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5萬元,支出決算為2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3.12萬元,支出決算為33.1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714.8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627.39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92.68萬元,增長17%,主要原因是職工職級并行和職務晉升。
公用經費78.1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3.88萬元,增長0.5%,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公用經費小幅度增加
七、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22年,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8.1萬元,比上年增加3.66萬元,增加0.5%,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人員增加
2022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8.1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日常辦公運轉費 今年略有增加。
本年度培訓費支出2.9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0.58萬元,增長0.01%,主要原因是職工外出業務培訓次數增多。
八、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2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合計696.0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696.0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696.0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696.0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00%。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2022年度,單位資產總額為1380.40萬元,其中:公務車輛0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的通用設備1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單價0臺(套)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無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無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支出0.00萬元
十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情況
2022年我單位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較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因公出國(境)組團情況:本年度本單位使用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出國(境)團組織0個,共有0人;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出國(境)團組0個,增加0萬元。
2、2022年本單位公務接待費0萬元,較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其中國內公務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較上年增加(減少)0%,增加(減少)0萬元。國外公務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較上年增長(下降)0%,增加(減少)0萬元。
3、2022年我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較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
2022年我單位公務用車運行0萬元,較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本年支出0.00萬元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用全年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全年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
3.公務接待費全年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實物量情況
2022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國內公務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基本情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1.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有關制度
2.負責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
3.負責監督管理減排目標的落實
4.負責提出生態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和省、市及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
5.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6.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
7.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
8.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
9.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
10.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11.組織開展市級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12.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
13.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15.職能轉變
(二)機構設置
辦公室、人事科、規劃發展科、政策法規科、宣傳教育科、政務服務管理科、大氣環境科、水生態環境科、土壤環境科、自然生態科、環境督查科、環境監測科、環境應急科。
二、績效自評工作組織開展情況
(一)績效評價目的:通過對項目資金情況進行績效評價,了解掌握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及項目實施績效,總結項目管理經驗,完善項目資金管理,不斷提高資金支出決策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率。
(二)績效評價工作過程
1.前期準備:按照《天水市財政局關于開展2022年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和部門整體支出以及市級預算執行項目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工作專班,負責績效自評工作。
2.分析評價:首先,遵循準確、詳盡及客觀的原則收集數據,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在績效評價過程中對數據的收集采取三個步驟:一是數據整理,根據項目各項指標的要求對數據進行分類,從不同來源收集的資料中選取出同一績效評價指標的數據,并對不同來源的數據進行交叉驗證,最終確定用于績效分析和評價的數據;二是數據分析,運用對比法、統計法,將報告期數據與基期數據進行對比、實際數與計劃數進行對比,揭示項目根據效果的差異,運用案卷研究、數據填報、實地調研、問卷調查等多種手段來分析數據,作為績效評價的依據;三是數據確認,通過實施查驗會計核算資料、相關項目批復、資金計劃文件、招投標資料、項目竣工驗收及項目決賽審核資料等程序及實地勘察、抽樣調查等方法確認數據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其次,依據《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參考樣表)》,結合項目實際情況,調整、修改評價指標,制定了本項目指標體系設計及評分標準,以項目績效為導向,綜合分析后對項目指標逐項進行評價、打分。
再次,根據其具體指標對照評價標準后的得分和預先設定的權重計算出得分,再將每類指標的得分和權重加總,初步得出評價分數。
3.績效評價原則:
在進行環保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時,遵循目的性原則、
科學性原則、簡易性原則和綜合性原則。
目的性原則:也可以稱為針對性原則,環保項目績效評價具有明確的目的性,進行績效評價時,首先應明確評價目的。
科學性原則:環保項目績效評價的結論必須科學準確,這就要求評價方法、指標體系等都要科學合理。
簡易性原則:環保項目績效評價結論的科學性和準確性程度與評價方法的復雜性之間并非正相關,因此選擇評價方法應簡單明了、實用、易操作。
綜合性原則:綜合性是要求評價必須是多因素指標,不同的程度指標代表的整體特征不同,運用評價方法將多指標信息轉化。
4.評價指標體系
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包括具體指標、指標權重、指標解釋、數據來源、評價標準及評分方法等。績效評價指標的權重是指標在評價體系中的相對重要程度。依據《財政部關于印發〈預算績效評價共性指標體系框架〉的通知》(財預(2013]53號),參照全國其他省市類似項目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及權重,專家的意見和本項目特點,將項目績效評價指標劃分為投入過程業務指標體系、項目過程資金管理體系、產出效果指標體系,每塊指標體系均為百分制,分別賦予投入過程業務指標25%的權重、項目過程資金管理25%的權重、產出效果指標50%的權重。
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情況分析
1.評分結果:依據《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參考樣表)》結合項目實際情況,調整、修改、制定了本項目指標體系評分標準,并對標準設置了不同的權重,其中:投入過程濃度值業務指標占整個指標體系的25%,項目過程資金管理占25%,產出效果指標占50%。每類指標總分均為100分,根據其具體指標控制值對照評價標準后的得分和設定的權重計算出得分,再將每類指指標得分與權重的乘積加總,初步得出評價分數98分,綜合企業績效等級級別為“有效”。
2.主要結論:項目立項規范,目標合理,指標明確,資金落實情況良好,管理制度健全,執行有效,采取了相應的質量檢查、驗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財務監控有效,資金使用合規,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天水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項目完成及時,質量達標,在節約成本的同時較好的完成了績效目標,產生了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群眾反響較好。
四、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自評情況分析
2022年,本部門預算支出項目1個,當年財政撥款127.31萬元,全年支出127.31萬元,執行率100%。通過自評,得分98分,6個項目結果均為“優秀”。分項目自評情況分析如下:
項目環保專項
1、項目支出預算執行情況。當年財政預算127.31萬元,支出127.31萬元,支出率100%。
2.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及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分析。比2022年127.31萬元減少40萬元,減少原因系2021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項目進度緩慢,導致部分項目資金未能按時完工,資金未能完全撥付到位,被市級財政回收;
3、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及下一步改進措施包括總體績效目標和核心績效指標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進措施,政策執行或項目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原因和改進措施科室對績效評價工作的重要性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產生原因為存在重結果輕過程的思想。績效評價指標不夠細化,考核評價及評分存在困難。產生原因為項目實施前期未2022年共投入環保專項資金127.31萬元,均為市財政資金,于2022年1月撥付到位,共實施子項目14個,其中:執法檢查及督察項目19.93萬元,委托業務費107.38萬元況如下:
(一)堅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按照《天水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市政府與各縣區政府、市直相關部門簽訂年度污染防治攻堅戰目標責任書,靠實工作責任,明確具體任務。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緊盯2021年污染防治攻堅戰87項考核指標,細化分解為165項具體工作任務,實行清單化管理,堅持月督查、月調度、月通報,及時分析研判,扎實推進落實。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每月召開全市生態環境系統重點目標任務工作推進會議,掌握工作進展,研究分析解決工作短板不足。
一是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堅持“以日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工作思路,緊盯“抑塵、嚴管、減排、壓煤、管車”等關鍵環節,狠抓源頭治理。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對“六個百分之百”落實不到位的施工工地在新聞媒體上予以曝光,加強燃煤鍋爐整治,深入實施城鄉居民清潔能源改造“三改一補”項目,強化燃煤治理和煤質管控,開展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治理、餐飲業油煙處理設施、露天燒烤點專項檢查、柴油貨車攻堅治理等行動。強化科學技術支撐,聯合蘭州大學完成全市大氣污染成因分析及對策研究,建成3臺固定式和1臺移動式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平臺,充分運用兩區38個空氣質量微站點,及時分析研判環境空氣質量,精準施策。強化網格化管理,有效發揮網格員巡查檢查作用,及時發現并處理相關問題。扎實推進大氣污染“冬防”工作,采取蹲點包抓、聯防聯控等措施,取得較好成效。
二是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緊盯渭河流域(天水段)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因地制宜、綜合施策,積極推進項目治污。加快雨污收集管網建設和城區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工程,全面推進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在全省率先整市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2021—2022年謀劃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88個正在有序推進,完成65個建制村農村環境整治任務。扎實開展入河排口溯源整治,積極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排查治理,麥積區被列為全國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作試點縣區,完成了10條黑臭水體治理。強化水源地環境保護,保障完成了省政府批復撤銷西部水源保護區、調整秦安縣葉堡水源保護區等工作,開展全市“千噸萬人”水源地專項執法檢查,按照“一源一策”落實防控措施。
三是扎實推進凈土保衛戰。嚴格落實土壤污染防治各項部署要求,不斷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水平。全面完成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成果集成,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污染狀況調查,嚴格執行全市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年度控制目標,加快土壤污染修復治理試點項目,加強農藥、化肥、農膜等農業投入品使用管控,規范固體廢物處置利用,加強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環境整治,啟動了市醫廢處置中心升級改造項目。配合市人大常委會開展了貫徹《土壤污染防治法》情況執法檢查。
(二)堅定不移整改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一是加快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制定《天水市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整改工作。對《甘肅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中涉及我市的18項問題逐項分析研究,制定印發《天水市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實施方案》,明確整改目標、責任單位、責任人員、督導單位和完成時限,細化制定86條具體整改措施,實行市委、市政府分管聯系領導包抓督辦,全力推進整改。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19項問題和第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查反饋問題中16項已完成整改,其余2項整改期限為2021年底的問題正在有序推進。
二是持續加大環境執法監管力度。圍繞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開展化工行業固體廢物專項督查、渭河采砂企業專項整治、建設項目“三同時”檢查等一系列專項執法行動。積極開展河湖管理保護突出問題執法巡查、成品油專項檢查、農村污水治理、垃圾填埋、“散亂污”企業治理、危險廢物等各類聯合執法行動,有力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全年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74件,其中行政處罰66件、查封扣押6件、限產停產1件、環境犯罪移送公安部門1件;罰款307.3萬元。在全省率先開展“美麗天水 我是行動者”生態環境污染有獎舉報活動,鼓勵公眾積極監督舉報環境違法行為。及時受理查處群眾環境信訪投訴,辦理生態環境信訪件656件,辦結率100%,有力維護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三是強化生態環境風險防控。深入開展環境隱患排查整治,強化環境應急管理制度,完成了我市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報告,修訂了《天水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督促企業開展環境風險評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電子報備和修訂等工作,天水經濟技術開發區、中部清真食品和農副產品加工園區完成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及備案工作。
(三)持續強化干部隊伍能力建設
一是加強干部教育培訓。年初制定了全系統2021年業務培訓計劃,全年舉辦了4個培訓班共15期培訓,培訓了各層次干部778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積極參加省委組織部網絡培訓班,全部按時完成了培訓任務。先后組織64名幫扶責任人和干部職工參加了全市脫貧攻堅網絡公開課學習,督促全局153名公務員按期完成了甘肅省公務員網絡培訓。成功舉辦了全系統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四中全會精神培訓班和全市領導干部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題培訓班,組織全市系統68名副科級及以上干部及各縣區分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黨政領導、市直相關部門和單位分管領導、縣區生態環境分局局長、市生態環境局部分領導干部以及業務骨干50人分別參加了培訓。
二是優化生態環境領域服務管理。合理精簡政務服務事項申請材料,下放環境管理行政審批權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事項實現“四級四同”。進一步優化審批程序,實行審批“告知承諾制”,推行“非接觸式”辦理服務措施,實現依申請類政務服務事項“不來即享”和“零跑腿”。大力壓縮審批時限,2021年全市完成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220件,其中使用告知承諾制受理后直接批復30件。堅持特事特辦,為涉疫情防控項目開通環評審批“綠色通道”,對張家川縣人民醫院隔離病區污水處理站、天水成紀藥業口罩防護服生產線等5個項目實施備案管理,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項目環評手續辦理。發揚“店小二”精神,及時指導天水機場、職教園區等重大建設項目環評編制工作,主動為美神集團、東旭集團、陸港園區等重點項目建設提供服務,保證項目順利實施。
三是嚴格環境質量監督性監測。2020年累計對地表水聯合監測12次,對渭河干、支流設置的25個監測斷面監測12次,對慕灘、西十里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監測12次,對五縣城區生活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4次,對兩區五縣52個鄉鎮水源地水質監測1次,空氣質量自動監測12次,完成了重點企業監督性監測任務。
四是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收尾工作。對全市普查數據進行校核,完成了各縣區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市級驗收并通過省級驗收,編制了《天水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技術報告》《天水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我局被國務院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評為表現突出集體,9名普查人員被評為表現突出個人。
五是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嚴格執行我局政務信息公開審核制度,確保信息的正確、有效、及時公開。完成網站信息更新,在線、政府、省廳等其他媒體信息的報送和各類會議及活動的圖像和聲音素材的采集。截至目前,共發布信息950條,依托天水在線、政府網站等媒體發布信息140條,上報省廳網站發布信息77條。進一步推進高清遠程視頻會議系統及全局信息化建設。有效運用各類外網、專網及辦公軟件、高清遠程視頻會議系統,有效提高工作效能。
(四)持續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宣傳
積極開展“5·22”生物多樣性日宣傳活動,采取擺放展板、發放宣傳資料、問題解答等方式,向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動物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周邊居民、中小學生介紹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相關知識。深入開展“六·五”環境日宣傳活動,在秦州區龍城廣場開展“美麗天水,我是行動者—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 建設幸福美好新天水”主題宣傳活動,全方位宣傳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普及生態環境保護意識。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六、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事業基金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七、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